
管業公司年度推廣費用管理辦法
管業公司年度傳播費用管理辦法
一、品牌建設總則
品牌建設由**公司與經銷商共同負責,費用由**公司與經銷商共同投入,由各省區經理全面負責實施,由業務經理、經銷商、駐外品牌負責落實、執行,營銷管理大區負責監管。
二、品牌傳播費用的來源和構成
1、依據各省區銷售政策,對銷售收入計提不低于5%的廣告傳播費用,作為廣告傳播的準備金。
2、業務經理與批發商在預算范圍內編制各地傳播計劃,經品牌經理審核,報省區經理審批。品牌傳播范圍包括報紙、廣播、戶外、車身、網絡、專業雜志、終端門店售點廣告和小區活動現場廣告。
3、業務經理、駐外品牌、經銷商共同對各地廣告公司招標、議標,確定廣告公司,廣告合同報大區駐外財務備案。由業務經理、經銷商負責落實、執行。費用由批發商先行墊付,在5%計提準備金內按廣告報銷流程予以沖抵核銷,超出部分由經銷商自行承擔。
4、以省區為單位,廣告傳播準備金可以打通使用,支持向重點市場、重點客戶進行傾斜使用。
5、市場所需物料如樣管、招貼和宣傳資料等不計入品牌傳播費用,記銷售費用。
三、崗位職責
品牌推廣主要職責:①參與制定品牌傳播方案,執行并落實;
②負責審核廣告設計圖案是否符合公司要求;
③參與廣告公司價格、資質的審核;
④廣告實施效果評估。
駐外財務主要職責:做好客戶回款數據分析,提供投入產出建議。及時做好經銷商墊付廣告費用的報銷、上賬工作,并及時向省區、經銷商反饋相關信息。
四、品牌傳播管理流程
1、品牌傳播方案的審批:單項廣告費在2萬元以下由大區副總審核批準,2萬元以上報請營銷中心領導審核批準,所有傳播方案均須在公司服務部進行備檔。
2、品牌傳播費用的核銷流程:在預算范圍內,以省區為單位,廣告費核銷時需提供廣告費發票、實樣/照片(播出證明單)、廣告合同、經審批的傳播方案和驗收單;審核簽字流程:'業務經理→省區經理→品牌經理和財務經理→大區分管領導→管理中心領導'。
3、品牌傳播費用的支付方式:由分銷批發商墊付,再憑廣告費手續核銷,按批發商實際提貨比例上賬,以貨物沖抵。超出計提比例需提前核銷的廣告,由批發商填寫《廣告透支核銷申請表》,公司核準后可先行報銷。不屬于經銷商墊付的,則由大區領導(或駐外財務)借支,公司總部預先支付,事后憑廣告報銷手續核銷。
4、區域品牌傳播費用報銷手續齊備后及時寄送公司財務中心上賬核銷或打款。財務中心應盡快將報銷支付結果反饋給駐外財務人員,并將報銷憑證中除發票核銷單和發票以外的所有要件的原件交由策劃部存檔。
五、違規使用傳播費的處罰
1、未經營銷大區領導或中心領導審核批準的廣告傳播項目,視為未審批的費用,不予以報銷;所有經審批的傳播費用核銷手續必須在項目完成后的2個月予以完成。
2、由營銷中心抽查到傳播費用使用中有弄虛作假的現象,將對弄虛作假的人員做出嚴厲處罰,處罰標準為:第一次弄虛作假將處以項目金額的1倍罰款,第二次發現弄虛作假將處以項目金額2倍的罰款;如發現區域人員參與弄虛作假,將直接予以調崗或除名,并從工資中扣除雙倍獲得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