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規范承包商安全管理行為,防止施工作業過程中安全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區域內所有新建、擴建、技改、檢修、維修、拆卸等作業項目。
3. 職責
3.1項目主管部門對項目安全管理負責。負責合同簽定,協調,日常安全監管。
3.2生產/安全部負責審查承包商安全資質,進行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對作業人員進行一級安全教育,作業證審批,監督檢查,督促隱患整改。
3.3行政部負責作業人員入廠證辦理,入廠檢查,消防管理,一級消防教育。
3.4作業所在地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監督管理。
4. 內容
4.1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確認
4.1.1所有施工、檢修總承包、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承包商具有兩年以上良好的安全業績(安全業績包括近年內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違”發生率和隱患治理等)。
4.1.2承包商持有關材料首先到公司生產/安全部進行安全資格確認,經審查合格后雙方簽定《項目承包安全管理協議書》,由乙方(施工單位,下同)向公司財務處交納一定數量的安全施工保證金后,甲方(項目主管部門,下同)方可與乙方簽定合同。進行安全資格確認的材料有:
4.1.2.1驗證乙方營業能力和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要求(營業執照)
4.1.2.2驗證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要求(資質等級證書)
4.1.2.3審核乙方施工安全經歷(由施工單位在辦證時同時書面提供,主要為施工中發生的各種事故情況和相關部門獎罰情況)
4.1.2.4審核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資格證。
4.1.3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項目主管部門(發包部門)負責對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對施工單位的合法性、適應性、可靠性、技術資質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確認,驗證內容包括:
4.1.3.1查驗安全資格審查情況
4.1.3.2確認施工單位營業能力和經營范圍
4.1.3.3確認施工單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
4.1.3.4審核施工單位施工經歷
4.1.3.5審核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所持的特種作業證件。
4.1.4若存在工程分包,審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隊伍的資質。
4.2項目主管部門和施工單位要按《合同法》的規定簽定合同書,合同書中必須有安全條款或安全作業協議書,合同書中的安全條款應包括以下內容:
4.2.1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和我公司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和規定,服從生產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4.2.2施工單位要為承擔施工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設備以及必要的合乎標準的勞保器具。
4.2.3施工單位要根據相關法規和標準,為承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4.2.4施工單位要制定確保項目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交公司審核。
4.2.5明確施工單位對施工作業中發生事故的責任。
4.2.6存在分包的施工單位要明確對分包單位所承擔的安全責任。
5. 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5.1施工單位審查合格后,必須向甲方交納一定數量的安全風險抵押金,交納順序是由生產/安全部計帳填單,施工單位持單到財務處一次交清抵押金,然后返回一份給生產/安全部處,自己保存一份。
5.2安全施工風險抵押保證金的數額,由項目主管部門和生產/安全部根據項目投資額、作業危險程度、作業時間來確定。
5.3乙方違反甲方的禁煙、動火、用電、動土、用水、等安全管理規定,項目主管部門、作業所在部門和生產/安全部等部門均可按我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事故的,由生產/安全部按規定加重處罰。甲方對乙方的罰款金額均從乙方交納的安全施工風險抵押保證金中扣除。
5.4抵押金數額不夠時,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書面通知及時補交。
5.5項目施工完成后,由生產/安全部對乙方的安全施工風險抵押保證金進行結算,安全風險抵押金的90%歸還乙方,10%作為雙方施工安全管理費用,違章違紀及發生事故的罰款均從抵押金中扣除。退還抵押金的數額為:抵押金*90%-罰款金,乙方憑生產/安全部填單,到財務處將剩余抵押金一次性領取。
5.6安全風險抵押金額的10%安全管理費和罰款金額,統一由生產/安全部掌握使用,用于安全施工的教育及獎勵雙方在施工中有突出貢獻的有關人員。
5.7各部門所有收支項目必須建立財務明細帳目,專款專用,符合財務手續。
5.8生產/安全部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后,其它部門不得以任何借口再收取施工單位的費用。
6. 人員安全教育
6.1凡進入分公司的施工人員(包括臨時工、民工等)施工前都必須接受入廠安全教育。
6.2對施工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由公司生產/安全部負責組織進行。在關鍵裝置、重要部位區域施工由所在的生產單位再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6.3生產/安全部負責統一建立安全教育臺帳,負責組織考試。
6.4安全教育內容為:
6.4.1國家和我公司的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規定,我公司安全生產特點、特殊危險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6.4.2與施工作業有關的車間(裝置、部位)的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安全制度、安全設施和對勞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6.4.3針對我公司生產的特點提出作業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業的有關專業安全要求等。
6.5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8小時,經過書面考試合格,受教育者本人簽字。施工單位負責填寫外來施工人員統計表,生產/安全部負責簽發考試成績,施工單位憑生產/安全部簽發的安全考試合格證明到行政部統一辦理入廠證。
6.6施工人員安全教育考試成績不及格者,不得辦理入廠證,施工單位不得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6.7行政部根據生產/安全部出具的通知,嚴格按人數和施工期限辦理入廠證。施工人員要嚴格遵守外來人員管理制度,憑證進出現場施工。
6.8施工人員接受安全教育,由項目主管部門負責聯系,同生產/安全部商定教育時間,到會議室統一接受教育。
7. 甲乙雙方安全職責和義務
7.1甲方負責對施工單位人員(包括民工、臨時工)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7.2甲方負責對乙方作業現場提供安全的作業環境,提出具體的安全要求,重點、關鍵部位應設專人監護,并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給其創造施工作業的安全條件,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查處、制止其違章作業行為,并根據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7.3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并以隊班建制,選配專(兼)職安全員,實行隊(班)長負責制,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要求,加強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7.4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有權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實,有義務遵守甲方的安全要求并落實在施工過程中。
7.5乙方在現場施工作業中遇有特殊情況以及危及安全生產的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并落實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7.6由于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違章作業、違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員傷、致殘、死亡,由乙方調查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負責。乙方在上報其主管部門時,應同時抄送甲方主管部門和生產/安全部,由生產/安全部備案。乙方應嚴格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處理。
7.7由于甲方強令乙方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于甲方不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所造成的事故;由于甲方人員失誤(過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雙方共同調查分析,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7.8乙方人員與甲方人員混合作業時,由于甲方生產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或無法預測的情況,又由乙方違規或行為過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雙方負責調查處理,甲乙雙方按責負擔經濟損失。
7.9乙方單獨承包的施工項目,所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調查處理及經濟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7.10以上各條中由甲乙雙方負擔的經濟損失的計算方法,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頒發的法規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7.11遇雙方協議時有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訴諸法律裁決。
8、施工前安全要求
8.1健全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網絡,明確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為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明確雙方現場安全管理的對口工作人員,并佩戴明顯標志。
8.2乙方施工前,應根據施工圖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布置圖和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做到定人員、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質量標準、定檢查制度,并經甲方項目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
8.3甲方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向乙方詳細介紹施工現場環境、地下工程(電纜、管線)的位置、走向、深度及廠規廠法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明確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技術方案交底,提高安全施工條件。
8.4甲方有關人員陪同乙方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熟悉作業現場及環境,一同落實安全措施,危及甲方安全生產的關鍵要害部位,必須設有明顯的警戒設施,且甲乙雙方必須派專人監護。
8.5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作業,并到公司生產/安全部備案。
8.6乙方必須對所有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及安全裝備。
9. 施工單位安全管理
9.1施工單位進入公司區域施工作業,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甲方的各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9.1.1施工作業人員進入公司區域施工作業,只能到允許進入的作業區域進行施工,不準亂跑亂竄,嚴禁攜帶煙火等進廠。
9.1.2進入生產裝置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佩戴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勞保護具。
9.1.3施工工程中嚴格執行《作業許可證管理制度》,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等高危險性作業,必須辦理作業許可證。
9.2嚴格車輛管理。
9.1.1進入公司區域施工作業的機動車輛,必須按公司安全規定嚴格執行。
9.1.2車輛阻火設施齊備、完好,符合國家標準。車輛要按指定線路限速行駛,按指定位置停放。
9.3施工單位必須做到文明施工,應做到:
9.3.1施工機具和施工材料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響生產裝置人員的操作、巡檢。
9.3.2嚴禁觸動正在生產的管道、閥門、電線和設備等,禁止用生產設備、管道、管架及生產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裝錨點。
9.3.3施工臨時用水、用風,要辦理有關手續,嚴禁用消防栓供水。
9.3.4高處作業必須采取防止火花飛濺的遮擋措施,電焊機接地線規范,不得將地線裸露搭接在裝置設備或框架上。
9.3.5施工廢料要按規定地點分類堆放,嚴禁亂扔亂堆,要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9.4運行中的生產裝置區域內的改擴建、檢修等施工動火作業,原則上節假日和夜間不得安排,有專項安全措施的工程作業項目,在五一節、國慶節、元旦、春節等節假日前,由項目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由安全、生產檢查確認,共同會簽,報請主管領導批準后,方進行。
10. 安全監督管理
10.1為確保施工全過程處于有序受控狀態,項目主管部門要負責組織施工單位編制施工進度網絡計劃與專項安全措施,負責與生產/安全部門和生產裝置負責人進行銜接、交底。
10.2綜合管理部、項目主管部門和施工所在生產單位要職責明確,對安全施工實行有效監督,并都有安全否決權。
10.3做到組織落實,措施落實,特別要加強對邊生產、邊施工作業的安全監督和管理。
10.4嚴格按公司有關安全制度的規定和要求,監督施工單位辦理作業許可證。
10.5監督施工單位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紀律,只要現場有施工人員,就必須有安全監護人員。
10.6凡在運行的裝置區域內施工作業,而又無法實施區域隔離的,必須由綜合管理部和施工單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條落實,檢查確認。
10.7在生產裝置改擴建、檢修等施工期間,綜合管理部和項目主管部門要會同施工單位有關人員,組織聯合檢查組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違反安全制度和規定的施工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對性質嚴重的要停工整頓,接受安全教育,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辭退。
11. 附則
本制度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第2篇 承包商和供應商的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承包商和供應商的安全管理,使其嚴格遵守公司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防止因為承包商和供應商的責任而影響公司的聲譽和效益,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包商和供應商(以下稱相關方)包括為公司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務以及供應原材料、設備設施、配件的單位和個人。
二、相關方參與公司的承包活動前,必須由歸口管理部門按照規定進行資格預審,預審的主要內容有:承包商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以往的業績表現、經營范圍和能力、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持證、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等。
三、相關方由公司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并建立承包商檔案。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在開始活動前對相關方的主要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作業過程進行安全監督,評價其表現情況,明確續用的方法、標準和要求等。
四、相關方在與焦化公司簽訂經濟合同的同時,應簽訂安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該合同與施工、購銷合同一起存檔保管。
五、相關方要認真學習和遵守焦化公司的企業規章制度,服從管
理。相關方還應對所屬人員進行教育,確保職工遵章守紀,達到文明、安全施工。
六、在施工過程中,歸口管理部門應派專人對施工隊伍進行管理,協調勞動關系,及時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確保安全施工。
七、相關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組織安全技術人員對工程安全進行巡查,保證作業質量和安全。
八、相關方要嚴格遵守安全合同,應接受焦化公司的歸口管理部門、設備安全處和所在區域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九、在作業過程中如果相關方多次違反焦化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且拒不整改的,歸口管理部門要責令相關方停止作業。
十、有不良表現,給焦化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影響企業形象的相關方,在以后的活動中,不得讓其參與。
第3篇 外承包商安全文明建設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規范進入公司的外來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明確雙方的生產安全權利和義務,杜絕安全、環保事故,保證公司財產及人員的安全及承包商施工人員的安全,特制定《外來承包商安全文明建設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制度)。
第二條 使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參加公司建設項目土建、設備安裝、設備維修拆除、防腐保溫、室內外裝飾、水電安裝、土石方開挖、基礎打樁、道路維修、廠區綠化等相關服務項目的外來承包商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內容及程序
第三條外來承包商資質確認
一、公司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對承包商的資質進行確認,由項目負責單位對承包商的合法性、技術水平、營業和經營范圍確認后,簽署審查意見,并對審查結果報環安部備案。
二 、承包商提交資料包括:資質等級證明書、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資格證書、施工組織方案、安全監督管理網絡、作業人員花名冊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主要機械及安全設施登記表等相關資料。
第四條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一、項目負責單位、環安部向承包商介紹本單位廠規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規定,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提供安全施工環境和條件。
二、承包商相關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時,承包商必須進行入廠前安全教育,施工人員未進行安全教育,工程主管部門不得安排施工。
三、承包商在施工期間,必須做到:
(一)現場作業中,必須嚴格執行企業規定的安全用火、用電、用水、用氣、有限空間作業、動土管理等各項審批制度,在環安部辦理相關票證后,方可作業。
(二)施工和檢修機具、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三)現場施工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將任何火種攜帶進入生產裝置區施工現場內,須按國家規定著裝和佩戴防護用品。
(四)現場施工人員應接受公司相關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對違章作業人員或妨礙公司生產安全的作業,公司主管部門有權令其糾正或停止作業。
(五)施工作業中,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員發生變動,必須及時向項目所屬公司安全部門報告,并接受其公司安全教育。
(六)施工中要做到機具、材料堆放整齊,施工預料和垃圾要及時清理外運到指定地點,保持場地清潔,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盡場地清潔,杜絕污染事故發生。
(七)施工中需要占用消防通道,必須向環安部門申請批準。
(八)承包商必須組織好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自覺檢查日常檢查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特殊任務作業必須進行專項安全檢查,檢查要有記錄,隱患整改要有計劃,按期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
四、對違反規定的承包商的罰款,由環安部審核確認后通知財務,財務見到有效的《承包商施工違章處罰通知書》,在安全保證金中扣除罰款。當安全保證金不足以罰款時,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承包商合同期內無違章現象和沒有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工程驗收合格后安全保證金全部返回。如有違章現象和給甲方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規定扣除相應款項后余額返還。
第五條具體考核規定
一、對承包商施工人員安全施工考核規定
(一)沒有進行入廠安全教育,沒有辦理入廠證而進入廠區施工,罰款100元/人。
(二)拒不接受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檢查的,罰款100元/人。
(三)承包商違反“三不用火”原則,100元/人。
(四)沒有辦理機動車輛裝置區許可證而擅自進入裝置罐區等易燃易爆區域,罰款1000元
(五)作業許可證超期、超范圍使用,罰款200元。
(六)沒有辦理進設備作業許可證,而進入設備作業者,罰款500元。
(七)生產過程中因項目改造承包商未經公司同意,在易燃易爆區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搭建臨時工棚:工具房未按指定地點擺放的,罰款200元。
(八)高處作業沒有安全措施的,發款200元。
(九)高處作業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拋、扔物件,罰款200元;作業人員未按規定系好安全帶,罰款100元/人。
(十)無證從事特種作業,罰款200元/人。
(十一)在射線探傷作業中,違反《施工檢修現場射線作業安全規程》尚未造成后果的,罰款100元;造成后果,要追究法律責任。
(十二)違反規定將起重工具吊在工藝管線或閥門上,罰款200元/次。
(十三)起重吊裝作業未設警戒線,200元/次。
(十四)臨時用電沒有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線路安裝不符合規范,罰款200元/次。
(十五)破土作業不按規定辦理破土作業許可證,200元/次。
(十六)在油氣區使用非防爆工具敲打、撞擊物件,罰款500元/次。(生產后使用)
(十七)使用汽油或易揮發性溶劑洗涮工具、零部件或衣服,罰款200元/次。
(十八)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按《消防管理考核規定》進行處罰。
(十九)發現其他施工作業違章行為,酌情罰款100元-1000元。
二、文明施工的考核規定
(一)搭設的臨時支架不符合要求,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二)電焊機、配電箱、工機具在施工作業現場未按規定擺放,罰款100元/次。
(三)施工作業過程未按規定著裝;不帶安全帽或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繩,罰款50元/次。
(四)施工作業過程中,腳踏儀表線、儀表箱、電纜線槽、工藝閥門,每一處罰款100元。
(五)施工作業現場工機具亂擺、亂放,罰款100元/次。
(六)施工作業現場亂堆亂放,割除廢舊料未規定清理,罰款100元/次。
(七)高處作業人員坐在平臺邊緣、孔洞邊緣或躺在通道或安全網內休息的,罰款100元/次。
(八)施工過程中損壞馬路、地坪電纜溝、水溝、閥門井、下水井、綠化帶等設施未按原樣修復的,罰款100元/人次。
三、發現其他不文明施工行為,酌情罰款30元-100元。
四、危險施工區域未作安全防護措施,罰款100元-1000元/處。
五、對因承包商負主要責任造成影響公司的事故考核規定
(一)承包商在施工期間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包括施工人員或本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員),發生重傷事故的,罰款5000元/次,發生死亡事故,罰款10000元/次。事故分類依據國家相關規定。
(二)對承包商,取消其項目承包資格。
(三)對隱瞞事故不報的將根據相關規定,查清原因嚴肅處理,涉及違法的將移交司法機關。
六、本制度解釋權歸環安部,每年修訂一次,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第4篇 承包商供應商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承包商和供應商的安全管理,使其嚴格遵守公司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防止因為承包商和供應商的責任而影響公司的聲譽和效益,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包商和供應商(以下稱相關方)包括為公司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務以及供應原材料、設備設施、配件的單位和個人。
二、相關方參與公司的承包活動前,必須由歸口管理部門按照規定進行資格預審,預審的主要內容有:承包商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以往的業績表現、經營范圍和能力、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持證、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等。
三、相關方由公司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并建立承包商檔案。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在開始活動前對相關方的主要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作業過程進行安全監督,評價其表現情況,明確續用的方法、標準和要求等。
四、相關方在與焦化公司簽訂經濟合同的同時,應簽訂安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該合同與施工、購銷合同一起存檔保管。
五、相關方要認真學習和遵守焦化公司的企業規章制度,服從管
理。相關方還應對所屬人員進行教育,確保職工遵章守紀,達到文明、安全施工。
六、在施工過程中,歸口管理部門應派專人對施工隊伍進行管理,協調勞動關系,及時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確保安全施工。
七、相關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組織安全技術人員對工程安全進行巡查,保證作業質量和安全。
八、相關方要嚴格遵守安全合同,應接受焦化公司的歸口管理部門、設備安全處和所在區域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九、在作業過程中如果相關方多次違反焦化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且拒不整改的,歸口管理部門要責令相關方停止作業。
十、有不良表現,給焦化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影響企業形象的相關方,在以后的活動中,不得讓其參與。
第5篇 承包商安全資質審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保證選擇合格的承包商,對承包商實施全過程的安全檢查、監督和管理,確保承包商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應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雇傭來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務的部門、單位或合作者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
1.供應科與安全科負責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
2.人勞科與安全科參加對承包商的安全業績審查;負責監督承包商對用工人員進行作業前的安全教育,檢查監督承包商在施工中的安全活動。
四、程序
1.承包商的安全資格評審供應科對承包商的安全資格進行審查和勞務用工資格評審。承包商資格審查的內容:
1.1服務類型、經營范圍和資質證書;
1.2承包商安全施工方案;
1.3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1.4承包商安全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的有關信息;
1.5承包商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簽訂合同的要求
2.1 明確承包商在承包項目施工中的安全責任條款;
2.2 明確承包商在承包項目施工中應執行的安全管理規范、標準、制度;
2.3 承包商應選擇合格的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并經過專業的培訓;
2.4 承包商應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設施、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用具;
2.5 承包方必須接受現場安全檢查和監督;
3. 承包商人員需接受安全培訓與有關管理規范的培訓。
3.1 承包商人員的培訓內容主要包括:作業現場的特點、主要危險和應急處理措施、進入現場的注意事項。
3.2 承包商的安全資源配置
a) 按要求配備安監員;
b) 承包商人員資質符合要求,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作業人員進行了有關培訓;
c) 承包商為檢修人員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
d) 承包商配備符合安全要求的設備、設施;
e) 承包商配置必需的安全防護器具、安全標志等;
4. 作業過程的協調與監督
4.1 作業過程的協調承包商負責人應參加公司與作業相關的安全例會與有關安全事項的臨時會議,匯報安全管理情況及安全工作安排,落實會議要求;
4.2 作業過程的監督
a) 對于較為危險的施工作業,必須經公司工程質量技術部門和安全科檢查認可,并安排專人現場監護;
b) 承包商應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c) 公司安全科應采取定期和隨機檢查的形式對承包商的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予以記錄;
d) 對于違反項目安全管理規定和合同的行為或違章作業行為,安全科有權進行處罰、責令其停工。
5. 事故報告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由承包商負責調查處理。
第6篇 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對外協單位在公司工作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在xxxxxxx有限公司廠區內進行作業的所有承包商。
三、名詞定義
承包商:在企業的作業現場,按照雙方協定的要求、期限及條件向企業提供服務的個人或團體。
專業技術服務:本制度中規定的專業技術服務包括機械、儀電、電力行業、網絡工程、化學品運輸等。
四、相關文件
4.1工程發包與驗收作業程序
4.2《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2008》
五、程序步驟
5.1 職責:
1)安全部負責承包商安全資質審核,對作業人員進行一級安全教育,作業證審批,開工前的檢核,日常作業的監督檢查,督促隱患整改,承包商的安全評估。
2)總務課負責對承包商進出廠進行管控;
3)采購部負責負責承包商的安全資質收集,合同簽定,日常協調;
4)項目主管部門對項目安全管理負責,做好日常安全監管。對于在關鍵裝置、重要部位區域施工的承包商進行二級、三級安全教育。
5.2 資質審核
5.2.1 外來施工單位的安全資質需要經過安環部的嚴格審核。
5.2.2 安全資格審核的材料有:
1)驗證承包商營業能力和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要求(營業執照);
2)驗證承包商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要求(資質等級證書);
3)審核承包商施工安全經歷(由施工單位在辦證時同時書面提供,主要為施工中發生的各種事故情況和相關部門獎罰情況);
4)審核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情況是否符合國家法規要求;
5)審核承包商的安全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資格證;
6)審核承包商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的資格證書。
采購部在簽訂合同前需收集以上資質,交由安環部審核,安環部依據審核結果填寫《資質審核記錄表》,凡不具備以上條件審核未通過的,采購不得與其簽訂合同。
5.3 承包商的選擇標準:
1)所有施工、檢修總承包、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承包商都需具有兩年以上良好的安全業績;
2)施工內容必須在承包商資質的許可范圍內。
5.4 安全協議書:
采購部和承包商要按《合同法》的規定簽定合同書,合同書中必須有安全作業協議書,合同書中的安全條款應包括以下內容:
1)承包商必須遵守國家和我公司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和規定,服從生產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2)承包商要為承擔施工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設備以及必要的合乎標準的勞保器具。
3)承包商要根據相關法規和標準,為承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4)承包商要制定確保項目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交公司審核。
5)明確承包商對施工作業中發生事故所付的責任。
6)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確對分包單位所承擔的安全責任。
5.5 人員安全教育:
5.5.1 凡進入我公司的承包商員工施工前都必須接受入廠安全教育。
第7篇 承包商、供應商及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 的
對相關方提出必要的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要求,以促使其減少職業健康安全風險。
二、適用范圍
適用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對公司相關方(包括公司工程施工方、物料供應商、運輸公司、生活物資供應商等)施加影響。
三、職 責
1、生產管理部:對相關方施加影響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檢查各部門對相關方施加影響的效果;
2、設備技術部:對工程施工方進行評估并施加影響。
3、備煤車間:負責對外來運輸車輛、供煤單位人員進入廠區進行管理并對其施加影響;
4、相關單位:對所轄區內的相關方施加影響并對對外來運輸車輛、外來人員進入廠區進行管理并對其施加影響。
四、工作程序
1、相關方分類
公司可望施加影響的相關方包括:
⑴ 原材料、輔助材料供應商;
⑵ 外協加工單位;
⑶ 工程施工方;
⑷ 外來運輸公司;
⑸ 外來人員;
⑹ 生活物資供應商。
2、對相關方職業健康安全施加影響的評估
⑴ 評估的時機:
① 在選擇新供應商/服務承包商時,應就是否對其施加職業健康安全影響進行評估。
② 對在推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前就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的供應商/服務承包商,應就是否對其施加職業健康安全(ohs)影響進行評估。
⑵ 評估的要求
① 各單位對自己選擇的相關方列出需要施加影響相關方的清單,并報生產管理部備案。
② 各部門對相關方進行評估。評估的內容:
a) 資質(營業執照、注冊證等);
b) 管理人員和特殊作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
c) 可能帶來的安全隱患及環境污染;
d) 4.4條要求的內容。
各部門填寫的“相關方評估記錄”,安全環保部簽屬評審意見。
③ 應擇優選擇符合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要求的相關方。
④ 評估后若與公司的重大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相關聯的、可能造成職業健康安全事故的,安全環保部認為必須對其施加影響的相關方,列入“需重點施加影響的相關方一覽表”中,交管理者代表批準。
重大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的確定見《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控制程序》。
⑤ 其他的未定為重點施加影響的相關方為一般施加影響的相關方。
3、對相關方職業健康安全施加影響
⑴ 對需重點施加影響的相關方:
① 對需重點施加影響的相關方,由各責任部門向其提供本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并與其簽訂《安全環保管理協議書》。
② 有關部門每年至少一次對重點相關方的職業健康安全狀況進行跟蹤檢查,檢查后要填寫“相關方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檢查報告”。
跟蹤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a) 與本公司進行業務溝通的人員是否理解本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
b) 是否因勞動保護或職業健康安全問題受到相關方的投訴;
c) 是否因職業健康安全事故受到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處罰;
d) 員工是否接受過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培訓;
e) 是否配置了必要的防護設施;
f) 是否有安全生產方面的管理規定,是否認真執行;
g) 檢查工作現場,查看有無安全隱患;
h) 同上一次檢查比較,職業健康安全表現是否有明顯改變;
i) 《安全環保協議書》的相關內容。
注:針對不同的相關方,檢查的內容可在以上基礎上增加或減少。
③ 對進入各單位轄區的相關方,各單位負有監督管理責任。生產管理部制定《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辦法》。各相關單位要詳細記錄相關方進出時間,督促其按規定辦理各種工作票證;進行日常安全隱患檢查,檢查記錄在“安全環保檢查記錄”上。
④對不符合要求的相關方所轄區部門要提出整改意見,對因整改不符或拒絕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或已經造成職業健康安全事故的相關方,責任部門有權做出限期整改、減少訂貨、經濟扣罰、更換供應商等措施對其施加影響。
⑵對一般施加影響的相關方:
由各部門每年以文件的形式向對應的相關方宣傳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職業健康安全常識等,不斷提高其職業健康安全意識。
⑶ 對相關方的投訴按照《糾正預防措施控制程序》進行處理。
4、對相關方職業健康安全施加影響的一般要求
⑴ 對供應商的要求:
① 供應處應要求供應商提供經營許可證;
② 對職業健康安全有影響的產品的供應商應提供產品標準(或產品使用說明書);
③ 化學品供應商應提供相應產品的資料;
④ 提供化學品以及對職業健康安全有影響的產品的供應商,應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等環節進行控制。
⑵對工程施工方的要求
① 基建技術部應要求施工方提供現場特殊工種施工人員的上崗證;
② 要求施工方按本公司的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與揚塵以及高空墜落物、障礙物、坑、洼、溝坎等安全隱患進行控制;
⑶ 對運輸公司的要求
① 相關采購部門、銷售部門應要求運輸公司提供資質證明;
② 危險化學品的運輸,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章進行;
③ 門衛對進、出廠區的各種運輸車輛、訪問人員進行檢查、登記并記錄。
⑷ 對外來人員的要求
a)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時,安全環保部、相關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相關規定或作業規范的活動或行為應加以教育與糾正;對造成公司財產損失、人員傷害、作業環境破壞的,應依據規定進行處理;
b) 被雇請的外來施工人員進入廠區,須到門衛進行登記;在廠區從事明火等危險作業須到生產管理部辦理動火許可證。
⑸ 對生活物資供應商的要求:
① 食品供應商應提供其工作人員的健康證明;
② 生活物資供應商運輸物資過程中不得有泄漏,不得在廠區內鳴笛。
第8篇 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對外協單位在公司工作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在*******有限公司廠區內進行作業的所有承包商。
三、名詞定義
承包商:在企業的作業現場,按照雙方協定的要求、期限及條件向企業提供服務的個人或團體。
專業技術服務:本制度中規定的專業技術服務包括機械、儀電、電力行業、網絡工程、化學品運輸等。
四、相關文件
4.1工程發包與驗收作業程序
4.2《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2008》
五、程序步驟
5.1 職責:
1)安全部負責承包商安全資質審核,對作業人員進行一級安全教育,作業證審批,開工前的檢核,日常作業的監督檢查,督促隱患整改,承包商的安全評估。
2)總務課負責對承包商進出廠進行管控;
3)采購部負責負責承包商的安全資質收集,合同簽定,日常協調;
4)項目主管部門對項目安全管理負責,做好日常安全監管。對于在關鍵裝置、重要部位區域施工的承包商進行二級、三級安全教育。
5.2 資質審核
5.2.1 外來施工單位的安全資質需要經過安環部的嚴格審核。
5.2.2 安全資格審核的材料有:
1)驗證承包商營業能力和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要求(營業執照);
2)驗證承包商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要求(資質等級證書);
3)審核承包商施工安全經歷(由施工單位在辦證時同時書面提供,主要為施工中發生的各種事故情況和相關部門獎罰情況);
4)審核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情況是否符合國家法規要求;
5)審核承包商的安全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資格證;
6)審核承包商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的資格證書。
采購部在簽訂合同前需收集以上資質,交由安環部審核,安環部依據審核結果填寫《資質審核記錄表》,凡不具備以上條件審核未通過的,采購不得與其簽訂合同。
5.3 承包商的選擇標準:
1)所有施工、檢修總承包、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承包商都需具有兩年以上良好的安全業績;
2)施工內容必須在承包商資質的許可范圍內。
5.4 安全協議書:
采購部和承包商要按《合同法》的規定簽定合同書,合同書中必須有安全作業協議書,合同書中的安全條款應包括以下內容:
1)承包商必須遵守國家和我公司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和規定,服從生產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2)承包商要為承擔施工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設備以及必要的合乎標準的勞保器具。
3)承包商要根據相關法規和標準,為承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4)承包商要制定確保項目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交公司審核。
5)明確承包商對施工作業中發生事故所付的責任。
6)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確對分包單位所承擔的安全責任。
5.5 人員安全教育:
5.5.1 凡進入我公司的承包商員工施工前都必須接受入廠安全教育。
5.5.2 施工人員的廠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環部負責組織進行,安環部保存培訓記錄。施工人員施工前需由發包單位進行二級培訓,發包單位保存培訓記錄。在關鍵裝置、重要部位區域施工由所在的生產單位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發包單位保存培訓記錄。
5.6 安全教育內容:
5.6.1 國家和我公司的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規定,我公司安全生產特點、特殊危險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5.6.2 與施工作業有關的車間(裝置、部位)的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安全制度、安全設施和對勞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5.6.3 針對我公司生產的特點提出作業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業的有關專業安全要求等。
5.7 安全教育成效評估:
承包商培訓的成效評估方式:1、筆試(廠級);2、詢問(二級、三級)。
成效評估結果直接記入《承包商安全作業規定訓練簽到記錄》
施工人員安全教育考試成績不及格者,不得辦理入廠證,施工單位不得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5.8 開工前檢核:
1)承包商在施工之前必須自行組織安全檢查,并告知安全環保部;
2)安全環保部會同儀電課、機械課、土建課進行檢查,并填寫《承包工程開工檢核表》,符合安全作業條件后同意作業。
5.9 人員進出管控:
1)承包商首次進入需由保安指引至培訓室,由安環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2)承包商在培訓完成后持身份證復印件至總務課辦理指紋錄入手續,并領取馬甲;
3)承包商每次進出廠需錄入指紋,并穿戴馬甲;
4)承包商離廠時需至總務辦理離廠手續,退還馬甲并撤消已錄入的人員指紋。
5.10 承包商日常監督檢查
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必須指定專人具體協調與施工安全有關的事項,安全部門協助工程項目部門共同做好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對違章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結果記錄于《承包商日常檢查表》,由各部門留存。
5.11 違規懲處:
若承包方違反我公司的禁煙、動火、用電、動土、用水等安全管理規定,按我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因施工方責任造成我公司事故的,按規定加重處罰。處罰流程:任何人發現違規現象均需報至安環部,由安環部統一開具《承包商違規告發單》。
5.12 承包商安全評估:
承包工程金額達到10w且工期超過一周的承包商或工程施工、專業技術服務的承包商在工程結束時,安環部會成立由安環、采購、總務、發包單位組成的安全評價小組,針對承包商日常的安全表現填寫《承包商安全評價表》。根據預審、選擇、評價等環節和施工過程評價結果,作為承包商是否續用的依據。不斷促使承包商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5.13 承包商檔案
安環部將確定合格的承包商進行造冊,形成承包商名錄。建立承包商檔案,包括承包商的資質證書復印件、最近2年的安全生產業績,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目錄、特殊作業人員證書復印件、安全生產表現評價報告及其他有關資料。
6.附件
6.1 承包商管理流程
6.2 承包商安全作業規定訓練簽到記錄
6.3 承包商違規告發單
6.4 承攬工程開工檢核表
6.5 承包商違反安全衛生管理規定扣款規范
6.6 承包商日常檢查表
6.7 承包商安全協議
6.8 承包商安全評價表
6.9 合格承包商名錄
第9篇 施工承包商安全資質審查管理制度
1目的
為確保各施工單位的安全資質時效性、合法性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侯馬熱電工程的相關規定,保障本工程建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保障國家和投資者的財產避免損失,特編制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國電朔州海豐虎頭山風電場一期49.5mw工程各參建單位。
3依據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火電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手冊》。
4內容與要求
4.1本工程所有施工標段的施工單位,均應接受業主工程部、監理單位的安全資質審查。審查重點:
4.1.1審查資質證書持有者和證件是否一致,檢查原始證件,并在檢查后保存復印件。
4.1.2審查資質的時效性,檢查證件的有效期限。
4.1.3注意發證機關的合法性、合理性,注意機械所有權單位的屬地關系。
4.2安全資質審查內容:
4.2.1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4.2.2建筑施工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4.2.3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記錄。
4.2.4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的承包工程所必須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和保障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設備。
4.2.5施工技術人員及特殊工種人員資質情況。
4.2.6安全機構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情況。
4.2.7安全管理制度。
4.2.8職工安全教育及基本技能培訓情況。
4.3安全資質動態監管:
4.3.1核查施工單位有關安全保障設施、機械設備是否進入施工現場使用;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施工人員是否符合作業項目。
4.3.2核查施工單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抽查施工人員是否安全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4.3.3核查施工單位現場施工動態過程是否符合安全資質審查所提供的文件內容。
4.3.4施工單位合同所承擔的施工項目,未經業主同意,嚴禁私自向其他單位、個人分包。
第10篇 油氣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中國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的健康安全環境管理,保護員工健康,保護環境,減少作業過程中健康、安全、環境事故的發生,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石油工業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基本要求》(sy/t6606)、《執行承包商安全和健康計劃》(sy/t6459)、《中國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工程技術服務市場準入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分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以下簡稱承包商)是指在分公司范圍內承擔物探、鉆井、固井、錄井、測井、試油、井下作業、裝置設備維修檢修、油氣田建設、管道建設、基地建設等工程技術服務的勘察、施工、檢測、監理單位或組織。
分公司實施承包商hse準入管理的專業類別詳見本規定附錄1。
第三條 分公司對承包商實行健康安全環境(以下簡稱hse)管理資格準入制度,并定期對承包商的hse業績狀況進行評審。建設單位應通過招投標優先選擇專業技術過硬、hse業績良好的承包商。
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承包商hse管理包括對承包商的資質辦證審查、年度審查及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的hse監督、考核、協調等管理活動的總稱。
第五條 承包商hse管理實行分公司和分公司二級單位的兩級管理,并各負其責的管理體系。
單項工程費用在100萬元以下的建筑工程、建筑維修、裝修裝飾、公路維修、護坡堡坎等建筑及土石方工程項目的hse準入管理由項目所屬單位負責。其余工程技術服務項目的hse準入管理由分公司負責。
第六條 本規定適用于進入分公司工程技術服務市場相關承包商hse行為的管理。
第二章 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七條 分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是分公司承包商hse管理的歸口管理機構,其主要管理職責是:
(一)建立健全符合分公司實際的承包商hse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指導其實施;
(二)負責分公司職責管理范圍內承包商的hse準入培訓、準入審查和考核管理工作,對分公司所屬各單位hse準入培訓、審查和考核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
(三)負責承包商hse準入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 hse準入審查、《中國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承包商hse準入證》(以下簡稱《hse準入證》)的辦理、業績考核與評價等;
(四) 建立健全承包商hse準入培訓、資質審查與業績考核檔案。
第八條 分公司所屬各單位質量安全環保部門負責本單位承包商的hse管理工作,其主要管理職責是:
(一) 負責二級單位職責管理范圍內工程技術服務單位的hse準入培訓、準入審查和考核管理工作;
(二)負責分公司授權的有關承包商hse準入辦理和考核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承包商hse準入培訓、資質審查與業績考核檔案。
第九條 分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與技術監督研究院協助質量安全環保處對承包商hse表現實施管理,參加承包商hse準入培訓、監督檢查、現場處罰,提出考核、年審意見等。
第十條 分公司所屬各建設單位或項目管理部具體負責本單位相關承包商的hse監督檢查與考核管理工作;分公司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的hse職責,對承包商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章 hse準入申報與辦理
第十一條 承包商辦理《中國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市場準入證》(以下簡稱《市場準入證》)前,應到質量安全環保處申請辦理《hse準入證》,《hse準入證》是承包商進入分公司市場的必要條件之一。
第十二條 承包商的hse準入方式與市場準入方式相同,實行年度準入和一事一準入。
“hse年度準入”是指由承包商自愿提出hse準入申請,經審查合格及審批同意后,由分公司質量安全環保部門簽發年度《hse準入證》的準入方式。持年度《hse準入證》的承包商方可辦理年度《市場準入證》。
“hse一事一準入”,即按項目準入。是指對確需在已年度準入承包商外選擇有關專業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或已準入承包商在數量、資質等方面無法滿足項目需要的,由相應的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自愿提出hse準入申請,經項目執行單位初審并推薦,報分公司審查合格并審批同意后,由質量安全環保部門簽發一次性《hse準入證》,僅限于其參加該項目競標或實施的準入方式。
第十三條 承包商辦理《hse準入證》程序:
(一)承包商提出書面hse準入申請;
(二)到質量安全環保部門申領相關hse準入資料;
(三)按要求如實填寫和呈報相關hse準入資料;
(四)參加分公司或項目管理單位(部門)組織的hse準入培訓;
(五) 分公司或項目管理單位質量安全環保部門對收到的準入資料進行評審;
(六)經hse審查合格的承包商,由分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或項目管理單位質量安全環保部門按照管理權限簽發“hse準入證”。
第十四條 擬向分公司申請hse準入的承包商可根據具體情況按以下四種渠道提出準入申請:
(一)直接向分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提出申請;
(二)由分公司相關專業、職能部門向質量安全環保處推薦;
(三)由所屬單位質量安全環保部門推薦,所屬單位向分公司申報;
(四)由所屬單位相關專業、職能部門向其質量安全環保管理部門推薦,由所屬單位向分公司申報。
第十五條 擬申報《hse準入證》的承包商應具備下列hse生產管理基本條件: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環保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hse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管理人員;
(三)依法取得所承攬工程項目相應的資質等級證書;
(四)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企業應依法取得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五)具有質量管理體系、hse管理體系或其它企業管理體系認證證明;
(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依法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七)生產安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較有針對性,應急組織機構健全,應急裝備齊全;
(八)具備相關工程技術服務的相關安全環保施工機具、防護設備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器具;
(九)具備風險評價能力,能正確辨識危險、危害因素和環境因素,并采取風險削減和環境污染減輕措施。
(十)近三年工程技術服務的質量、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業績良好;
(十一)為從業人員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
(十二)其他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 申請辦理《hse準入證》的承包商應填寫分公司統一制作的《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hse準入申請表》(見附錄2),并提交下列書面及影印資料:
(一)本規定第十九條相關文件、資料;
(二) hse準入申請書;
(三) hse承諾;
(四)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五)有效的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及其它相關資質證書;
(六)按規定需要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必須取得并提供;
(七)企業hse管理體系、質量管理體系或其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八)有效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和hse管理人員的資格(資質)證書,特殊工種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九)員工hse教育培訓制度與培訓記錄;
(十)近三年的工程技術服務hse業績證明資料(包括已簽訂的hse合同、竣工驗收資料及用戶反饋意見等);
(十一)承包商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資料。
第十七條 提供油氣勘探開發、生產裝置檢維修以及壓力管道、設備安裝維修服務的承包商應建立hse管理體系,并將其作為辦理“hse準入證”的重要參考條件。
第十八條 申報資料中涉及資格、資質、許可、認證及資信等證書性文件資料的,承包商必須提供有效原件,經核驗后退還。
第十九條 對申報資料所反映的資質等級、技術能力、安全技術裝備和hse業績等不清的,質量安全環保部門應組織進行實地考察和認證。
第二十條 對資質、hse業績等初審合格的承包商,質量安全環保部門應組織其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安全部門負責人參加分公司或所屬單位組織的hse準入培訓,對培訓考核合格的承包商,頒發《hse培訓合格證》。未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商,不能頒發《hse準入證》。承包商培訓按照《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hse培訓管理暫行辦法》(西南司質[2008]157號)的相關要求執行。
第二十一條 分公司質量安全環保部門應對承包商提交的hse準入資料進行審查和確認,經審查合格的《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hse準入申請表》(見附錄2)才報分公司或本單位分管領導批準。
第二十二條 hse準入資料經審查批準的承包商,由質量安全環保部門制作并簽發相應的《hse準入證》。批準準入承包商的申報資料由質量安全環保部門歸檔備查。
第四章 hse準入證管理
第二十三條 《hse準入證》必須加蓋質量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公章,該證具有唯一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涂改、偽造、出借或轉讓。
第二十四條 承包商基本情況發生變更的,應在30日內到質量安全環保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若遺失《hse準入證》的,應在30日內到質量安全環保部門申請辦理補證手續。
第二十五條 分公司每年6~9月開始審查hse年度準入資料,并辦理年度《hse準入證》;每月下旬審查hse一事一準入資料,并辦理一事一準入《hse準入證》。無特殊情況其余時間不予辦理。
第二十六條 分公司對年度《hse準入證》實行年度一檢和三年一換。年度準入承包商在參加年檢時必須提交經建設單位簽署考評意見的《工程(項目)hse業績考評表》(《hse準入證》中附表、附錄2中表十)。分公司每年6~9月開始年檢,超過規定時間期限未辦理年檢或換證手續的,其年度《hse準入證》自行失效。
第五章 hse過程監管
第二十七條 參加項目實施的承包商,應深入施工作業現場,調查錄取資料,認真編制hse應急措施或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并報建設單位審查,經審查通過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八條 建設方與承包商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簽訂工程服務項目安全生產合同,安全生產合同應當與相應的工程服務合同同時談判、同時報審、同時簽訂,未簽訂安全生產合同書的工程服務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安全生產合同文本參照分公司安全生產合同范本,至少明確以下幾點:
(一)項目適用的健康、安全、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建設方的規定;
(二)項目相關的健康、安全、環境風險因素;
(三)工程技術服務hse作業計劃書;
(四)健康、安全、環境責任、權力和義務;
(五)健康、安全、環境費用。
第二十九條 作業場所風險較高、變更頻繁、項目較大的工程項目應編制hse作業計劃書,hse作業計劃書主要內容應參照《石油工業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基本要求》(sy/t6606)、《石油天然氣工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q/sy1002)標準執行。承包商編制完成hse作業計劃書后,應提交建設單位審查。
第三十條 承包商申請開工驗收,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hse作業計劃書獲得建設方批準;
(二)員工熟悉hse作業計劃書中與其相關的要求和內容;
(三)完成了對崗位員工的hse培訓;
(四)相關人員清楚各自崗位的健康、安全、環境風險,以及消除、削減與控制措施;
(五)現場相關人員熟悉事故應急預案并有演練計劃;
(六)健康、安全、環境設備設施的配置、安裝和完整性符合要求;
(七)現場hse監督人員配備到位,健康、安全、環境監督職責明確;
(八)按相關規定辦理了作業許可證及特種作業票。
第三十一條 承包商進入封閉化管理的生產作業場所前,必須攜帶相關資質證件和《hse準入證》到基層生產管理單位辦理現場“臨時出入證”,并接受入廠安全教育;進入生產作業場所時,應主動出示“臨時出入證”,并接受入場安全須知教育。“臨時出入證”只限工程項目相關的作業場所使用,有效期與施工期限同步。
第三十二條 開工驗收合格后,承包商應邀請項目相關方召開施工準備交底會議,明確健康、安全、環境承諾、目標和方針,介紹重大健康、安全、環境風險和消除、削減與控制措施,提出健康、安全、環境工作程序和信息交流渠道,布置具體的健康、安全、環境工作要求。
第三十三條 承包商在施工作業過程中應嚴格按照hse作業計劃書的內容,落實各項措施,并做到:
(一)遵守建設單位和作業場所的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規定;
(二)作業過程中hse文件的有效運行;
(三)現場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負責人、安全聯系人、特種作業安全監護人到位;
(四)定期組織健康、安全、環境培訓和應急預案演練;
(五)對項目中的不符合項應采取糾正、改進措施;
(六)作業過程發生變更的,應按變更程序實施變更管理;
(七)做好健康、安全、環境監測和記錄;
(八)安全、消防器材及勞動防護用品齊全到位,施工機具、臨時用電、臨時設施符合規范;
(九)施工現場整潔有序,道路暢通,固體廢棄物集中妥善處理,廢水清污分流,施工噪聲控制符合當地環境保護要求,施工區域安全警示標志明顯,做到文明施工;
(十)發生事故后積極組織搶險,并立即報告生產建設單位,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四條 項目完成后,承包商應編制hse總結報告,報告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一)作業計劃書完成情況;
(二)作業過程的監測結果;
(三)作業過程各方的監督意見記錄;
(四)變更、不符合項改進結果;
(五)審核與評審結果;
(六)需要改進的建議和意見。
第三十五條 建設單位負責對承包商的健康、安全、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和評價,并向本單位質量安全環保部門及時通報承包商hse信息。
第三十六條 各級質量安全環保部門有權對承包商的健康、安全、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對承包商的違章、違法行為給予糾正和處罰。
第三十七條 建設單位應建立《承包商hse監督檢查記錄》、《工程(項目)hse業績考評表》(附錄2中表九、表十),記錄內容應包括采取的健康、安全、環境保護措施情況、出現問題和事故隱患的解決情況、違章處罰、事故記錄、排污申報等。
第三十八條 各級hse監督應深入現場,按照國家法規、標準及集團公司、分公司有關規定,行使監督權。監督檢查承包商執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企業規章制度情況,采取的安全消防設施、氣體防護設備、勞動保護用品及其它安全防護措施的到位情況,污染控制情況,以及落實安全生產合同、hse作業計劃書等情況。
第三十九條 監督檢查發現承包商有下列情況和行為之一的,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一)對存在一般安全環保隱患,現場應責令整改或限期整改;
(二)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以及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的施工作業,責令立即停止作業或停工整改;
(三)對一般“三違”行為,責令糾正或批評警告;
(四)對嚴重“三違”行為,責令停工整改或停工整頓,并在分公司位范圍內通報批評;
(五)對安全管理混亂、違章施工導致事故、重大經濟損失的,以及不履行環境保護責任,造成重大以上環境污染事故的承包商,給予吊銷“hse準入證”處罰。
第六章 hse業績考核與評價
第四十條 分公司對承包商實行動態監管和hse業績考核,各承包商應在項目結束后及時將本單位《hse準入證》呈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應對承包商的健康、安全、環境表現做出評價,并如實填寫承包商《hse準入證》中的《工程(項目)hse業績考評表》,《工程(項目)hse業績考評表》應加蓋考評單位或部門公章。各單位質量安全環保部門應建立承包商hse業績考評檔案,每年12月向質量安全環保處報送當年《承包商hse業績綜合考評表》(見附錄3)。
第四十一條 承包商hse業績考核的指標包括健康安全環保法規、標準、制度遵守情況,健康、安全、環境組織機構建立、員工健康、安全、環境教育情況,作業方案、安全合同履行情況,安全措施、勞動保護、環境保護、應急演練落實情況,安全設備、作業現場管理、施工質量等情況。考核、評價的依據由建設單位、質量安全環保與技術監督研究院及相關業務部門的監督檢查記錄、《工程(項目)hse業績考評表》等組成。
第四十二條 承包商年度綜合考評結果為:合格、通報批評、警告、暫停hse準入、核減hse準入范圍、取消hse準入資格。
對全年hse業績、hse表現未達到本規定或合同約定、設計要求的承包商應采取相應處罰措施。
第七章 其它規定
第四十三條 承包商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等。
第四十四條 承包商不得將工程項目轉包或肢解分包、違法分包。對非主體工程進行分包的,原則上應在分公司已準入承包商中選擇分包商。分包商的資質、能力應在其承包業務范圍內。
第四十五條 各級項目管理部門或機構應加強對承包商的hse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允許不具備相應資質、資格的承包商商超越資質或資格承攬分公司工程項目。
第四十六條 依照本規定應履行hse準入管理職責的單位和部門,未履行應盡職責,造成事故、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的,追究相關單位、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十七條 建設單位生產作業區域內發生的承包商事故處理或責任追究,按集團公司規定執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分公司所屬單位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承包商hse考核細則》。
第四十九條 本規定由分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11篇 西南油氣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中國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的健康安全環境管理,保護員工健康,保護環境,減少作業過程中健康、安全、環境事故的發生,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石油工業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基本要求》(sy/t6606)、《執行承包商安全和健康計劃》(sy/t6459)、《中國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工程技術服務市場準入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分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以下簡稱承包商)是指在分公司范圍內承擔物探、鉆井、固井、錄井、測井、試油、井下作業、裝置設備維修檢修、油氣田建設、管道建設、基地建設等工程技術服務的勘察、施工、檢測、監理單位或組織。
分公司實施承包商hse準入管理的專業類別詳見本規定附錄1。
第三條? 分公司對承包商實行健康安全環境(以下簡稱hse)管理資格準入制度,并定期對承包商的hse業績狀況進行評審。建設單位應通過招投標優先選擇專業技術過硬、hse業績良好的承包商。
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承包商hse管理包括對承包商的資質辦證審查、年度審查及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的hse監督、考核、協調等管理活動的總稱。
第五條? 承包商hse管理實行分公司和分公司二級單位的兩級管理,并各負其責的管理體系。
單項工程費用在100萬元以下的建筑工程、建筑維修、裝修裝飾、公路維修、護坡堡坎等建筑及土石方工程項目的hse準入管理由項目所屬單位負責。其余工程技術服務項目的hse準入管理由分公司負責。
第六條? 本規定適用于進入分公司工程技術服務市場相關承包商hse行為的管理。
第二章? 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七條? 分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是分公司承包商hse管理的歸口管理機構,其主要管理職責是:
(一)建立健全符合分公司實際的承包商hse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指導其實施;
(二)負責分公司職責管理范圍內承包商的hse準入培訓、準入審查和考核管理工作,對分公司所屬各單位hse準入培訓、審查和考核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
(三)負責承包商hse準入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 hse準入審查、《中國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承包商hse準入證》(以下簡稱《hse準入證》)的辦理、業績考核與評價等;
(四) 建立健全承包商hse準入培訓、資質審查與業績考核檔案。
第八條? 分公司所屬各單位質量安全環保部門負責本單位承包商的hse管理工作,其主要管理職責是:
(一) 負責二級單位職責管理范圍內工程技術服務單位的hse準入培訓、準入審查和考核管理工作;
(二)負責分公司授權的有關承包商hse準入辦理和考核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承包商hse準入培訓、資質審查與業績考核檔案。
第九條? 分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與技術監督研究院協助質量安全環保處對承包商hse表現實施管理,參加承包商hse準入培訓、監督檢查、現場處罰,提出考核、年審意見等。
第十條? 分公司所屬各建設單位或項目管理部具體負責本單位相關承包商的hse監督檢查與考核管理工作;分公司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的hse職責,對承包商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章? hse準入申報與辦理
第十一條? 承包商辦理《中國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市場準入證》(以下簡稱《市場準入證》)前,應到質量安全環保處申請辦理《hse準入證》,《hse準入證》是承包商進入分公司市場的必要條件之一。
第十二條? 承包商的hse準入方式與市場準入方式相同,實行年度準入和一事一準入。
“hse年度準入”是指由承包商自愿提出hse準入申請,經審查合格及審批同意后,由分公司質量安全環保部門簽發年度《hse準入證》的準入方式。持年度《hse準入證》的承包商方可辦理年度《市場準入證》。
“hse一事一準入”,即按項目準入。是指對確需在已年度準入承包商外選擇有關專業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或已準入承包商在數量、資質等方面無法滿足項目需要的,由相應的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自愿提出hse準入申請,經項目執行單位初審并推薦,報分公司審查合格并審批同意后,由質量安全環保部門簽發一次性《hse準入證》,僅限于其參加該項目競標或實施的準入方式。
第十三條? 承包商辦理《hse準入證》程序:
(一)承包商提出書面hse準入申請;
(二)到質量安全環保部門申領相關hse準入資料;
(三)按要求如實填寫和呈報相關hse準入資料;
(四)參加分公司或項目管理單位(部門)組織的hse準入培訓;
(五) 分公司或項目管理單位質量安全環保部門對收到的準入資料進行評審;
(六)經hse審查合格的承包商,由分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或項目管理單位質量安全環保部門按照管理權限簽發“hse準入證”。
第十四條? 擬向分公司申請hse準入的承包商可根據具體情況按以下四種渠道提出準入申請:
(一)直接向分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提出申請;
(二)由分公司相關專業、職能部門向質量安全環保處推薦;
(三)由所屬單位質量安全環保部門推薦,所屬單位向分公司申報;
(四)由所屬單位相關專業、職能部門向其質量安全環保管理部門推薦,由所屬單位向分公司申報。
第十五條? 擬申報《hse準入證》的承包商應具備下列hse生產管理基本條件: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環保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hse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管理人員;
(三)依法取得所承攬工程項目相應的資質等級證書;
(四)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企業應依法取得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五)具有質量管理體系、hse管理體系或其它企業管理體系認證證明;
(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依法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七)生產安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較有針對性,應急組織機構健全,應急裝備齊全;
(八)具備相關工程技術服務的相關安全環保施工機具、防護設備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器具;
(九)具備風險評價能力,能正確辨識危險、危害因素和環境因素,并采取風險削減和環境污染減輕措施。
(十)近三年工程技術服務的質量、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業績良好;
(十一)為從業人員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
(十二)其他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 申請辦理《hse準入證》的承包商應填寫分公司統一制作的《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hse準入申請表》(見附錄2),并提交下列書面及影印資料:
(一)本規定第十九條相關文件、資料;
(二) hse準入申請書;
(三) hse承諾;
(四)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五)有效的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及其它相關資質證書;
(六)按規定需要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必須取得并提供;
(七)企業hse管理體系、質量管理體系或其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八)有效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和hse管理人員的資格(資質)證書,特殊工種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九)員工hse教育培訓制度與培訓記錄;
(十)近三年的工程技術服務hse業績證明資料(包括已簽訂的hse合同、竣工驗收資料及用戶反饋意見等);
(十一)承包商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資料。
第十七條? 提供油氣勘探開發、生產裝置檢維修以及壓力管道、設備安裝維修服務的承包商應建立hse管理體系,并將其作為辦理“hse準入證”的重要參考條件。
第十八條? 申報資料中涉及資格、資質、許可、認證及資信等證書性文件資料的,承包商必須提供有效原件,經核驗后退還。
第十九條? 對申報資料所反映的資質等級、技術能力、安全技術裝備和hse業績等不清的,質量安全環保部門應組織進行實地考察和認證。
第12篇 分承包商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審核與監督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對bt承包商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以下簡稱hse)體系的監督管理,保證bt承包商hse管理體系持續有效運行,實現唐山市西北片區bt建設項目的總體hse管理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唐山市西北片區bt建設項目bt承包商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的監督管理。
3 規范性引用文件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 gb/t50326-2006
《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范》 gb/t50358-2005
《環境管理體系 規范及使用指南》 gb/t24001-2004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 規范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
4 職責
4.1工程項目管理督查部負責對各bt承包商的hse管理體系的建立與運行情況進行審核、監督。
4.2各bt承包商應根據國家標準和bt建設項目的管理要求,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建立健全本工程項目部hse管理體系并保證持續有效運行,按企業體系文件規定進行評審。
5 內容和要求
5.1 審核方式
5.1.1 工程項目管理部在各bt承包商進入施工現場以后,組織對其hse管理體系建立情況進行第一次審核。
5.1.2 工程項目管理部、項目監理部對各bt承包商hse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工程建設過程中不定期對各bt承包商的hse管理體系運行和變動情況進行監督審核。
5.1.3 各bt承包商向工程項目管理督查部報送本項目部的hse管理體系的有關資料,包括組織機構、管理文件結構、管理職責、hse管理工程師資質、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施工機械檢驗、檢測資料等。
5.1.4工程項目管理部組織項目監理部、業主代表相關人員對報送的資料進行審核,同時對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及文明施工的控制情況進行檢查,共同簽署審核、檢查意見。
5.2 審核內容
5.2.1 各bt承包商項目部執行貫徹gb/t28001-2001、gb/t24001-2004標準情況,項目部hse管理體系建立和企業通過認證、復審的情況。
5.2.2審核bt承包商項目部hse管理目標、組織機構、管理職責落實情況。
5.2.3審核bt承包商項目部hse管理體系運行、管理制度制定、執行情況。
5.2.4審核bt承包商項目部hse管理體系資源實際配置情況。
5.3 審核結果
5.3.1 監督審核、檢查結果在當月的hse管理例會上予以通報。
5.3.2 經審核,bt承包商項目部的hse管理體系建立及運行能夠滿足工程建設hse管理需要,工程項目管理部、項目監理部、業主代表予以確認。
5.3.3對于bt承包商項目部hse管理體系不健全、規章制度不完善、資源配置不合理等情況,要求bt承包商必須限期整改,對于資質審查不合格的有關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bt承包項目部必須予以調換。
5.3.4 由工程項目管理部、項目監理部、業主代表聯合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并進行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