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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風險評價管理制度(九篇)

          發布時間:2024-04-27 10:25:01 查看人數:59

          安全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第1篇 安全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1、目的

          規范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評價,增強安全風險預防和控制能力,確保安全生產。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氣霧劑公司安全風險識別、評價和控制的管理

          3、 職責

          3.1各科、組車間:負責分管區域生產活動的危險、有害因素的識別、評價、更新和控制管理。

          3.2安管科:負責編制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表,指導各科、組車間開展危險、有害因素風險識別、評價,負責各科、組車間風險評價記錄的審查與控制效果有效性驗證。建立、更新《重大危險源檔案》,定期進行風險信息更新。

          3.3經理:

          3.3.1負責組織分管部門生產活動中危險、有害因素風險識別、評價、更新和控制管理工作;

          3.3.2負責審核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結論。

          3.4執行董事:

          3.4.1負責組織生產活動中危險、有害因素風險識別、評價、更新和控制管理工作;

          3.4.2負責審批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結論。

          4、內容與要求

          4.1公司建立風險評價組織,組織成員由執行董事、經理、安管科長、各科、組車間主管和基層班組長骨干組成。

          4.2風險評價和控制以各科、組車間為單位進行,各科、組車間在安管科的指導下實施。審核由執行董事、經理、安管科負責。

          4.3評價依據風險評價準則,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定期和及時對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分析。

          4.4各級員工應積極參與所從事生產活動的危險、有害因素的識別、評價工作。主動參加公司和部門組織的相關培訓,掌握基本分析評價方法,能自行評價。

          4.5 同一個項目涉及多個部位作業的(如設備、電氣、儀表、幾個施工單位等),由各部門自行分析評價后,項目負責人進行匯總。

          4.6風險分級管理

          4.6.1風險評價依據本制度附錄《風險評價方法》進行分級。

          4.6.2各科、組車間負責對所轄范圍內所有的直接作業、操作崗位、關鍵裝置與重點部位進行風險評價。

          4.6.3作業風險:重大風險作業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初審簽字,經安管科負責人復審簽字后,報執行董事批準;較大風險作業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初審簽字后,報安管科審核批準;中等風險、可接受風險和可忽略風險作業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批準。

          4.6.4崗位(裝置、部位等)風險:重大風險和較大風險所在的崗位(裝置、部位等)由所在部門作為重點部位和關鍵裝置按照《安全生產重點部位管理規定》進行管理;中等風險、可接受風險和可忽略風險所在的崗位(裝置、部位等)應由所在部門采取隔離、防護、制定操作規程等措施降低風險。

          4.6.5風險評價職責

          4.6.5.1項目規劃、設計前應由有資質的機構從事設立安全評價。

          4.6.5.2項目的建設應由項目組進行風險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6.5.3項目投產運行后,常規和非常規活動風險由各車間進行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關鍵、重要裝置或系統的開停車風險由經理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6.5.4工藝變更應由工藝部做好風險分析并做好控制記錄。

          4.6.5.5設備、設施新增或拆除由工藝設備科負責組織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6.5.6事故及潛在緊急情況的風險由所在車間進行評價分析,并做好控制記錄。

          4.6.5.7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活動,均由所在車間進行作業風險分析,并做好控制記錄。

          4.6.5.8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風險應由所在車間、部門進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記錄。

          4.6.5.9人為因素,包括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風險應由所在部門進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記錄。

          4.7風險評價方法選擇

          4.7.1直接作業環節的風險評價宜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

          4.7.2崗位、部位、裝置等風險評價方法宜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和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lec)。

          4.7.3重要設備、關鍵設備的風險評價宜采用安全檢查表法(scl)。

          4.7.4新生產工藝線路的設計評價方法宜采用:預先危險性分析(pha)、危險與可操作性研究(hazop)。

          4.7.5失效模式與影響分析(fmea)、故障樹分析(fta)、事件樹分析(eta)等其它評價方法。

          4.8風險評價準則

          4.8.1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4.8.2設計規范、技術標準;

          4.8.3本公司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4.8.4本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

          具體風險評價參照附錄《風險評價方法》進行。

          5、風險評價實施步驟

          5.1執行董事主持風險評價活動,成立評價組織。組織成員由經理、各科、組車間主管和有安全評價工作經驗和安全管理經驗豐富的人員組成。

          5.2危害辯識,實施現場檢查、識別危險、有害因素。

          5.3通過定性或定量評價,確定評價目標的風險等級。

          5.4根據評價結果,提出控制措施。

          5.5得出評價結論。

          5.6風險評價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重點考慮以下因素:

          火災、爆炸;

          中毒、窒息;

          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漏;

          高溫等異常環境;

          人機工程因素(指人員、設備、工作環境合理匹配、使設備、環境適應人的生理、心里特征,從而使操作簡便準確、失誤少);

          電擊、觸電及電弧燒傷;

          物體或人員高處墜落;

          機械傷害;

          噪聲;

          設備的腐蝕、缺陷;

          潛在危險及其變異;

          其它

          5.7 確定重大風險

          5.7.1依據有法律法規的要求

          5.7.2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性

          5.7.3公司的聲譽和社會關注度等

          5.8風險控制內容

          5.8.1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

          (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2)控制措施的先進性安全性

          (3)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及公司的經營運行狀況

          (4)可靠的技術保障及服務

          5.8.2風險控制措施應包括并按如下順序:

          (1)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

          (2)管理措施,實現規范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從業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4)個體防護措施,減少職業傷害

          5.8.3風險控制管理

          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及經營運行情況等,確定不可接受的風險,制定并落實控制措施,將風險尤其是重大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對于確定的重大風險項目,需建立檔案,內容包括:

          (1)風險評價報告及技術結論

          (2)評審意見

          (3)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算情況等

          (4)時間表和負責人

          (5)竣工驗收報告

          5.9風險信息更新

          風險評價的頻次為每年一次,當下列情況發生時,公司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5.9.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5.9.2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

          5.9.3 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

          5.9.4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5.9.5 組織機構發生較大變動。

          5.10重大危險源

          5.10.1重大危險源的辯識:按照《重大危險源的辯識》gb18218-2009規定,識別公司生產區域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

          5.11風險管理的宣傳和培訓

          安管科定期組織對從業人員進行風險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危險因素識別、風險評價方法、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等。不斷增強從業人員的風險意識,使其熟悉工作崗位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掌握、落實應采取的控制措施。

          6、風險控制

          6.1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及經營運行情況等,確定不可接受的風險,制定并落實控制措施,將風險尤其是重大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6.2 公司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須考慮: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

          6.3 公司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培訓教育措施、個體防護措施。

          6.2安管科應組織將風險評價的結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對從業人員進行宣傳、培訓,使其熟悉工作崗位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掌握、落實應采取的控制措施。

          附錄:風險評價方法

          第2篇 安全社區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社區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一)危險源識別的原則:

          1、合法性原則;2、實效性原則;3、有限范圍原則;4、方法的科學性原則;5、適宜性原則;6、預防性原則;7、輸出性原則;8、真實性原則

          (二)危險源的分類

          1、按時間分為:過去、現在、未來三種時態;2、按嚴重程度分類:正常、異常、緊急情況;3、按照危害類型分類:機械危害、物理危害、生物性危害、人機工程危害、化學危害、行為危害。

          (三)危險源識別方法

          危險源辨識為單獨或聯合使用下列常見方法: 1、安全檢查表法;2、預先危害因素識別法;3、現場觀察法;4、座談法;5、安全調查表法。

          (四)危險源識別的步驟 危險源識別的一般步驟為:

          1、調查確定危險源。通過調查、了解、收集過去的經驗及事故情況,結合現場檢查、判斷等辦法來確定危險源并進行分類。 2、識別危險轉化條件。 3、進行危險分級。危險分級是確定危險程度,提出應重點控制的危險源。危險源等級可分為以下三級: a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多人傷亡或引起火災、爆炸,造成設備、廠房設施毀滅性破壞者,或雖事故程度不太嚴重,但事故頻率高,經常造成人員傷亡和影響生產者。 b級,可能造成一人死亡或雖未死亡但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終身致殘重傷)的傷害。 c級、可能造成人員微傷、輕傷、或傷愈后不影響正常生活。 4、制定危險預防措施。從人、物、環境、管理等方可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五)危險源風險評價管理規定

          1、危險源劃分的依據,是根據引發事故“四要素”為依據,即: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缺陷,環境條件。

          2、危險源風險評價級別確定的規定 (1)a級由街道安全促進委員會確定,并對b級進行審查批準 (2)b級由街道社會治安工作組確定,并對c級進行審查批準 (3)c級由各社區工作小組確定,并開會討論后上報街道社會治安工作組審查批準。

          3、危險源評價管理程序 (1)由各社區工作組進行討論確定社區危險源。 (2)危險源確定后進行分級,并由社區工作小組討論控制措施,匯總上報街道社會治安工作組。 (3)街道安全工作組將各社區上報的危險源匯總后,召開危險源確認研討會,對社區確定的危險源、控制措施、責任人是否妥當,進行認真研討后上報街道安委會。

          第3篇 安全風險評價和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識別企業在生產(管理)、服務、活動過程中能夠控制與可能施加影響的危害,評價和確定一級風險、二級風險和重大風險,以確定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作為制定安全標準化目標的基礎與依據,并進行有效控制。

          2.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評價組織及職責

          (1) 本公司成立風險評價小組

          組長為本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和安全辦主任,成員為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安全辦成員。

          (2)職責

          組長:直接負責風險評價工作。組織制定風險評價程序;審批《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

          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風險評價工作。負責風險評價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進行風險評價定期評審;

          成員:對各單位上報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確定公司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風險并編制《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和重大隱患項目治理方案;負責相關方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3.2風險管理

          (1) 危害識別

          1)在進行危害識別時,應充分考慮:

          ①火災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時間或事故的活動或行為

          ②沖擊與撞擊;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機械傷害;

          ③中毒、窒息、觸電及輻射(電磁輻射、同位素輻射);

          ④暴露于化學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環境;

          ⑤人機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環境條件或位置的舒適度、重復性工作、 照明不足等);

          ⑥設備的腐蝕、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包括水、氣、聲、渣、廢物等污染物排放或處置以及能源、資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時還應考慮:

          ①人員、原材料、機械設備與作業環境;

          ②直接與間接危險;

          ③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及緊急狀態;

          ④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及將來。

          (2)人的不安全行為:

          違反安全規則或安全常識,使事故有可能發生的行類別:

          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2)安全裝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設備。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體(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9)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清掃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11)不使用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裝束。

          13)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處理錯誤等。

          (3)物的不安全狀態:

          使事故可能發生的不安全物體條件或物質條件(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產場地環境不良。)

          1)物質:火災、爆炸性物質;毒性物質;

          2)物體: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4)有害作業環境:

          1)作業場所缺陷:間距不足;信號、標志沒有或不當;物體堆放不當。

          2)作業環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風不良或缺氧;溫度過高或過低;濕度不當;外部噪聲;風、雷電、洪水、野獸等自然危害。

          (5)安全管理缺陷:

          1)設計、 監測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糾正措施不當;(人機工效學);

          2)人員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訓不足;雇用不當或缺乏檢查 ;超負荷;禁忌作業等;

          3)工藝過程、作業程序缺陷;

          4)相關方管理缺陷。

          3.3危害識別的范圍

          (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異常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8)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10)后期服務活動。

          3.4危害識別的方法

          危害識別以事先分析為主的思想為指導,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檢查表(scl)、現場觀察法等多種方法,可單獨或聯合使用。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從作業活動清單中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

          (2)安全檢查表(scl):安全檢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擬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和操作有關的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

          (3)現場觀察法:由專家和咨詢師組成現場調查組,通過現場實地觀察、詢問、交談,從而快速識別出部門的環境因素;

          3.5危害識別的步驟

          (1)安全辦負責設計危害識別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表格,發至各部門;

          (2)各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從本部門班組的活動、產品和服務中識別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寫《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后,報送安全辦;

          (3)安全辦對各部門識別出來的危害進行整理、匯總、分類,分類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類;

          (4)安全辦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經風險評價小組討論后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3.6風險評價

          (1)風險評價范圍

          1)生產經營活動;

          2)生產裝置;

          3)儲存設施;

          4)檢維修作業;

          5)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工程;

          6)拆遷工程;

          7)后期服務活動。

          (2)評價準則的依據

          1)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要求;

          2)行業的設計規范、技術標準;

          3)企業的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4)合同規定;

          5)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

          (3)評價準則

          采用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嚴重性s及風險度r進行,r=l×s

          1)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參照表1來制定

          表1??????? 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判斷準則

          等級

          標?? 準

          5

          在現場沒有采取防范、監測、保護、控制措施,或危害的發生不能被發現(沒有監測系統),或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此類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發生不容易被發現,現場沒有檢測系統,也未作過任何監測,或在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執行或控制措施不當,或危害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

          3

          沒有保護措施(如沒有保護防裝置、沒有個人防護用品等),或未嚴格按操作程序執行,或危害的發生容易被發現(現場有監測系統),或曾經作過監測,或過去曾經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或在異常情況下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發生能及時發現,并定期進行監測,或現場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執行,或過去偶爾發生危險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監測、保護措施,或員工安全衛生意識相當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極不可能發生事故或事件。

          2)事件發生后果的嚴重性s參照表2來制定

          表2???????? 事件后果嚴重性s判別準則

          等級

          法律、法規

          及其他要求

          財產

          (萬元)

          停工

          環境污染、資源消耗

          本公司

          形象

          5

          違反法律、法規和標準

          死亡

          >;50

          部分裝置(>;2套)或設備停工

          大規模、

          本公司外

          重大國際、國內影響

          4

          潛在違反法規和標準

          喪失勞動能力

          >;25

          2套裝置停工、或設備停工

          本公司內嚴重污染

          行業內、集團本公司內

          3

          不符合本公司的安全方針、制度、規定等

          截肢、骨折、聽力喪失、慢性病

          >;10

          1套裝置停工或設備

          本公司范圍內中等污染

          地區影響

          2

          不符合本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規定

          輕微受傷、間歇不舒適

          <10

          受影響不大,幾乎不停工

          裝置范圍污染

          本公司及周邊范圍

          1

          完全符合

          無傷亡

          無損失

          沒有停工

          沒有污染

          形象沒有受損

          3)風險的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和實施期限參照表3來制定

          表3????????? 風險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

          風險度r

          等級

          應采取的行動/控制措施

          實施期限

          20-25

          巨大風險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措施進行評估

          立刻

          15-16

          重大風險

          采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制程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慮建立目標、建立操作規程,加強培訓及溝通

          2年內治理

          4-8

          可容忍

          可考慮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但需定期檢查

          有條件、有經費時治理

          <4

          輕微或可忽略的風險

          無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記錄

          (4)風險等級的確定

          1)在進行風險評價時,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重點考慮以下因素:

          ①火災和爆炸;

          ②沖擊和撞擊;

          ③中毒、窒息和觸電;

          ④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漏;

          ⑤其他化學、物理性危害因素;

          ⑥人機工程因素;

          ⑦設備的腐蝕、缺陷;

          ⑧對環境的可能影響等。

          2)在確定重大風險時,應考慮:

          ①有關法規、標準的要求;

          ②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嚴重性;

          ③企業的聲譽和社會關注程度等。

          3)按風險度r=可能性l×嚴重性s,計算出風險值。

          風險值r≤8的確定為一級風險;

          風險值r在9~12的確定為二級風險;

          風險值r在15~16的確定為三級風險;

          風險值r在20~25的確定為重大風險。

          3.7危害的分級管理

          (1)危害管理分為二級:

          對判定為一級風險和二級風險的危害,作為一般危害,由其所在單位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進行控制管理;

          對判定為三級風險和重大風險的危害,由其所在單位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并報公司安全辦備案,安全辦負責對各單位上報的控制措施進行整理、匯總,形成本公司《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報本公司評審小組組長批準。并將批準后的本公司《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反饋到各單位。

          (2)對確定為重大風險的應制定《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

          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

          序號

          危害

          潛在事件及后果

          風險等級

          部門、裝置、工藝、設備

          改進措施

          操作、技術人力資源需求限制

          評估

          負責人

          備注

          1

          2

          (3)對確定為重大隱患的項目的風險,本公司應制定隱患治理方案,明確責任人、責任部門、技術方法、資源、時間表,并定期對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確保隱患治理方案的有效實施。重大隱患項目治理結束后,有關部門應進行驗收,形成報告。

          本公司對重大隱患的項目應建立檔案,對項目的立項、治理、竣工驗收等過程進行管理。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評審意見;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治理時間表和責任人;竣工驗收報告。

          3.8風險的控制

          (1)本公司應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及經營運行情況等,確定優先控制的順序,采取措施消減風險,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預防事故的發生。

          本公司在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該先考慮消除危害,再考慮抑制危害,修訂或制定操作規程,最后采用減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風險;同時還應考慮: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進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及企業的經營運行情況、可靠的技術保障和服務。

          (2)控制措施的選擇應包括:

          1)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

          2)管理措施,規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從業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4)個體防護措施,減少職業危害。

          3.9風險信息更新

          本公司應不斷地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應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控制結果。

          (1)識別、評價的時機

          1)對于常規的活動每隔一年應組織一次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

          2)對于非常規性(如拆除、新改擴建設項目、檢維修項目、開停車、較重要的隱患治理項目和較重要的工藝變更、設備變更項目等)的危險性較大的活動,在活動開始之前進行危害識別風險評價,在此基礎上編制實施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等),并經有關領導嚴格審批。如果有發生嚴重事故可能的作業活動,還應制定應急措施、編寫應急預案,并且要在活動或施工之前進行演練。

          3)當下列情況發生時,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2)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

          3)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

          4)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5)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2)危害(風險)的更新按以下原則進行:

          1)各部門將更新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和《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交所在部門領導審核后,交本公司安全辦。安全辦負責組織人員(或評價小組)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判定,修改后發放至各相關部門。

          2)安全辦、對口部門分別保存危害更新所產生的記錄。

          第4篇 安全危害因素識別與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1、目的:

          為明確公司施工范圍內安全危險因素的識別、控制內容和要求,提出安全危險因素的評價方法,確保安全重要危險因素有效的識別和評價,以達到安全第一,預防環境污染,保護人身健康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鍋爐安裝改造和壓力管道安裝項目工程施工(以下簡稱項目工程施工)范圍內的安全危險因素的識別、評價和重要危險因素的控制管理。

          3、安全危險因素識別與控制的內容

          ——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可能對安全造成影響的各種安全危險因素;

          ——物資、設備的采購、接受、驗收、保管和發放過程中,可能對安全造成影響的各種安全危險因素;

          ——施工、生活暫設和物資的存放及使用過程中,可能對安全造成影響的各種安全危險因素;

          ——項目工程施工范圍內可能對安全造成影響的各種相關方的安全危險因素;

          4、安全危險因素識別與控制的類型

          本公司在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對以下類型的安全危險因素實施識別與控制:

          ——有毒有害物質;

          ——火災、爆炸;

          ——電擊、觸電及電弧輻射燒傷;

          ——物體和人員的高處墜落;

          ——吊裝設備或吊裝物的跌落損壞;

          ——腳手架或構筑物的跨塌;

          ——高溫、高壓等異常環境;

          ——粉塵及煙塵;

          ——塌方;

          ——交通事故;

          —— 射線及輻射;

          ——噪聲;

          ——固體廢棄物;

          ——化學危險物品;

          ——廢氣(汽)和廢液排放;

          ——油品泄漏及滲透;

          ——機械傷害;

          ——能源消耗;

          ——其它安全危險因素。

          5、安全危險因素的識別與控制管理

          (1)識別安全危險因素的時間

          ——首次實施安全管理體系時;

          ——安全目標或指標變更或修改時;

          ——安全計劃書或安全管理方案制訂或修改時;

          ——現行安全法律法規或其它安全要求發生變化時;

          ——施工作業的內容或施工作業的環境發生變化時;

          ——相關方的安全管理條件或管理要求發生變化時;

          ——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后,需重新進行安全危險因素識別時。

          (2)識別安全危險因素應遵循的原則

          1)對安全危險因素進行以下三種時態下的識別:

          ——過去曾經發生過,而且對當前的安全管理仍存在影響的識別;

          ——目前正在對安全管理產生影響的識別;

          ——到目前尚未發生過,但可預料到將來可能發生,并對安全管理會產生影響的識別。

          2)對安全危險因素進行以下三種狀態的識別:

          ——正常施工狀態下可預期發生的情況的識別;

          ——非正常施工狀態下可預期發生的情況的識別;

          ——人為過失或自然災害狀態下施工不可預期發生的情況的識別。

          6、安全危險因素的識別與風險評價

          (1)施工活動分析和安全危險因素調查

          本公司安全危險因素的識別工作,由施工經理負責組織質量安全科和技術科,根據施工作業實際情況,結合以往的施工經驗,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進行項目工程施工作業活動分析和安全危險因素調查、收集和記錄,填寫《安全工作危害分析記錄表》;

          (2)安全危險因素的風險評價

          1)將某項目工程的全過程存在的危害按工序逐一列出,對危害發生的嚴重性和可能性作出評估,并計算其風險值,然后,根據風險值提出控制風險的方法,最后列出經過風險控制后的剩余危險。

          r=l×s

          式中:——r:風險值;

          ——l: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s:發生事故后的嚴重性。

          第5篇 安全風險評價管控制度

          風險評價

          1、應依據風險評價準則,選定合適的評價方法,定期和及時對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在進行風險評價時,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

          2、企業各級管理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工作,鼓勵從業人員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評價準則

          企業應依據以下內容制定風險評價準則:

          1)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設計規范、技術標準;

          3)企業的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4)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

          評價方法

          企業可根據需要,選擇有效、可行的風險評價方法進行風險評價。常用的評價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檢查表分析(scl);

          3)預危險性分析(pha);

          4)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失效模式與影響分析(fmea);

          6)故障樹分析(fta);

          7)事件樹分析(eta);

          8)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lec)等方法。

          評價范圍

          企業風險評價的范圍應包括:

          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異常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人為因素,包括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8)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

          風險控制

          1、企業應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及經營運行情況等,確定不可接受的風險,制定并落實控制措施,將風險尤其是重大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業在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

          1)應考慮:⑴可行性;⑵安全性;⑶可靠性;

          2)應包括:⑴工程技術措施;⑵管理措施;⑶培訓教育措施;⑷個體防護措施。

          2、企業應將風險評價的結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對從業人員進行宣傳、培訓,使其熟悉工作崗位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掌握、落實應采取的控制措施。

          信息更新

          1、企業應適時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隱患。

          2、企業應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評價結果和風險控制效果。

          3、企業應在下列情形發生時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2)操作條件變化或工藝改變;

          3)技術改造項目;

          4)有對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5)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隱患治理

          1、企業應對風險評價出的隱患項目,下達隱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治理期限。企業應建立隱患治理臺帳。

          2、企業應對確定的重大隱患項目建立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

          1)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

          2)評審意見;

          3)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

          4)治理時間表和責任人;

          5)竣工驗收報告。

          3、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

          4、企業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必須采取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識別危害(危險源)方法

          (1)按物的不安全狀態(使事故可能發生的不安全舞臺條件或物質條件)進行識別gb644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中將物的不安全狀態歸納為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以及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等4大類。

          (2)按人的不安全行為(違反安全規則或安全常識,使事故有可能發生的行為)進行識別gb644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中將人的不安全行為歸納為操作失誤、造成安全裝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設備等13大類。

          (3)按導致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直接原因進行識別根據gb/t13861-92《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的規定,將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危害因素分為6類: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生物性危險和有害因素、心理和生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行為性危險和有害因素、其他危險和有害因素。

          第6篇 安全風險評價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識別企業在生產(管理)、服務、活動過程中能夠控制與可能施加影響的危害,評價和確定一級風險、二級風險和重大風險,以確定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作為制定安全標準化目標的基礎與依據,并進行有效控制。

          2.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評價組織及職責

          (1) 本公司成立風險評價小組

          組長為本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和安全辦主任,成員為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安全辦成員。

          (2)職責

          組長:直接負責風險評價工作。組織制定風險評價程序;審批《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

          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風險評價工作。負責風險評價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進行風險評價定期評審;

          成員:對各單位上報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確定公司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風險并編制《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和重大隱患項目治理方案;負責相關方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3.2風險管理

          (1) 危害識別

          1)在進行危害識別時,應充分考慮:

          ①火災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時間或事故的活動或行為

          ②沖擊與撞擊;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機械傷害;

          ③中毒、窒息、觸電及輻射(電磁輻射、同位素輻射);

          ④暴露于化學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環境;

          ⑤人機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環境條件或位置的舒適度、重復性工作、 照明不足等);

          ⑥設備的腐蝕、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包括水、氣、聲、渣、廢物等污染物排放或處置以及能源、資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時還應考慮:

          ①人員、原材料、機械設備與作業環境;

          ②直接與間接危險;

          ③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及緊急狀態;

          ④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及將來。

          (2)人的不安全行為:

          違反安全規則或安全常識,使事故有可能發生的行類別:

          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2)安全裝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設備。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體(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9)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清掃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11)不使用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裝束。

          13)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處理錯誤等。

          (3)物的不安全狀態:

          使事故可能發生的不安全物體條件或物質條件(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產場地環境不良。)

          1)物質:火災、爆炸性物質;毒性物質;

          2)物體: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4)有害作業環境:

          1)作業場所缺陷:間距不足;信號、標志沒有或不當;物體堆放不當。

          2)作業環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風不良或缺氧;溫度過高或過低;濕度不當;外部噪聲;風、雷電、洪水、野獸等自然危害。

          (5)安全管理缺陷:

          1)設計、 監測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糾正措施不當;(人機工效學);

          2)人員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訓不足;雇用不當或缺乏檢查 ;超負荷;禁忌作業等;

          3)工藝過程、作業程序缺陷;

          4)相關方管理缺陷。

          3.3危害識別的范圍

          (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異常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8)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10)后期服務活動。

          3.4危害識別的方法

          危害識別以事先分析為主的思想為指導,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檢查表(scl)、現場觀察法等多種方法,可單獨或聯合使用。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從作業活動清單中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

          (2)安全檢查表(scl):安全檢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擬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和操作有關的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

          (3)現場觀察法:由專家和咨詢師組成現場調查組,通過現場實地觀察、詢問、交談,從而快速識別出部門的環境因素;

          3.5危害識別的步驟

          (1)安全辦負責設計危害識別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表格,發至各部門;

          (2)各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從本部門班組的活動、產品和服務中識別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寫《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后,報送安全辦;

          (3)安全辦對各部門識別出來的危害進行整理、匯總、分類,分類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類;

          (4)安全辦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經風險評價小組討論后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3.6風險評價

          (1)風險評價范圍

          1)生產經營活動;

          2)生產裝置;

          3)儲存設施;

          4)檢維修作業;

          5)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工程;

          6)拆遷工程;

          7)后期服務活動。

          (2)評價準則的依據

          1)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要求;

          2)行業的設計規范、技術標準;

          3)企業的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4)合同規定;

          5)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

          (3)評價準則

          采用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嚴重性s及風險度r進行,r=l×s

          1)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參照表1來制定

          表1 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判斷準則

          等級

          標 準

          5

          在現場沒有采取防范、監測、保護、控制措施,或危害的發生不能被發現(沒有監測系統),或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此類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發生不容易被發現,現場沒有檢測系統,也未作過任何監測,或在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執行或控制措施不當,或危害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

          3

          沒有保護措施(如沒有保護防裝置、沒有個人防護用品等),或未嚴格按操作程序執行,或危害的發生容易被發現(現場有監測系統),或曾經作過監測,或過去曾經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或在異常情況下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發生能及時發現,并定期進行監測,或現場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執行,或過去偶爾發生危險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監測、保護措施,或員工安全衛生意識相當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極不可能發生事故或事件。

          2)事件發生后果的嚴重性s參照表2來制定

          表2 事件后果嚴重性s判別準則

          等級

          法律、法規

          及其他要求

          財產

          (萬元)

          停工

          環境污染、資源消耗

          本公司

          形象

          5

          違反法律、法規和標準

          死亡

          >50

          部分裝置(>2套)或設備停工

          大規模、

          本公司外

          重大國際、國內影響

          4

          潛在違反法規和標準

          喪失勞動能力

          >25

          2套裝置停工、或設備停工

          本公司內嚴重污染

          行業內、集團本公司內

          3

          不符合本公司的安全方針、制度、規定等

          截肢、骨折、聽力喪失、慢性病

          >10

          1套裝置停工或設備

          本公司范圍內中等污染

          地區影響

          2

          不符合本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規定

          輕微受傷、間歇不舒適

          <10

          受影響不大,幾乎不停工

          裝置范圍污染

          本公司及周邊范圍

          1

          完全符合

          無傷亡

          無損失

          沒有停工

          沒有污染

          形象沒有受損

          3)風險的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和實施期限參照表3來制定

          表3 風險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

          風險度r

          等級

          應采取的行動/控制措施

          實施期限

          20-25

          巨大風險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措施進行評估

          立刻

          15-16

          重大風險

          采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制程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慮建立目標、建立操作規程,加強培訓及溝通

          2年內治理

          4-8

          可容忍

          可考慮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但需定期檢查

          有條件、有經費時治理

          <4

          輕微或可忽略的風險

          無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記錄

          (4)風險等級的確定

          1)在進行風險評價時,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重點考慮以下因素:

          ①火災和爆炸;

          ②沖擊和撞擊;

          ③中毒、窒息和觸電;

          ④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漏;

          ⑤其他化學、物理性危害因素;

          ⑥人機工程因素;

          ⑦設備的腐蝕、缺陷;

          ⑧對環境的可能影響等。

          2)在確定重大風險時,應考慮:

          ①有關法規、標準的要求;

          ②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嚴重性;

          ③企業的聲譽和社會關注程度等。

          3)按風險度r=可能性l×嚴重性s,計算出風險值。

          風險值r≤8的確定為一級風險;

          風險值r在9~12的確定為二級風險;

          風險值r在15~16的確定為三級風險;

          風險值r在20~25的確定為重大風險。

          3.7危害的分級管理

          (1)危害管理分為二級:

          對判定為一級風險和二級風險的危害,作為一般危害,由其所在單位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進行控制管理;

          對判定為三級風險和重大風險的危害,由其所在單位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并報公司安全辦備案,安全辦負責對各單位上報的控制措施進行整理、匯總,形成本公司《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報本公司評審小組組長批準。并將批準后的本公司《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反饋到各單位。

          (2)對確定為重大風險的應制定《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

          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

          序號

          危害

          潛在事件及后果

          風險等級

          部門、裝置、工藝、設備

          改進措施

          操作、技術人力資源需求限制

          評估

          負責人

          備注

          1

          2

          (3)對確定為重大隱患的項目的風險,本公司應制定隱患治理方案,明確責任人、責任部門、技術方法、資源、時間表,并定期對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確保隱患治理方案的有效實施。重大隱患項目治理結束后,有關部門應進行驗收,形成報告。

          本公司對重大隱患的項目應建立檔案,對項目的立項、治理、竣工驗收等過程進行管理。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評審意見;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治理時間表和責任人;竣工驗收報告。

          3.8風險的控制

          (1)本公司應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及經營運行情況等,確定優先控制的順序,采取措施消減風險,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預防事故的發生。

          本公司在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該先考慮消除危害,再考慮抑制危害,修訂或制定操作規程,最后采用減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風險;同時還應考慮: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進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及企業的經營運行情況、可靠的技術保障和服務。

          (2)控制措施的選擇應包括:

          1)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

          2)管理措施,規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從業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4)個體防護措施,減少職業危害。

          3.9風險信息更新

          本公司應不斷地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應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控制結果。

          (1)識別、評價的時機

          1)對于常規的活動每隔一年應組織一次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

          2)對于非常規性(如拆除、新改擴建設項目、檢維修項目、開停車、較重要的隱患治理項目和較重要的工藝變更、設備變更項目等)的危險性較大的活動,在活動開始之前進行危害識別風險評價,在此基礎上編制實施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等),并經有關領導嚴格審批。如果有發生嚴重事故可能的作業活動,還應制定應急措施、編寫應急預案,并且要在活動或施工之前進行演練。

          3)當下列情況發生時,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2)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

          3)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

          4)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5)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2)危害(風險)的更新按以下原則進行:

          1)各部門將更新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和《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交所在部門領導審核后,交本公司安全辦。安全辦負責組織人員(或評價小組)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判定,修改后發放至各相關部門。

          2)安全辦、對口部門分別保存危害更新所產生的記錄。

          第7篇 安全危害因素識別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1、目的:

          為明確公司施工范圍內安全危險因素的識別、控制內容和要求,提出安全危險因素的評價方法,確保安全重要危險因素有效的識別和評價,以達到安全第一,預防環境污染,保護人身健康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鍋爐安裝改造和壓力管道安裝項目工程施工(以下簡稱項目工程施工)范圍內的安全危險因素的識別、評價和重要危險因素的控制管理。

          3、安全危險因素識別與控制的內容

          ——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可能對安全造成影響的各種安全危險因素;

          ——物資、設備的采購、接受、驗收、保管和發放過程中,可能對安全造成影響的各種安全危險因素;

          ——施工、生活暫設和物資的存放及使用過程中,可能對安全造成影響的各種安全危險因素;

          ——項目工程施工范圍內可能對安全造成影響的各種相關方的安全危險因素;

          4、安全危險因素識別與控制的類型

          本公司在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對以下類型的安全危險因素實施識別與控制:

          ——有毒有害物質;

          ——火災、爆炸;

          ——電擊、觸電及電弧輻射燒傷;

          ——物體和人員的高處墜落;

          ——吊裝設備或吊裝物的跌落損壞;

          ——腳手架或構筑物的跨塌;

          ——高溫、高壓等異常環境;

          ——粉塵及煙塵;

          ——塌方;

          ——交通事故;

          —— 射線及輻射;

          ——噪聲;

          ——固體廢棄物;

          ——化學危險物品;

          ——廢氣(汽)和廢液排放;

          ——油品泄漏及滲透;

          ——機械傷害;

          ——能源消耗;

          ——其它安全危險因素。

          5、安全危險因素的識別與控制管理

          (1)識別安全危險因素的時間

          ——首次實施安全管理體系時;

          ——安全目標或指標變更或修改時;

          ——安全計劃書或安全管理方案制訂或修改時;

          ——現行安全法律法規或其它安全要求發生變化時;

          ——施工作業的內容或施工作業的環境發生變化時;

          ——相關方的安全管理條件或管理要求發生變化時;

          ——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后,需重新進行安全危險因素識別時。

          (2)識別安全危險因素應遵循的原則

          1)對安全危險因素進行以下三種時態下的識別:

          ——過去曾經發生過,而且對當前的安全管理仍存在影響的識別;

          ——目前正在對安全管理產生影響的識別;

          ——到目前尚未發生過,但可預料到將來可能發生,并對安全管理會產生影響的識別。

          2)對安全危險因素進行以下三種狀態的識別:

          ——正常施工狀態下可預期發生的情況的識別;

          ——非正常施工狀態下可預期發生的情況的識別;

          ——人為過失或自然災害狀態下施工不可預期發生的情況的識別。

          6、安全危險因素的識別與風險評價

          (1)施工活動分析和安全危險因素調查

          本公司安全危險因素的識別工作,由施工經理負責組織質量安全科和技術科,根據施工作業實際情況,結合以往的施工經驗,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進行項目工程施工作業活動分析和安全危險因素調查、收集和記錄,填寫《安全工作危害分析記錄表》;

          (2)安全危險因素的風險評價

          1)將某項目工程的全過程存在的危害按工序逐一列出,對危害發生的嚴重性和可能性作出評估,并計算其風險值,然后,根據風險值提出控制風險的方法,最后列出經過風險控制后的剩余危險。

          r=l×s

          式中:——r:風險值;

          ——l: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s:發生事故后的嚴重性。

          2)ls的平分方法

          ——用危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評估發生危害事件的可能性有多大,其取值范圍如下表所示:

          偏差

          發生率

          安全檢查

          操作規程

          員工勝

          任程度

          監控、控制

          、補救措施

          5

          每天發生

          從來無檢查

          無操作規程

          不勝任

          無任何措施

          4

          每月發生

          偶爾檢查

          操作規

          程不完善

          不夠

          勝任

          任何措

          施不完善

          3

          每季發生

          每月檢查

          部分執行

          操作規程

          一般勝任

          措施使

          用不當

          2

          曾經發生

          每周檢查

          偶爾不執行

          操作規程

          勝任

          措施偶爾

          失去作用

          1

          從未發生

          每日檢查

          嚴格執行

          操作規程

          高度

          勝任

          防范控制

          措施有效

          ——用危害事件發生后的嚴重性(s),評估發生危害事件后的嚴重后果,其取值范圍如下表所示:

          事故的嚴重性

          人員傷

          亡程度

          財產

          損失

          停工

          時間

          法規符

          合情況

          形象受

          損程度

          5

          a.死亡

          b.終身殘廢

          c.喪失勞動能力

          ≥3萬元

          ≥3天

          違法

          全國

          性影響

          4

          a.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b.職業病

          c.慢性病

          d.住院治療

          ≥2萬元

          ≥2天

          潛在不符

          合法律法規

          市級范

          圍影響

          3

          需去醫院治療,

          但不需住院

          ≥1萬元

          ≥1天

          不符合淄博市

          安全規章制度

          齊魯石化

          地區影響

          2

          a.皮外傷

          b.短時間身體不適

          <1萬元

          半天

          不符合本公

          司規章制度

          本公司范

          圍內影響

          1

          沒有受傷

          完全符合

          無影響

          3)風險評價及處置辦法

          ——重要安全危險因素的確定原則

          a.風險值r≥9的安全危險因素可確定為重要安全危險因素;

          b.通過風險評價與識別確認的重要的安全危險因素,填寫《重要安全危險因素清單》。

          ——重要安全危險因素清單審批與管理

          本公司項目工程施工范圍內的《重要安全危險因素清單》,有質量安全科長負責審核,公司管理者代表負責批準,并在質量安全科存檔備查。

          7、重要安全危險因素的控制措施及實施期限

          (1)按照風險值(r=l×s)再將風險細分為五個級別,根據風險值的不同分別實施控制,風險分級見下表

          r值

          分級

          危險程度

          應采取的行動

          20—25

          一級風險

          極其危險

          不能繼續作業,需立即停工,組織整頓

          15—16

          二級風險

          高度危險

          需立即開展整改工作

          9—12

          三級風險

          顯著危險

          需要整改

          4—8

          四級風險

          一般危險

          需要引起注意

          <4

          五級風險

          稍有危險

          可以接受

          (2)本公司項目工程施工范圍內的重要安全危險因素,應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和控制目標,按jab/安全03—《安全管理作業文件》的相應要求實施控制,編制項目工程施工安全計劃書:

          1) 一級風險,立即停工,制定降低危害的措施,并對措施進行評估,經審批后整改,直到施工作業條件改善;

          2)二級風險,需立即采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

          3)三級風險,應制定整改目標,在段時間內整改;

          4)四級風險,需要加強溝通,加強操作規程的執行的力度,定期檢查;

          5)五級風險,加強教育與溝通,提高技術水平。

          第8篇 安全生產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為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實現管理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預防,達到消除減少危害、控制預防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 評價目的

          識別生產中的所有常規和非常規活動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產現場使用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進行評價。加強管理和個體防護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傷害、死亡、職業病、財產損失和工作環境破壞。

          二 評價范圍

          (一)項目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二)常規和異常活動;

          (三)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四)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活動;

          (五)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六)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七)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八)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九)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三 評價方法

          (一)工作危害分析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從作業活動清單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該方法是針對作業活動而進行的評價。

          2.安全檢查表分析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設備和操作有關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安全檢查表分析可用于對物質、設備、工藝、作業場所或操作規程的分析。

          四 評價時機

          常規活動每年一次,非常規活動開始之前.

          五 評價準則

          采用風險度r=可能性l×后果嚴重性s 的評價法,具體評價準則規定為: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判斷準則

          等級

          標準

          5

          在現場沒有采取防范、監測、保護、控制措施,或危害的發生不能被發現(沒有監測系統),或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此類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發生不容易被發現,現場沒有檢測系統,也未發生過任何監測,或在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執行或控制措施不當,或危害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

          3

          沒有保護措施(如沒有保護裝置、沒有個人防護用品等),或未嚴格按操作程序執行,或危害的發生容易被發現(現場有監測系統),或曾經作過監測,或過去曾經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或在異常情況下類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發生能及時發現,并定期進行監測,或現場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執行,或過去偶爾發生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監測、保護措施,或員工安全衛生意識相當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極不可能發生事故或事件。

          事件后果嚴重性s判別準則

          等級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人員

          財產損失/萬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違反法律、法規和標準

          死亡

          >50

          部分裝置(>2套)或設備停工

          重大國際國內影響

          4

          潛在違反法規和標準

          喪失勞動能力

          >25

          2套裝置停工、或設備停工

          行業內、省內影響

          3

          不符合上級公司或行業的安全方針、制度、規定等

          截肢、骨折、聽力喪失、慢性病

          >10

          1套裝置停工或設備

          地區影響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規定

          輕微受傷、間歇不舒服

          <10

          受影響不大,幾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邊范圍

          1

          完全符合

          無傷亡

          無損失

          沒有停工

          形象沒有受損

          風險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r

          風險度

          等級

          應采取的行動/控制措施

          實施期限

          20-25

          巨大風險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措施進行評估

          立刻

          15-16

          重大風險

          采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制程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慮建立目標、建立操作規程,加強培訓及溝通

          2年內治理

          4-8

          可接受

          可考慮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但需定期檢查

          有條件、有經費時治理

          < 4

          輕微或可忽略的風險

          無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記錄

          六 評價組織

          1.公司成立的風險評價領導小組

          2.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工作,崗位員工要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工作。

          七 其它要求

          1.根據評價結果,確定重大風險,并制定落實風險控制措施。

          2.評價出的重大隱患項目,應建立檔案和整改計劃。

          3.風險評價的結果由各單位組織從業人員學習,掌握崗位和作業中存在的風險和控制措施。

          4.按照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風險評價的內容。

          第9篇 安全標準化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1目的

          對公司生產、經營、服務和后勤保障等活動及設備設施持續地進行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以及風險控制,確定重大及不可容忍的風險,采取有效或適當的控制改進措施,把風險降低到最低或控制在可以承受的程度。

          2范圍

          公司員工進行的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以及由安全評價機構進行的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

          3引用文件

          (無)

          4術語和定義

          (無)

          5職責和權限

          5.1生產技術部

          5.1.1生產部是本程序歸口管理部門。

          5.1.2負責組織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負責制訂風險評價準則,審核工作危害分析表(jha)和安全檢查表(scl),負責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

          5.1.3組織編制公司重大及不可容許風險控制改進措施清單及控制改進措施。

          5.1.4組織、檢查、監督考核控制改進措施的實施。

          5.1.5組織評價人員的培訓。

          5.1.6組織內部設備、設施危害因素的辨識與風險評價;

          5.1.7負責外界所提供的生產檢修建設用設備、設施的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

          5.1.8負責組織檢維修、技改技措、隱患治理類項目的控制改進措施的實施;

          5.1.9參加編制重大及不可容許的風險控制改進措施清單,審核設備、設施類控制改進措施。

          5.2安全管理部

          5.2.1負責本部門內部及公司辦公場所、設施的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

          5.2.2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危害因素辨識與風險評價,并負責審核相關風險辨識與評價表。

          5.2.3負責編制危險化學品控制改進措施,參加編制重大及不可容許的風險控制改進措施清單,并監督、檢查、考核實施情況。

          5.2.4負責綠化工程危害因素辨識與風險評價。

          5.2.5組織新員工、轉崗員工、外來人員、臨時用工及廠區內交通(公路)活動的危害因素辨識與風險評價。

          5.3供儲部

          5.3.1負責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危害因素辨識與風險評價;

          5.3.2負責委托運輸相關的活動與設施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編制重大及不可容許風險控制改進措施清單并組織實施。

          5.4其他單位

          5.4.1負責本單位范圍內的危害因素辨識與風險評價,制訂控制改進措施并負責實施。負責實施公司審定的重大及不可容許控制改進措施。

          5.4.2負責進入本單位的新員工、轉崗員工、外來人員和臨時員工的活動危害因素辨識與風險評價;

          5.4.3 負責本單位危險化學品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

          6工作程序

          由安全評價機構進行的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按照相關法規定期進行。以下程序適應于公司員工進行的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的活動。

          6.1基本步驟

          進行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基本步驟包括:

          設立組織機構→工作活動分類→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確定風險是否可容許→編制風險控制措施計劃(必要時)→評審措施計劃的充分性。

          6.2成立評價小組

          各部門成立以主管領導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參加的評價小組,所有評價人員由安全生產部組織培訓,使其有能力、有資格進行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

          6.3選擇和確定評價范圍和對象

          評價小組應首先識別出本單位從事的所有活動、產品或服務范圍,包括生產活動、產品生產、儲運、裝置、設備、設施、服務、檢維修、消防、承包商的服務和設備,以及行政和后勤等的全過程。生產范圍包括從規劃、設計、制造、采購、建設、投產、產品銷售和服務全過程。所有可能導致的危害和環境影響的活動,包括非常規活動,檢維修等都必須充分得到識別。

          在確定評價范圍后,評價小組按下列方法,確定評價對象:

          ——按生產流程的各階段;

          ——按地理區域、單元或場所;

          ——按裝置、設備、設施(包括外界提供的設施);

          ——按作業活動(包括合同方人員)。

          對所確定的辨識和評價對象,必要時按作業活動進一步細分,以便對危害因素和風險進行全面辨識和評價。評價人員在進行危害因素辨識與評價前首選要了解工作活動的相關信息,包括:

          ——所執行的任務的期限、人員及實施任務的頻率;

          ——可能用到的機械、設備、工具;

          ——用到或遇到的物質的物理、化學性質;

          ——工作人員的能力和已接受的任務培訓;

          ——作業指導書或作業程序;

          ——發生過有關的事故經歷、作業環境檢測結果等。

          6.4進行工作活動分類

          評價小組對評價對象進行分類。

          如按照作業活動分類;

          按設備或設施分類;

          按生產過程或服務提供過程的階段:如委托設計,簽訂檢修合同,供方評定等;

          被動性的工作,如緊急搶修等;

          按確定的任務分類,如產品裝卸,車輛運輸等。

          6.5危害因素的分類

          根據危害因素在事故發生、發展過程中的作用,把危害因素劃分為以下兩大類:

          6.5.1第一類危害因素

          根據能量意外釋放理論,能量或危險物質的意外釋放是傷亡事故發生的物理本質。于是,把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稱為第一類危害因素。

          6.5.2第二類危害因素

          正常情況下,生產過程中的能量或危險物質受到約束或限制,不會發生意外釋放,即不會發生事故。但一旦這些約束或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的措施受到破壞或失效(故障),則將發生事故。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稱作第二類危害因素。第二類危害因素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誤和環境因素。

          6.6選擇危害因素辨識方法

          評價人員應根據所確定的評價對象的作業性質和危害復雜程度,選擇一種或結合多種評價方法。在選擇識別方法時考慮:

          ——活動或操作性質;

          ——工藝過程或系統的發展階段;

          ——危害分析的目的;

          ——所分析的系統和危害的復雜程度及規模;

          ——潛在風險度大小;

          ——現有人力資源、專家成員及其他資源;

          ——信息資料及數據的有效性;

          ——是否是法規或合同要求。

          本公司主要使用以下兩種方法:

          6.6.1安全檢查表法(scl)——主要使用對設備實施的檢查

          安全檢查表法是為了系統地辨識和診斷某一系統的安全狀況而事先擬好的問題清單。具有一定的安全技術知識并掌握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法規和標準的分析人員,通過對現場工作環境的現場觀察,發現存在的危害因素。

          分析步驟:

          建立安全檢查表,分析人員選擇合適的國家、部委、行業、企業標準、規范、作業指南或運用自己的經驗和可靠的參考資料等編制安全檢查表。把檢查對象加以分解,把大系統分解成小的子系統,找出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和標準要求,將檢查項目按系統的構成順序編制成表。

          分析者依據現場觀察、閱讀系統文件、與操作人員交談、以及個人的理解,分析系統的設計和操作等各個方面可能與標準、規定不符而產生的偏差,及可能導致的后果。

          識別現有的針對分析項目的控制措施。

          進行風險評價。

          提出建議/改進措施。

          6.6.2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主要用于作業或管理活動

          工作危害分析法(jha)是一種較細致地分析工作過程中存在危害的方法,把一項工作活動分解成幾個步驟,識別每一步驟中的危害和可能的事故,設法消除危害。分析人員通過與某項工作具有經驗的人的詢問和交談,發現其工作中的危害因素,初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第一類和第二類危害因素。

          分析步驟

          (1)把正常的工作分解為幾個主要步驟,即首先做什么、其次做什么等等,說明每一個步驟,只說做什么,而不說如何做。

          分解時應:

          ——觀察工作;

          ——與操作者一起討論研究;

          ——運用自己對這一項工作的知識;

          ——結合上述三條。

          (2)對于每一步驟要問可能發生什么事故,給自己提出問題,比如操作者會被什么東西打著、碰著;他會撞著、碰著什么東西;操作者會跌倒嗎;有無危害暴露,如毒氣、輻射、焊光、酸霧等等。

          (3)識別每一步驟的主要危害后果。

          (4)識別現有安全控制措施。

          (5)進行風險評價。

          (6)建議安全工作步驟。

          安全檢查表法適合對作業環境、設備設施進行危害因素辨識;工作危害性分析法(jha)適應于對日常工作活動、工藝操作等進行分析。

          其他方法,如失效模式與影響分析法(fmea)、危險與可操作性研究法(hazop)、預先危險分析法(pha)、事件樹分析法(eta)、事故樹分析法(fta)等,分析人員也可采用。

          6.7識別危害根源和性質

          評估人員進行危害因素辨識考慮以下問題:

          ——存在什么危害(傷害源);

          ——誰(什么)會受到傷害;

          ——傷害怎樣發生。

          并通過現場觀察及所收集的資料,對所確定的評價對象,識別盡可能多的實際的和潛在的危害,包括:

          1)物(設施)的不安全狀態,包括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設備缺陷、保護措施和安全裝置的缺陷;

          2)人的不安全行為,包括不采取安全措施、誤動作、不按規定的方法操作,某些不安全行為(制造危險狀態);

          3)可能造成職業病、中毒的勞動環境和條件,包括物理的(噪音、振動、濕度、輻射),化學的(易燃易爆、有毒、危險氣體、氧化物等)以及生物因素;

          4)管理缺陷,包括安全監督、檢查、事故防范、應急管理、作業人員安排、防護用品缺少、工藝過程和操作方法等的管理。

          分析人員在進行危害因素辨識時,充分考慮發生危害的根源及性質:

          ——火災和爆炸;

          ——沖擊與撞擊;

          ——中毒、窒息、觸電及輻射;

          ——暴露于化學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環境;

          ——人機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環境條件或位置的舒適度、重復性工作等);

          ——設備的腐蝕;

          ——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漏;

          ——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

          包括水、氣、聲、渣等污染物排放或處置以及能源、資源和原材料的消耗和由此產生的后果,包括:人身傷害、死亡(包括割傷、挫傷、擦傷、肢體損傷等);疾病(如頭痛、呼吸困難、失明、皮膚病、癌癥、肢體不能正常動作等);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水、空氣、土壤及噪音污染;資源枯竭。

          危害因素辨識應考慮由于過去或將來的活動、產品或服務可能造成職業安全健康危害及環境影響,包括以往生產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丟棄、廢棄與處理活動等。同時也應考慮異常(包括啟動、關閉、維修、停機、工程開始/結束及其他非預期運行的情況)以及事故和潛在的緊急情況(比如火災、爆炸、泄露、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而造成的緊急疏散、人員傷亡或重大環境污染)。

          6.8評估風險和影響

          評估小組對所識別的危害事故、事件加以科學評價,確定最大危害程度和可能影響的最大范圍,提出有效或適當的控制措施,以便把風險降低或控制在可容許的程度,具體步驟包括:

          (1)決定所識別的危害及影響發生的后果有多嚴重,重點考慮法律法規要求、傷亡程度、經濟損失、環境影響的程度大小、持續時間以及對本企業形象的影響【參考附錄評價危害及影響后果的嚴重性(s)】。

          (2)評價發生危害事故事件的可能性有多大,重點考慮危害發生的條件(比如正常、異常或緊急狀態發生),現場有否控制措施(包括個人防護品、應急措施、監測系統、作業指導書、員工培訓),事件或事故一旦發生,是否能發現或察覺,同類事故以前是否發生過以及人體暴露在這種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參考附錄危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

          (3)評價風險。結合所辨別的危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及后果的嚴重性,并決定其風險的大小以及是否是可以容忍的風險(參考附錄5風險評價表),風險評價的結果可分為以下幾種:

          重大事故隱患

          20、25

          隱患

          15、16

          中等風險

          9、10、12

          可容許風險

          4、5、6、8

          輕微的風險

          1、2、3

          (4)、對所識別的不可容忍的風險以及重大風險進行匯總,并編制重大及不可容許的危害因素清單

          6.9風險控制

          各單位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見下表):

          風險度

          等級

          應采取的行動 / 控制措施

          實施期限

          20-25

          不可容忍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措施進行評價

          立刻

          15-16

          重大風險

          采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制程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價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慮建立目標、建立操作規程,加強培訓及溝通

          2年內治理

          4-8

          可容忍

          可考慮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但需定期檢查

          有條件、有經費時治理

          <4

          輕微或可忽略的風險

          無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記錄

          控制改進措施的內容與順序:

          a)風險控制措施的內容:

          ① 風險控制的技術措施:

          ——消除風險的措施;

          ——降低風險的措施;

          ——控制風險的措施。

          ② 風險控制的管理措施:

          ——制定、完善管理程序和操作規程;

          ——制定、落實風險監控管理措施;

          ——制定、落實應急預案;

          ——加強員工的hse教育培訓;

          ——建立檢查監督和獎懲機制。

          b)風險控制措施的確定

          公司應根據以下條件,選擇適用的風險控制措施:

          ① 可行性、可靠性;

          ② 先進性、安全性;

          ③ 經濟合理性;

          ④ 技術保證和服務。

          6.10更新危害因素及風險信息

          在下列情形下危害記錄應及時更新:

          ——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操作有變化或工藝改變;

          ——有新項目、新的加工過程或新產品;

          ——有因事故、事件或其他來源的新認識理解。

          如果沒有以上所描述的變化,也應至少一年進行一次評審或檢查危害因素辨識結果。并且當進行基建、生產日常運行中各種操作、開停工、檢維修作業、變更等活動前均進行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

          7支持性文件

          (暫無)

          8記錄和臺帳

          《危害識別分析表》

          《風險控制措施實施表》

          9附錄

          1評價危害及影響后果的嚴重性(s)

          分數

          人員傷亡程度

          財產損失

          環境污染

          法規及規章度

          符合狀況

          公司形象受損程度或范圍

          5

          死亡;終身殘廢;喪失勞動能力

          ≥15萬元

          發生市級以上有影響的污染事件

          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

          影響超出本市的范圍

          4

          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職業病;慢性病;住院治療

          ≥15~10萬元

          污染波及相鄰公司,在化學工業園區有影響

          潛在不符合法律法規

          影響限于本市范圍內

          3

          需要去醫院治療,但不需住院

          ≥10~5萬元

          污染限于廠區,緊急措施能處理

          不符合工業園區的規章制度

          影響限于本縣范圍內

          2

          皮外傷;短時間身體不適

          <5萬元

          設備局部、作業過程局部受污染,正常治污手段能處理。

          不符合公司規章制度

          影響限于公司范圍內

          1

          沒有受傷

          沒有污染

          完全符合

          無影響

          2危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

          分 數

          偏差發生頻率

          員工勝任程度

          (意識、技能、經驗)

          設備設施現狀

          管理措施

          監測、控制、報警、聯鎖、補救措施

          5

          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

          不勝任(無任何培訓、無任何經驗、無上崗資格證)

          帶病運行,不符合國家、行業規范

          從來沒有檢查;沒有操作規程

          無任何防范或控制措施

          4

          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

          不夠勝任(有上崗資格證,但沒有接受有效培訓)

          超期服役、經常出故障,不符合公司規定

          偶爾檢查或大檢查;有操作規程,但只是偶爾執行(或操作規程內容不完善)

          防范、控制措施不完善

          3

          過去曾經發生、或在異常情況下發生

          一般勝任(有上崗證,有培訓,但經驗不足,多次出差錯)

          過期未檢、偶爾出故障

          每月檢查;有操作規程,只是部分執行

          有,但沒有完全使用(如個人防護用品)

          2

          過去偶爾發生

          勝任,但偶然出差錯

          運行后期,可能出故障

          每周檢查;有操作規程、但偶爾不執行

          有,偶爾失去作用或出差錯

          1

          極不可能發生

          高度勝任(培訓充分,經驗豐富,意識強)

          運行良好

          每日檢查;有操作規程,且嚴格執行

          有效防范控制措施

          安全風險評價管理制度(九篇)

          1、目的規范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評價,增強安全風險預防和控制能力,確保安全生產。2、適用范圍適用于氣霧劑公司安全風險識別、評價和控制的管理3、 職責3.1各科、組車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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