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醫療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一、為加強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醫療器械臨床使用風險,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根據《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范》的規定和要求,由醫院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管理委員會制定本制度。
二、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是指醫療機構醫療服務中涉及的醫療器械產品安全、人員、制度、技術規范、設施、環境等的安全管理。
三、為確保進入臨床使用的醫療器械合法、安全、有效,對首次進入我院使用的醫療器械嚴格按照醫院的要求準入;對器械的采購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采購規范、入口統一、渠道合法、手續齊全;將醫療器械采購情況及時做好對內公開;對在用設備及耗材每年要進行評價論證,提出意見及時更新。
四、療器械采購、評價、驗收等過程中形成的報告、合同、評價記錄等文件進行建檔和妥善保存。
五、事醫療器械相關工作的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學歷, 技術職稱或者經過相關技術培訓,并獲得國家認可的執業技術水平資格。
六、對醫療器械臨床使用技術人員和從事醫療器械保障的醫學工程技術人員建立培訓,考核制度。組織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應用前規范化培訓,開展醫療器械臨床使用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操作規程等相關培訓,建立培訓檔案,定期檢查評價。
七、臨床使用科室對醫療器械應當嚴格遵照產品使用說明書,技術操作規范和規程,對產品禁忌癥及注意事項應當嚴格遵守,需向患者說明的事項應當如實告知,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患者。
八、發生醫療器械出現故障, 使用科室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設備科按規定進行檢修,經檢修達不到臨床使用安全標準的醫療器械,不得再用于臨床。
九、發生醫療器械臨床使用不良反應及安全事件,臨床科室應及時處理并上報質控科及委員會,由質控科上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及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
十、嚴格執行《醫院感染管理辦法》、《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對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相關證明進行審核。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按相關法律規定不得重復使用,按規定可以重復使用的醫療器械,應當嚴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滅菌,并進行效果監測。醫護人員在使用各類醫用耗材時,應當認真核對其規格、型號、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 并進行登記及處理。
十一、臨床使用的大型醫用設備,植入與介入類醫療器械名稱, 關鍵性技術參數及唯一性標識信息應當記錄到病歷中。
十二、制定醫療器械安裝,驗收(包括商務、技術、臨床)使用中的管理制度與技術規范。
十三、對在用設備類醫療器械的預防性維護,檢測與校準,臨床應用效果等信息進行分析與風險評估,以保證在用設備類醫療器械處于完好與待用狀態, 保障所獲臨床信息的質量。預防性維護方案的內容與程序,技術與方法,時間間隔與頻率,應按照相關規范和醫療機構實際情況制訂。
十四、在大型醫用設備使用科室的明顯位置, 公示有關醫用設備的主要信息,包括醫療器械名稱、注冊證號、規格、生產廠商、啟用日期和設備管理人員等內容。
十五、遵照醫療器械技術指南和有關國家標準與規程, 定期對醫療器械使用環境進行測試,評估和維護。
十六、對于生命支持設備和重要的相關設備,制訂相應應急備用方案。
十七、醫療器械保障技術服務全過程及其結果均應當真實記錄并存入醫療器械信息檔案。
第2篇 醫療設備使用、保養制度
1.萬元以上貴重儀器設備應有專人使用保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使用人員應認真填寫機器使用情況記錄。
2.設備的日常保養由設備保管人負責,內容為進行表面清潔,緊固易松動的螺絲和零件,檢查儀器在使用過程中工作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
3.一級保養,由儀器保養人進行,主要是進行儀器外部清潔,檢查有無異常情況,如聲音、溫度、指示燈等異常情況,進行局部檢查和調整。
4.二級保養,屬預防性修理,由儀器保養人會同維修人員共同進行,對設備的主體部分或主要組件進行檢查,調整精度,必要時應更換易損件。
5.設備科定期對設備保養情況進行檢查,對設備的工作運行情況進行功能檢查或精度檢查。屬國家計量法規定的強檢計量儀器定期由計量部門進行鑒定。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6.定期保養全院各類醫療設備是提高儀器使用率與完好率的重要保證。各類醫療設備的維修、保養均由設備維修組統一負責(除個別科室已長期配備有專職工程技術人員外)。
第3篇 附二醫院醫療設備報廢更新制度
附屬醫院醫療設備報廢更新制度
1、全院所有醫療設備由設備科統一辦理報廢及更新。
2、醫療設備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降級使用。
1)醫療設備尚能使用,但性能變差或因缺少零配件,導致工作項目有限;
2)醫療設備超過使用壽命周期,經常出現故障,但未達到報廢條件或修理費用一次超過其修復后價值的60%者。
3、醫療設備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廢。
1)醫療設備未達到國家計量標準,嚴重影響使用安全,造成嚴重公害又不能維修改造者;
2)超過使用年限,結構陳舊,性能明顯落后,嚴重喪失精度,主要部件損壞,無法修復者;
3)原產品粗制濫糙,質量低劣,不能正常運轉又無辦法改裝利用者。
4、醫療設備的報廢應先由使用科室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報廢申請表》,說明報廢原因、數量,由設備科鑒定,經有關分管領導審核批準,方能辦理報廢手續;大型設備、精密儀器的報廢,必須聘請有關專家、技術人員鑒定,并經設備管理委員會討論批準,方可報廢。
5、凡是報廢物品交設備科統一處理,報廢設備有保留價值的要盡量利用(如留教學用或配件修理用),其余作廢品出售后,所得款項上交醫院。
6、設備因使用部門任務變動或因設備技術落后,需更新換代,而設備的主要功能存在,不符合報廢條件的可辦理退庫手續轉移給需用科室或經批準后轉向別的醫療單位,使物盡其用。
7、凡因報廢醫療設備需更新的,科室應重新辦理申購手續,經醫院批準后再行購買。
8、更新設備須按新購入設備辦理領用手續,進入科室固定資產,計算折舊。
9、凡是損耗性設備的更新,需上交報廢舊物品,辦理領用新物品手續。
第4篇 大型醫療設備使用維修培訓制度
1.使用大型醫療設備和易發生危險的醫療設備前,必須經過技術培訓才可上崗操作。
2.在簽定購買大型醫療設備和易發生危險的醫療設備的合同后,使用科室必須將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確定好。
3.派操作人員及維修人員到具有同型設備的單位進修學習,學習應在所訂設備到貨前結束。
4.學習人員必須在學習期內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和故障排除方法。
5.學習人員必須樹立和強化安全意識,牢固確立安全操作的思想,杜絕危險情況的發生。
6.學習人員學習結束后,必須由培訓單位出具考試、考核合格證明。
第5篇 醫院醫療儀器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人醫院醫療儀器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一)維修人員按專科分工和設備科布置的任務開展儀器設備安裝調試和維修工作。
(二)對使用科室提出的儀器設備維修申請:
1.維修人員應及時予以響應和處理,儀器設備修復后應及時通知使用科室恢復使用。
2.對急救儀器設備的維修申請,維修人員應以最快的速度到達儀器設備現場,進行維修處理,以保證臨床第一線的急需。
(三)對無法解決的或疑難的問題應及時上報上級領導。
(四)協助使用科室制訂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指導使用科室做好儀器設備的日常保養工作,并檢查執行落實情況。
(五)各維修人員按崗位職責要求每周或每月一次定期下科室巡回檢修,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儀器設備的正常運行。
(六)積極創造條件開展預防性維修(pm),降低儀器設備故障發生的概率。
(七)對保修期內或購置保修合同的儀器設備,要主動掌握其使用情況。出現問題時,及時與保修廠方聯系,對維修結果應做好相應的維修記錄,并檢查保修合同的執行情況。
(八)做好節假日的維修值班,確保節假日及時處理突發的維修要求。
(九)定期召開業務碰頭會,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業務學習,研究、分析疑難問題,交流維修心得。
(十)送外維修的儀器設備應由專人負責登記,修回后應及時注銷。
(十一)做好儀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記錄、維修記錄及個人工作量記錄。
(十二)醫療儀器設備的檢測
1.計量儀器、設備、器具的計量檢測按計量管理制度執行。
2.急診搶救儀器(如除顫監護儀、呼吸機、血液透析機等)應逐步建立定期檢測的計劃及實施細則。
3.對在檢測中發現的問題、參數偏差,應及時解決或校正,使儀器設備保持在良好的狀態。
第6篇 醫療設備購置審批制度
醫療設備購置審批制度
一、各業務科室應根據臨床、科研、教學工作要按年度編報設備計劃,5萬元以上設備應填寫計劃論證表,由醫療設備管理部門匯總后,交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討論,形成年度計劃,并由院長辦公會議批準后執行。
二、購置大型醫療設備,必須先編寫可行性報告及大型醫療設備配置申請表,報省衛生廳批準后執行。(以省衛生廳文件為準)
三、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醫療設備購置計劃,應先上報當地政府采購部門批準后,報相應的采購機構實施。
四、對緊急情況或臨床急需的醫療設備,應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交院領導批準后,優先辦理。
五、各業務科室不得對外簽定訂購合同或向廠商承諾購置意向。參加各類會議時,可將會議上廠商介紹的產品資料帶回本單位,按照有關程序辦理批準手續。
六、對各類設備所需的耗材、配件,應做好計劃,由醫療設備管理部門審核,報分管領導批準執行。
七、對科研項目所需要的醫療設備,應根據科研經費、批準項目,由醫教科統一提出計劃,報設備管理部門審核后,由分管領導或院長辦公會議批準執行。
八、對于贈送、科研合作、臨床試用或驗證的醫療設備,必須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經設備和醫療管理部門審核,報單位領導或院長辦公會議批準后執行。對違反規定造成的醫療事故或醫患糾紛,由當事人承擔相關責任。
第7篇 醫療設備安全監管制度范本
1. 為防止一些特殊醫療器械在使用中對病人和對工作人員造成傷害,必須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和檢測。
2. 為確保醫療設備始終處于最佳的性能狀態,并及時發現設備性能的變化,按照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周期,對設備狀態進行定期檢測。
3. 操作使用人員應按設備使用說明書及操作規程要求對設備定期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
4. 工程技術人員對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1.電器安全檢查:檢查各種引線、插頭、連接器有無破損,接地線是否可靠,接地線電阻和電流是否在允許范圍內。2.機械檢查:檢查機架是否牢靠;機械運轉是否正常;各種連接部件有無松動、脫落或斷裂等跡象。
5. 醫療器械使用過程中出現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應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管理辦法的要求,逐級上報并立即停止使用。
——人民醫院
第8篇 南平醫院醫療設備維修保養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醫院醫療設備維修保養工作制度
1.對使用科室提出的設備維修申請,維修人員應及時予以響應和處理。維修完畢后,維修人員應詳細填寫維修記錄,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復使用。
2.對無法解決的或疑難問題應及時上報領導。
3.對急救設備,維修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扯皮,而應積極搶修保證臨床第一線需要。
4.使用科室要按規定做好醫療設備的日常保養工作,并定期檢查執行落實情況。
5.定期深入科室對所負責的儀器設備進行安全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6.積極創造條件開展預防性維修(pm),降低設備故障發生的概率。
7.對保修期內或購置保修合同內的設備,要掌握其使用情況。出現問題時,及時與保修方聯系,對維修結果做好相應的維修記錄,并檢查保修合同的執行情況。
8.做好休息時間和節假日的維修值班,確保節假日和休息時間均能處理突發的維修要求。
9.保持工作區域的安全與整潔。保管好各種維修工具、儀器、防止丟失損壞。
10.定期召開業務碰頭會,經常性地組織業務學習,研究分析維修中的疑難問題,交流維修心得。
第9篇 醫療設備使用人員考核制度
1.設備使用人員要做好設備的日常保養工作,對設備進行表面清潔,檢查儀器在使用過程中工作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
2.每次使用完要及時填寫設備使用記錄,一天使用若干次者,可做日記。
3.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停機,及時向維修部門匯報,并做好詳細記錄。
4.因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使用不當造成設備損壞或丟失者,要追究使用人和領導人的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5.管理使用儀器設備應認真負責、設備使用率高、效益突出、保養好的科室或個人應給予表彰獎勵。
第10篇 醫療設備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1.醫療設備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是保證醫院醫療工作正常運轉和保護國家財產免受損失的重要手段。
2.醫療設備開箱驗收后,安裝和操作人員應熟讀說明書,按要求進行安裝測試。
3.精密儀器需配備穩壓電源,計算機需配備不間斷電源。
4.醫用高壓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有絕對可靠的安全接地,調試符合安全要求。
5.醫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認真按操作規程開機使用,不得違反操作規程。
6.每季度由院安全委員會組織有關科室對醫用高壓電器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記錄備案。
第11篇 南平醫院醫療設備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醫院醫療設備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1.醫療設備使用前必須制定操作規程,使用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不熟悉儀器性能和沒有掌握操作規程者不得開機。
2.建立使用登記本,對開機情況、使用情況、出現的問題進行詳細登記。
3.價值十萬元以上的設備,應由專人保管、專人使用,無關人員不能上機。大型儀器設備必須取得衛生部規定的《大型醫用設備應用質量合格證》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員須持有《大型醫療設備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方能進行操作。
4.醫院設備使用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的管理,包括科室設備臺賬、各臺設備的配件附件管理、設備的日常維護檢查。如管理人員工作調動,應辦理交接手續。
5.操作人員在醫療設備使用工程中不應離開工作崗位,如發生故障后應立刻停機,切斷電源,并停止使用;同時掛上“故障”標志牌,以防他人誤用。檢修由技術人員負責,操作人員不得私自拆卸或者檢修;設備須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繼續使用。
6.操作人員應做好日常的使用保養工作,保持設備的清潔。使用完畢后,應將各種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遺失。
7.使用人員在下班前應按規定順序關機,并切斷電源、水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需連續工作的設備,應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設備或對臨床診斷影響很大的設備,發生故障停機時應及時報告院領導,通知醫務部門、臨床科室停止開單,以免給病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9.使用科室人員要精心愛護設備,不得違章操作。如違章操作造成設備人為責任性損壞,要立刻報告科室領導及醫療設備管理部門,并按規定對責任人作相應的處理。
第12篇 醫療設備、器械及衛材使用管理制度
為了提高醫療設備的使用效率、有效地降低設備無為增值、減值、維修、保養成本,降低衛生材料的不良消耗,確保醫療安全和醫療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醫療設備、器械及衛材使用的管理制度。
一、 凡安裝、驗收合格正常使用的儀器,科室應該做到:
1、 自動登記,嚴格建帳;未按規定執行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
2、 指定單機管理責任人,負責應用指導、日常維護和常規基礎維修等工作;責任人未盡職責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2分。
3、 建立單機使用登記記錄本,并按要求逐項填寫清楚;未按規定執行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
4、 科主任(護士長)組織工作人員做好單機每月成本效益分析,并按規定要求做好半年和周年單機成本效益分析報表,逾期未完成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2—0.5分;
5、 在設備使用過程中,如有增值、減值,必須做好申請說明,并做好增值、減值的建帳,減值物品能作單體分離的應及時退回設備科庫房,會計應及時完善增值、減值清帳工作。未按規定執行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
6、 在設備使用過程中,如因人為損壞、遺失、管理不力等過錯原因造成損失者,科室應主動上報設備科,并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維修費或設備現有價值10%----60%經濟賠付,并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2---0.5分;科室主任或護士長應提出對責任人的具體處理意見并上報設備科;科室不主動上報的將加重處罰。
7、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儀器損壞,應在恢復正常工作3日內
如實上報設備科;逾期不報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
8、 未經醫院領導或設備科同意,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儀器
向外出借、出租或其它挪用,一經查實,處罰科室300元×離院天數,
并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2.0分;科室主任或護士長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并上報設備科。適合醫院另行規定的,按另行規定處理。
9、 儀器發生故障時,該儀器責任人應積極做好基礎維修,確實無法恢復正常時,應主動上報設備科,并提交填寫好的維修申請報告,設備科應及時響應并認真落實處理;儀器責任人因屬常規基礎維修而未完成者,自行負責工程師全部旅差、工程維修費,并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2—0. 5分。
10、 儀器責任人應按要求做好儀器的日常維護,經檢查發現未按要求維護者,扣處責任人20.00----100.00元/每次,并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
11、 設備正常使用率達到90%為合格,每增高1%,獎勵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每降低2%,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
12、設備使用效益符合率達到規定要求(設備月折舊百分率×1.68)為達標,100萬元以上設備每增高1%,獎勵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 1分,每降低1%,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 1分;50---100萬元設備每增高1%,獎勵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 1分,每降低2%,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10---50萬元設備每增高2%,獎勵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每降低3%,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 1分; 10萬元以下設備每增高3%,獎勵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每降低5%,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 1分。萬元以下設備按實際使用率考核;急救設備、功能設備按購置論證要求執行獎懲。
13、 設備在折舊期內的維護成本按年計算,以設備本身價格的2.0%為最高標準,實行年度考核一次性獎懲。每降低0.2%,獎勵科室節約金額10%累進遞增,每增高0.1%,則扣處科室維修超標金額的10%累進遞增。
14、嚴格執行相關物價收費標準,至少在保持已有的收入不減少的情況下(除政策因素外),大力開展新工作和新業務(具有先進性和臨床實用性),因此而增加的(初始工作啟動后的10個月)純收入總額按5%一10%追加獎勵給開展該業務的所屬科室。
15、 儀器因功能落后淘汰、缺乏維修配件及替代品、使用時間過久而主要部件自然喪失功能、其它原因損害等必須報廢的,儀器責任人、所在科室主任或護士長應填寫儀器設備報廢申請單,提交設備科核實后按規定上報處理。科室未按規定要求辦理的,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2分。
16、儀器報廢后,科室應及時將報廢儀器殘質交回設備科庫房,會計及時清帳處理;報廢儀器殘質屆時由醫院相關部門集中處理,或醫院派員就地處理;嚴禁任何科室或個人私自處理報廢儀器殘質,違反規定者,醫院將沒收非法所得,并處個人或科室非法所得的雙倍罰金,再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2—0. 5分。但科室必須作出處理責任人的書面意見上報設備科。
二、 凡醫療科室領取合格的衛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后應做到:
1、 嚴格按照產品規定的貯運、存放、使用標準執行;未按要求執行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
2、 使用產品時應自覺遵守產品效期“先近后遠”的原則:未按要求執行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
3、 因不可估量的原因造成產品滯留而導致積壓時,至少應在產品有效期前三個月通知設備科庫房,并根據實際需要提供退貨或更新數量的處理意見;未及時回報而致產品失效報廢者,造成的損失由所在科室承擔全額賠付責任,并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2分。但科室必須作出處理責任人的書面意見上報設備科。
4、 凡屬植入性材料,臨床應用時,使用者必須做好產品溯源性、屬性、合格性、流向終端的全部記錄,并復印一份回報設備科庫房備案;未按要求執行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2分/份。
5、 凡衛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單體價值達2000.00元以上者,應提供產品流向的可證明的資料(使用記帳清單復印件),或將使用后的殘質及時退回設備科庫房,以資備案或會計核資清帳;未按要求執行者,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1分/例。
6、 檢查時,發現高值衛生材料、低值易耗品有缺失的,科室將承擔損失的全額賠付,并扣處科室綜合考核分值0.2分。但科室必須作出處理責任人的書面意見上報設備科。
三、科室管理工作缺陷
1、科室未按要求建立醫療設備管理記錄本的,扣處科室考核分值0. 1分/次。
2、科室組織的年度設備增購計劃、擬購設備的討論,沒有相關記錄的,扣處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
3、科室組織的年度設備使用與安全評價、季度醫療設備使用與安全評價,沒有相關記錄的或沒有按規定執行的,扣處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
4、科室組織的新增設備的操作培訓、設備應用事故的分析和上報處理意見,沒有相關記錄的或沒有按規定執行的,扣處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
5、科室研究的配套材料的使用控制措施等,沒有相關記錄的或執行不到位的,扣處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
6、科室應當進行新添設備的應用宣傳、擬訂科研應用計劃,沒有相關記錄的或沒有按規定執行的,扣處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
7、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報告漏報、未按規定時間或要求上報的,沒有組織不良反應事件原因分析的,扣處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8、計量工作管理和配合不到位的,扣處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