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施工單位安全質量考核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為了強化工程建設安全質量管理考評獎勵激勵機制,提高各參建單位和人員的質量創優意識和安全管理責任風險意識,促進南坪鐵路各參建單位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據《鐵路建設管理辦法》、《關于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考核的指導意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和合同規定,南坪鐵路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檢查考核主要內容
2.1 考核范圍:所有參與南坪鐵路建設的施工單位
2.2考核內容: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建設工期、投資控制、環境保護、技術創新六項
2.3 考核時間:日常考核不定期進行,平時考核每季一次,在季度結束后10日內(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項目考核在工程初驗前進行。考核費計列當期驗工計價。
2.4 考核等級:甲(550分及以上)、乙(500分及以上至549分)、丙(499分以下)三級。
甲級:平時考核甲級不低于80%,且丙級不高于10%
丙級:平時考核丙級20%及以上
乙級:其它情況為乙級
第三章? 工程質量管理及檢查考核主要內容
3.1工程質量等級劃分
甲級:考核期內未發生工程質量事故,且沒有不良行為的;
乙級:考核期內未發生工程質量事故,且沒有重大不良行為的;
丙級:考核期內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為的;
3.2工程質量具體考核內容
1.質量管理機構健全,資質合格,進場相關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施作人員、施工機械設備、儀器配備符合要求,崗位責任制明確,質量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各項規章制定具有可操作性。
2.建立質量管理保證體系并運轉正常,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工程質量處于可控狀態。
3.創優組織機構、創優規劃、創優措施等建立、健全,規范可行。
4.保證措施落實情況。質量保證措施有效,質量檢測、檢驗、試驗方法和結果可靠。施工過程符合工程質量要求的工藝流程。各類工程特別是重點工程、隱蔽工程、重點部位和關鍵工序、原材料檢驗及構件、設備安裝的控制措施情況等。
5.工程質量要求。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質量符合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規定要求。
6.創建“優質樣板工程”實施情況及獲得獎勵情況。
7.文明施工符合以下要求:施工現場井然有序,分區明確,工地標志牌齊全,材料堆放整齊,標識清楚,場地平整,道路、排水暢通,機械設備、照明、通風狀態良好,施工組織有序。
8.工地實驗室必須具備相應資質單位明確授權,試驗設備經計量部門定期標定,試用人員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取樣及試驗工作科學、嚴謹。
9.內業資料符合以下要求:
(一)管理制度和辦法、創優規劃、創優措施等建立、健全、完善、齊全。
(二)技術交底、施工日志、放樣復測資料齊全。
(三)各種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合格證或抽樣試驗資料齊全真實,其合格率100%。
(四)工程檢查簽證、工序交接記錄、分項檢驗評定等資料齊全。
(五)嚴格執行設計變更程序。
(六)資料歸檔做到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及時編制竣工文件。
(七)棄土、棄碴的工程措施落實情況記錄齊全并與實際相符。
(八)對質量監督部門及其他單位檢查發現質量問題必須及時整改,杜絕質量事故發生。
(九)認真開展質量安全方面的各項專項整治或治理活動,并形成完整的材料。
(十)施工管理過程必須符合公司管理要求,質量管理資料完整、規范,檢查、檢驗記錄真實并具有可追溯性。
10.施工質量和系統功能完全滿足設計要求和標準,滿足開通速度要求。
11.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分部工程驗收合格率100%,分項工程驗收合格率100%.
12.按時完成竣工資料的編制和歸檔工作。
第四章? 安全管理及檢查考核主要內容
4.1? 施工安全等級劃分
甲級:施工安全措施到位,考核期內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鐵路交通事故,或無不良行為的;
乙級:施工安全措施基本到位,考核期內未發生人員死亡及以上生產安全、鐵路交通事故,且無重大不良行為的;
丙級:考核期內發生人員死亡及以上一般生產安全、鐵路交通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為的。
4.2施工安全具體考核內容
1.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鐵道部、路局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法規、制度。
2.制定本單位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目標,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證體系,并確保其運轉有效;健全施工安全管理機構,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健全崗位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從組織、制度和措施上保證安全生產。
3. 建立起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害工程建設和危及人員、財產安全的突發性事件的預警應急處理機制,并建立相應的組織保證體系,有針對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制定應對計劃和處理預案。
4.專職勞動安全監督人員,經過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和相關技能培訓。
5.開展全員職業勞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及安全生產崗位培訓。新工人上崗前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了嚴格崗位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6.各單位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投入足額專項資金,保證安全防護設施完善和個人安全防護及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到位;作好防塵、防毒治理工作;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及時為員工繳納保險費。
7.全面推行架子隊勞動組織形式,不準對個轉包或違法分包。
8.臨近既有線的施工安全及既有線行車安全管理按《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和鐵路局《沈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細化辦法》([2009]75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執行。
9.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建立健全內部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監控機制,開展經常教育活動,確保交通安全。
10.嚴格按照《鐵路施工現場治安管理規定》,采取嚴管嚴防的有效措施,強化鐵路建設施工區域及駐地的治安管理,確保施工現場及駐地安全。
11.對通信光纜、電力電纜、通信線路、供水管道等重要設施,制訂專門的管理辦法和安排專門的人員進行看守防護。
12.對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要嚴格執行公安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作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來抓,切實強化管理,防止丟失被盜案件發生,確保萬無一失。
13.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14.建立健全嚴格的借閱、借用、保管、回收制度,保守國家秘密,嚴防圖紙、資料丟失或被竊。
15.對在施工中的勞務人員進行嚴格用工審查和法制教育,增強其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16.定期開展施工安全檢查,全面掌握施工安全動態.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事故苗子,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分析、查找原因、落實整改、預防措施。
17.與設備管理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全面履行約定的乙方責任。
18.事故發生后按規定程序如實上報,全力開展救援搶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
第五章? 建設工期管理
5.1 建設工期等級劃分
甲級: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調整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所有節點工期均滿足總工期要求的;
乙級:個別節點工期延后但采取適當工程措施后不影響總工期階段目標的;
丙級:因節點工期延后影響總工期階段目標的。
5.2 建設工期具體考核內容
1.嚴格履行投標承諾和合同條款,配齊配強施工管理人員,配足施工機械設備。
2.根據施工合同確定的開工日期、總工期、竣工日期和公司指導性施工組織,編制科學合理的施工組織和年度、季度、月份、周、日施工進度計劃。
3.按規定提出開工申請報告,并及時開工。
4.實施施工進度控制,由專人負責計劃的實施,按期完成。
5.工程進度周報、旬報、月報、季報、年報必須真實、準確。
6.施工進度必須服從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的要求。
7.施工進度出現偏差時應及時調整。
8.施工過程中及時優化施工組織設計。
第六章? 投資控制管理
6.1 投資控制等級劃分
甲級:認真核對施工圖,積極提出施工圖優化建議,優化施工組織,改進施工工藝,按合同據實驗工計價,節省工程投資的;
乙級:認真核對施工圖,優化施工工藝,按合同據實驗工計價,有效控制工程投資的;
丙級(凡發生以下任何一條):未嚴格按施工圖和已審的施工組織進行施工,未完成變更設計手續而擅自施工,由于施工單位管理不善造成增加投資,虛報實物工程量和投資完成。
6.2投資控制具體考核內容
1.建立完整的投資控制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投資控制管理制度,制定投資控制管理、合同管理、變更設計管理、驗工計介管理、財務管理等管理辦法,明確和落實投資控制責任。
2.施工現場與設計文件不符時,認真履行設計變更程序。
3.嚴格驗工計價管理,做到完成實物工作量與驗工數量一致。
4.投資控制得力、有效。
5.依法使用建設資金,自覺接受審計等相關部門的檢查。
第七章? 環境保護管理
7.1環境保護等級劃分
7.1.1配備專職或兼職環保管理人員;
7.1.2制定環保管理制度;
7.1.3在施工進場前開展環保宣傳教育;
7.1.4落實設計文件中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措施;
7.1.5各項環保工程和設施達到工程施工質量要求;
7.1.6制定施工期環保應急處理措施。
甲級:1-6項全面達到標準;
乙級: 4、5項達到標準的同時,其它三項達到標準;
丙級: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其它情況。
7.2考核主要內容
1.配備專職或兼職環保管理人員;
2.制定環保管理制度;
3.在施工進場前開展環保宣傳教育培訓;
4.落實設計文件中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措施;
5.各項環保工程和設施達到工程施工質量要求;
6.制定施工期環保應急處理措施。
第八章? 技術創新管理
8.1技術創新等級劃分
甲級:積極開發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工法;
乙級:應用投標承諾的新技術、新工藝、新工法;
丙級:不積極開發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工法;不積極開發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工法。
8.2技術創新考核主要內容
1.建立健全技術創新組織,制定技術創新規劃、目標。
2.針對施工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合理立項,開展技術攻關,及時收集、整理各項技術參數,指導施工。
第九章? 考核獎勵基金的籌措和使用
9.1獎勵基金來源:公司根據鐵道部鐵建設 [2008] 247號文《關于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考核的指導意見》、沈鐵建發[2009]22號《轉發鐵道部關于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考核的指導意見》的規定,施工考核費用從各合同額中按5‰提取,作為施工考核的獎勵基金,考核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和合同總價中;按照以上考核辦法對施工單位的罰款也將作為補充的獎勵基金。
9.2獎勵基金專款專用,全額用于本辦法的獎勵;平時考核費用和項目考核費用各占50%。施工單位應把所得獎勵大部分(不低于50%)發放到有關個人,不得扣留或挪做它用;施工單位應根據有關人員的貢獻或成績大小,合理進行獎金分配,分配方案及時報公司審核批準后執行,并將分配情況報公司核準和存檔。
9.3考核費用分配比例
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建設工期:投資控制:環境保護:技術創新 ( 3:2:1.5:1.5:1:1)
9.4考核費用支付比例及形式:平時考核、項目考核內容為甲級時,按合同約定支付全額合同價款;考核內容為乙級時,按合同約定考核費用比例及額度的50%予以扣減合同價款;考核內容為丙級時,按合同約定考核費用比例及額度的100%予以扣減合同價款;日常不定期考核中,發現施工單位違反上述考核項目時,公司可以按違反合同約定以通報形式進行罰款。
9.5費用列支形式:采用施工總價和工程總承包模式,施工考核費用在總承包費用風險費中扣減。扣減的費用納入考核建設項目的招標降造費。
第十章? 附??? 則
10.1未盡事宜,在執行過程中逐步補充修改完善。
10.2本辦法由南坪鐵路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
和坪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第2篇 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企業內部施工隊伍安全管理,提高進廠勞動者的安全防護技能,切實做到作業中“零事故、零風險”,力爭實現年度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為“零”的總目標,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具備施工資質,工程委托部門有義務通知外來施工單位,在施工前與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簽訂安全協議。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在簽訂協議前,必須按要求審核施工單位的資質材料,對不簽訂安全協議的單位,不辦理施工人員的進廠手續,對私自開工建設的施工單位罰款3000元,工程委托部門未按要求通知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的罰款1000元;
二、外來施工單位,每發生一起死亡事故,除承擔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處罰外,加罰2萬元;
三、外來施工單位,每發生一起重傷事故,除承擔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處罰外,加罰5000元;
四、外來施工單位,每發生一起險肇事故,除承擔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處罰外,加罰3000元;
五、外來施工隊伍必須設立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并報公司安全處備案,未設置安全管理人員的不得再進行施工。
六、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安全教育臺帳,對施工人員每周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必須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整改臺帳,較大安全隱患必須先制定整改方案報到公司安全處審核后方可作業進行整改;涉及到特種作業崗位的員工必須堅持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我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的相關制度,同時施工方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及臺帳。
七、外來施工人員在作業過程中需要我公司相關設備或人員時,必須上報公司相關部門,公司指派專人進行配合作業后施工方方可施工作業,嚴禁施工方人員私自作業,如亂接、亂用電器等設備或設施。
八、外來提料車輛進入現場后,司乘人員要及時撤離現場,送貨司乘人員要服從現場工作人員指揮,做好裝、卸車準備后離開生產現場,違者罰款300元。
安全處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第3篇 黃河施工單位中臨時用工安全管理措施
黃河施工單位承包工程勞動強度大、苦、臟、累、險,而單位本身人員編制有限,不可避免地會雇傭一些臨時工完成工程或承包給一些施工隊。使用這樣一支施工隊,雖然具備工資成本降低、招退自主、使用方便等特點,但是從整體情況看,這只隊伍文化知識差,安全意識及法律觀念淡薄。因此,在工程施工當中容易出現圖省事、趕進度、違章蠻干等現象。由于管理上的松散,監督檢查的不嚴格,更容易造成臨時工自身傷害,單位職工被臨時工傷害或違規施工時出現事故傷害。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很多種,總結了一下有以下三種:1.單位采取以包代管的方法,實際上是包而不管。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簽訂“工傷概不負責”的相關承包合同,使臨時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3.不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未簽就進入工程現場,勞動合同到期后不辦理補簽手續。
這些現象在黃河單位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單位依法安全用工意識淡薄,給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了一大安全隱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共勞動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雇工合同“工傷概不負責”是否有效的批復》的用工要求,黃河單位使用臨時工,應該采取更嚴格有效的防范措施。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安全控制:1.必須建立健全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單位內部各部門的管理職責,嚴肅施工進場紀律。2.依法承擔臨時工安全管理的義務,樹立“誰用工,誰管理”的思想,切實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秩序,維護臨時工的安全與健康。3.嚴格審查臨時工程隊的營業執照所確定的范圍,施工許可證,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資格證書,臨時工程隊還應持有法人代表證明書或法人委托書。避免將工程包與無相關資質的承包人。4.開展崗前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從事特殊作業的臨時工還必須持有安監部門簽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作業。5.用工期限超3個月以上,還必須到縣以上勞動仲裁部門辦理勞動合同簽證手續,與臨時工簽訂《臨時工勞動合同書》。6.為臨時工繳納工傷保險及團體意外傷害險,或委托勞務派遣機構及時辦理臨時工相關社會保險。7.工程管理部門要加強作業現場的監督檢查,發現違規,立即制止。還要加強臨時工住宿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只有不斷強化、規范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才能杜絕、減少施工中的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臨時工的人身安全與黃河施工單位的經濟效益。
第4篇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細則
施工安全管理細則
為了確保各施工單位人身和財產安全,避免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結合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細則。以便切實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防范于未然。
一、各施工單位要配備專門負責安全的主管領導,制定并落實安全消防責任制和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保護人員疏散等安全措施。單位要定期召開安全會議,部署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重點,不定期開展安全隱患自查,及時消除各類事故安全隱患,各項目部應設有專門的值班人員,負責看護本施工場所需用的物資、器具等,施工人員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
二、對所屬施工人員必須全部登記造冊,留存身份證件以備查,工地負責人要對本工地所使用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要知根知底,做到心知肚明,防止各類突發事件發生,防止人身傷殘等安全事故發生。經常性出入公司的應辦理出入證件,無證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公司的辦公區域。
三、施工單位要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加油機、配電箱(柜)、食堂、倉庫、員工宿舍、施工現場等處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滅火器要配置在明顯便于取用的地點,注意防潮濕、防高溫,并且做到人人會使用。加油機處要設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有專人看守,油罐要全部進行掩埋,周圍要進行圍欄防護隔離,嚴禁無關人員靠近。
單位消防器材管理不善,損壞、丟失、失效過期、任意亂放挪作他用,對損壞或需要添置的消防設施,單位不能及時更換維修,完好率達不到100%的,給予單位處以200到500元的罰款。
四、施工現場和工人宿舍要留有防火間距,道路上不能有溝、壕或堆放垃圾,保持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五、加強施工用電管理。施工用電要嚴格按照規范要求使用,嚴禁私自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和亂接插座,敷設線路要穿管或者使用線槽,禁止在辦公室和宿舍使用高壓電器。
六、二級以上動用明火(火災危險的場所)要事先提出申請,說明安全措施,經安全保衛部門現場檢查確認安全后批準才能予以實施。三級動火(電氣焊、切割、噴燈等)施工隊要有防范措施,有專人負責,有滅火器材。五級風天氣不準實施動火作業,嚴禁動火時交叉作業,在進行氣割時,氧氣瓶和乙炔瓶要保持5米以上的距離,嚴禁施工人員擅自焚燒垃圾,。
七、電工、焊工、司機等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專用機器設備必須專人操作,無關人員不得私自操作,不得隨意接近設備危險部位和在設備的空隙間穿行。
八、凡登高作業,在露天距地面2.5米,室內距地面2米以上時,必須系安全帶,戴安全帽或系安全繩。梯子、跳板等設施必須牢固、完好,凡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更換或修理好。
凡五級以上大風天,一律不準在野外登高作業。凡患有癲癇病、心臟病、精神病、高血壓、低血壓、頭昏、弱視等疾病的人員,不準從事高空作業和接近機械、電器、動力設備。
九、施工所需用的車輛必須為無“三漏”車輛,并告知駕駛員遵守公司的安全交通規定,聽從保安人員的指揮。不準酒后駕車、開快車、疲勞駕駛,車輛必須自配完好的滅火器材。施工單位生活保障用車進出公司要辦理通行證,所需拉出去的物資必須開出本單位證明到安全保衛部簽字蓋章辦理出門手續。
十、進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安全帽,嚴禁酒后上崗和帶情緒工作,更不允許發生打架斗毆、偷盜等治安案件,違者按《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當事人和施工單位給予一定數額(100-500元)的經濟處罰。
十一、各施工項目負責人為本工地第一責任人,施工人員違反本公司規章制度及國家法律法規,工地負責人都要承擔相應責任。
十二、各單位人員要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十三、施工單位職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十四、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與明火點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對水泥、鋼筋等建筑材料,不準堆放在消防通道上。
十五、凡在安全施工中經檢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施工單位和個人,可給予批評和經濟處罰:
1、 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 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3、 發生事故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上報,而發生事故的
4、 發生事故后破壞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或嫁禍于人的。
5、 對批評或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的安全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6、 由于設備超過檢修期限運行,或設備有缺陷,或設備沒有防護裝置造成事故的。
7、 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發生同類事故。
第5篇 施工單位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施工單位治安保衛、消防安全工作,切實保障施工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治安保衛條例》,結合項目實際,制定本規定,施工單位應依據本規定進一步細化、完善,形成自己的一整套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項目部將組織相關單位及部門依照本規定隨時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條? 施工單位治安保衛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維護穩定、保障安全”的方針;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
第三條? 施工單位要成立治安保衛、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各自項目的治安保衛、消防安全工作,并對治安保衛、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并需設置值班巡邏人員和現場義務消防隊負責施工區及生活區的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 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各項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定期不定期的治安保衛、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排除隱患,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第五條? 若發生事故案件,各施工單位要組織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提供情況,協助查破。
第二章? 各級職責
第六條?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為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設專職安全員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其職責:
一、認真學習法律知識,掌握治安保衛、消防安全政策法規,不斷提高業務能力。
二、落實“四防”(防火、防盜、防災害、防事故)措施。協助領導制訂本項目治安保衛、消防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三、經常組織檢查各區域重點要害部位治安保衛、消防安全工作,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排查處理。
四、積極調解內部矛盾糾紛,調查處理內部的一般治安事件,預防處置突發性事件,協助公安機關偵破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五、督促各級人員做好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工作,杜絕事故的發生。
六、經常組織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始終保持消防器材及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七、負責值班巡邏人員及義務消防隊等的日常管理。
第七條? 值班巡邏人員崗位職責:
一、負責維護施工單位生產生活秩序。
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佩戴證件,按時進入工作崗位,值班巡邏期間禁止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三、值班巡邏中堅持“保衛要害、兼顧全局”的工作原則,對重點要害部位要做到勤巡視、勤檢查、勤觀察,并及時匯報。
四、對值班巡邏中發現的可疑車輛、人員攜帶的物品要進行檢查,并進行登記。
五、值班巡邏中發現違法犯罪行為,要挺身而出,堅決制止,保護好案發現場,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六、值班巡邏中發現火災、爆炸和不安全事故及隱患,在報告的同時要采取有力措施,盡力撲救,減少損失,保護職工人身財產安全。
七、值班巡邏中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到文明執勤。
第八條? 現場義務消防隊職責:
一、遵守和貫徹本項目的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對違反者進行勸阻。
二、了解本單位的防火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處理、記錄并匯報。
三、經常維修、保養消防器材設備,保證完好可用,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要及建設單位的要求報請領導添置各種消防器材。
四、組織消防業務學習和技術操練,提高消防業務水平。
五、協助領導制訂本單位火災和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發生火警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滅火與搶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六、全員做到“三懂三會”,即:懂基本消防常識,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七、加強“四個能力”建設,即: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第三章? 管理規定
第九條? 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專職安全員負責日常管理工作,應積極督促各區域的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管理并做好檢查評比工作。
二、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治安保衛、消防安全檢查制度,發現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規定,落實各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四、施工單位要針對項目特點,經常對職工進行防火常識、防火制度、防火預案等方面的教育,并擇機進行應急演練,提高職工逃生和搶險救災技能。
五、施工單位要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并做好檢查記錄。
六、施工單位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七、施工作業現場、倉庫等重點要害部位的滅火器材要按規定配置,定期檢查滅火器的有效狀態。重點防火部位要設立醒目的“禁止煙火”標志。防火責任落實到人。
八、施工現場要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夜間應有充足照明,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九、辦公場所及生活區防火安全疏散通道,要保持清潔、暢通,嚴禁停放車輛,堆放雜物等。
十、電器設備的安裝,電線敷設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要加強日常使用監督管理,做好定期維護與保養,確保用電安全。
十一、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距離應符合相關規定;同時執行一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十二、發生火災事故后,應立即組織力量滅火。如火災嚴重,應立即撥打119火險急救電話,并講清起火單位和詳細地址、起火部位、燃燒物質和火災程度以及周邊環境等。施工單位相關管理人員應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處理事故。施工單位應將情況及時報告建設單位項目部安全保衛組。
十三、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事故案件發生后,施工單位應做好現場保護并會同相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工作。對事故案件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第十條? 消防設施管理規定
一、消防器材要按規定放置于顯眼位置,未經領導同意,不得隨意移動、挪用消防器材(發生火災時除外)。
二、凡定位放置的消防器材,應專人負責日常管理,造成損壞或丟失的,追究其責任。嚴禁在消防設施周圍搭棚、堆物。
三、消防設施定期檢查,每半個月至少檢查一次,滅火器藥物按規定及時更換。
四、消防器材的配置要統一購置,并做好日常的維護保養。
五、專職安全員對施工現場、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要建立消防檔案。
第十一條? 有違反上述規定,依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100-3000元。
第6篇 對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監督檢查措施
1現場總平面布置
現場總體布局、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設施標準化應按照《輸變電工程安全標志、標識、設施圖冊》內容執行。施工單位應按照《輸電線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策劃方案》進行二次策劃,并報項目監理部審批。
1視覺形象:線路工程視覺形象主要通過施工總平面規劃及項目部、班組駐地、施工現場、材料站等規范合理布局來達到現場視覺形象統一、整潔、和諧、美觀的整體效果。
2施工區域化管理
2.1基礎施工、桿塔組立、張力場、牽引場等場地實行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區標準化管理。采用插入式安全圍欄(安全警戒線、旗、配以紅白相間色標的鋁合金輕型立桿)圍護、隔離、封閉。
2.2施工區域應按照施工單位二次策劃定置圖設置安全標志、標識(組織分工圖、危險點控制對策表、緊急聯絡體制、主要機械設備操作規程、彩旗、國家電網公司旗子等)并配備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2.3基礎施工區域,土石方、機具、材料應按二次策劃定置圖放置。材料堆放應墊隔離;場地是耕地的,要求按生土、熟土分別堆放。植被良好的施工場地應在二次策劃中設計植被保護措施(如用彩條布滿鋪施工區域現場,避免破壞植被等措施)
2.4桿塔組立區域,機具、工具、材料應按二次策劃定置圖放置并設置工棚式工具房;螺栓、墊片等應放在專用桶內;同時應盡量減少臨時占地面積,不宜破壞原有的地形、地貌;機械設備使用,應鋪墊隔離,防止漏油污染環境;
2.5張力場、牽引場區域,臨時占地面積不宜超出張力架線導則要求;牽、張場應按二次策劃定置圖布置裝配式或帳篷式休息室,設置臨時廁所、工棚式工具房和指揮臺。
3施工場地
3.1基礎開挖、桿塔組立、張力場、牽引場等施工場地應自始至終保持平整。基坑開挖出的土方,必須立即清理運到已定置的堆放點,并及時進行成形整理。
3.2設備材料堆放場地應堅實、平整、地面無積水。
4材料站
4.1材料站平面布置
(1)在進入材料站的醒目位置設置材料站的醒目標識
(2)材料站應有圍墻,場地應平整,設門衛24小時值班。
(3)應為材料管理人員設置辦公室、宿舍并設置不宜露天存放設備材料的庫房。
4.2材料及工器具室內擺放
(1)使用貨架和工具箱,標簽統一在外側,擺放整齊。
(2)貨架一般應采用多排,靠墻設置,中間留有消防通道。
4.3材料及工器具室外擺放
(1)要整體規劃、合理布局、整齊有序、標識明確,設置圍欄。
(2)放置地面的材料(如:基礎筋、塔材等)必須設地面隔離層,隔離層原則上不低于150mm。同時應考慮防雨、防水措施。
(3)材料要按類別分區擺放,外側要排列整齊。
(4)材料及機械設備的合格品、待修和報廢區域均應懸掛明顯標識、整齊有序。
4.4布置要求
(1)施工機具、材料應分類放置整齊,并做到標識規范、鋪墊隔離。
(2)金具、導線等應按二次策劃定置區域集中放置,整齊有序,方向一致,標識清楚。
5道路:山區施工的設備材料運輸道路,宜選用原有的山區小道運輸方案,減少對自然植被的破壞。
6工棚:現場宜采用活動式帳篷或采用裝配式工棚。
7辦公設施
7.1辦公設施應具備電子化、信息化辦公條件;辦公室、會議室應配備空調。
7.2項目部應了解當地郵遞情況,以保證郵件的正常通郵渠道。
8駐地總體布局及項目部布置應符合國網公司工地建設標準化統一要求。
9施工現場布置
9.1總體要求
(1)施工現場實行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區封閉管理。
(2)設置施工圍欄、現場定置圖、組織分工圖、施工標示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牌、事故應急聯絡圖、主要機械設備操作規程、承包商旗幟、彩旗和工具帳篷。各種設施的規格應符合《輸變電工程安全標志、標識、設施圖冊》的要求。
(3)施工圍欄的布置應圍繞施工場地,滿足正常施工的需要,面積不宜過大。
(4)在入口處懸掛承包商旗幟;彩旗需均勻布置在施工圍欄的四周,在圍欄的一角設工具帳篷。
(5)施工現場應配備醫藥箱,茶水桶、垃圾回收桶分可回收及不可回收。
(6)施工現場用圍欄圍護、隔離、封閉,與施工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7)施工人員在施工中要保持現場各種安全標識、警示牌和測量控制點的完好。
9.2基礎施工現場平面布置要求
(1)推行“綠色環保型”施工。盡量減少臨時占地,減少植物破壞。
(2)開挖基礎時,應制定合理的開挖措施,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
(3)土石方按要求堆放,并做防護坎,減少水土流失。
(4)基礎施工時,砂、石、水泥等材料堆放處應鋪彩條布隔離。
(5)攪拌機、發電機、空壓機等機械使用時應防止漏油污染環境。
9.3鐵塔組立現場平面布置要求
(1)鐵塔組立現場的螺栓、墊片按規格放入鐵桶內。
(2)現場材料碼放整齊,無亂堆亂攤及堵塞通道現象。
(3)施工現場布置時盡量減少臨時占地面積,不宜破壞原有的地形、地貌。
(4)絞磨使用時應防止漏油污染環境。
9.4牽張場現場平面布置
(1)牽張場臨時占地面積不宜超出張力架線導則要求。
(2)牽張場宜選擇相對平整的場地,并按布置圖設置休息區、臨時指揮臺。
(3)對產生的廢油要用專用固體容器保存,并按環境保護的有關要求進行處置,嚴禁隨地丟棄。
(4)包裝物、舊棉紗等固體廢氣物分類存放,嚴禁就地焚燒。
(5)進入現場的機械設備、工器具、腳手管等,必須經整修、油漆,統一色標標識,確保完好。
(6)中、小型機具應保持清潔、潤滑和表面油漆完好,標識統一,并懸掛規范的操作規程標牌。
10施工用電及照明
施工用電一律實行電纜化,現場使用的橡套電源電纜線應用紅白相間的標志桿架設,布線整齊、規范、美觀,符合安全標準;施工用電設施符合安全設施標準化,達到三相五線制、兩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施工用電由電工統一管理和操作;要求采用密封式鐵皮配電盤,內裝空氣隔離開關、觸電保安器,并接地良好,標識明顯,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一掛牌”。
照明采用移動立桿式金屬燈架,材料占應設置集中廣式照明。禁用簡易碘鎢等作照明。
11消防設施
施工項目部、施工隊駐地應按規定配備滿足消防要求的消防器材。
12生活設施
12.1員工食堂與食品間設施應符合衛生防疫要求,定期對飲用水、食品衛生進行檢查,預防腸道疾病的發生。同時應嚴防食物中毒。
12.2員工宿舍應干凈整潔、駐地配備一定的娛樂設施、做好生活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工作。
2承包單位工程項目開工必須具備的安全條件
2.1項目管理已與承包商簽定了“安全責任狀”。
2.2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措施已編制完成并經批準。
2.3已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電子版與文字版) 。
2.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臺帳已建立齊全(電子版與文字版)。
2.5進入現場的全體員工經過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知識教育培訓,并考試合格。
2.6特殊工種人員全部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7施工承包商進入現場的全體員工經過身體健康檢查,并建立了體檢檔案備查。
2.8現場辦公、生活、生產臨建設施完善,已具備使用條件。
2.9現場保衛人員上崗執勤,人員、車輛按規則出入,并有通行檢查管理制度。
第7篇 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補充規定
為加強企業內部施工隊伍安全管理,提高進廠勞動者的安全防護技能,切實做到作業中“零事故、零風險”,力爭實現年度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為“零”的總目標,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具備施工資質,工程委托部門有義務通知外來施工單位,在施工前與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簽訂安全協議。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在簽訂協議前,必須按要求審核施工單位的資質材料,對不簽訂安全協議的單位,不辦理施工人員的進廠手續,對私自開工建設的施工單位罰款3000元,工程委托部門未按要求通知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的罰款1000元;
二、外來施工單位,每發生一起死亡事故,除承擔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處罰外,加罰2萬元;
三、外來施工單位,每發生一起重傷事故,除承擔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處罰外,加罰5000元;
四、外來施工單位,每發生一起險肇事故,除承擔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處罰外,加罰3000元;
五、外來施工隊伍必須設立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并報公司安全處備案,未設置安全管理人員的不得再進行施工。
六、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安全教育臺帳,對施工人員每周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必須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整改臺帳,較大安全隱患必須先制定整改方案報到公司安全處審核后方可作業進行整改;涉及到特種作業崗位的員工必須堅持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我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的相關制度,同時施工方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及臺帳。
七、外來施工人員在作業過程中需要我公司相關設備或人員時,必須上報公司相關部門,公司指派專人進行配合作業后施工方方可施工作業,嚴禁施工方人員私自作業,如亂接、亂用電器等設備或設施。
八、外來提料車輛進入現場后,司乘人員要及時撤離現場,送貨司乘人員要服從現場工作人員指揮,做好裝、卸車準備后離開生產現場,違者罰款300元。
安全處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第8篇 關于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的管理,明確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安全責任,切實履行各自職責,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共同確保一方平安,特制定本規定。外來單位及人員是指非本院員工,來本院內承包施工、維修、安裝、運輸等任務以及在本院轄區內從事承包生產、加工、經營等活動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及其人員(不包括臨時工、勞務工、農民輪換工和以個人名義承包工程的各類外用工)。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與研究院中、短期或單項工程的施工、安裝、維修、運輸等任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外來單位及人員(以下簡稱為承包單位);
本規定同樣適用于在本院轄區內,與我院生產有直接聯系,進行承包生產、加工、經營等任務的外來單位及人員。
第三條 院部負責發包工程的部門,必須嚴格履行職責,認真審查承包單位的資質等級證照、法人資格證書、與承包工程項目有關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等,并留相關材料的復印件。手續齊全完備,符合國家要求,方可發包招用。
第四條 院部有關發包部門與承包單位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承包合同,同時要明確相互的安全責任。
(一)發包方的安全責任:
1.認真審查承包方的《工商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照、法人資格證書、與承包工程項目有關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情況等。
2.負責監督承包方辦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審批表》和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并報送院產業管理部備案。
3.開工前,負責把施工現場的安全條件給乙方進行書面交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安全作業場所。
4.監督承包方執行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在兩方人員交叉作業時,有權對承包方作業現場及人員進行安全監督、管理,對承包方在各類違章操作行為,有權進行處罰;有權停止承包方危及安全生產的嚴重違章作業。
5.承包方發生工傷事故時,本著人道主義的角度,要積極協助搶救,并提供其它便利條件。
承包方的安全責任:
1.施工前必須按規定持相關證照按規定辦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審批表》手續。
2.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對相應的施工項目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安全環保部備案,并組織參加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3.施工作業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在生產運行區域中施工作業,施工人員不得亂動甲方的設備、儀表、閥門、消防措施等。施工臨時需要使用施工現場的電源、氣源及其它設備或工具,必須征得設備所在單位的同意,并辦理有關使用手續。
(2)當所承擔的工作與發包單位作業交叉時,主動聯系對方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并嚴格執行。
(3)施工人員進入生產、施工現場應該自覺穿戴好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特別在交叉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和穿戴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否則,發包方有權進行糾正;對不聽勸阻的單位或人員,有權按規定進行處罰。
(4)機動車輛必須遵守發包方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
(5)施工作業結束,要及時清除場地,恢復好各種防護措施,清潔現場。
(三)共同責任和義務
1.存在爭議和不可預見的問題,由雙方主動協商解決。雙方解決不了時,提請政府安全生產管理局仲裁。
2.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由承包方負責向當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匯報、調查處理及統計上報。
3.承包方在對方區域內施工作業中,由于違反各項制度及規定,而造成事故和自身損失,發包方不負任何責任,并由承包方承擔相應的賠償;由于發包方原因造成對方人員受傷或生產損失的,發包方要承擔責任并包賠全部損失。
第五條 承包單位辦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審批表》時應出示以下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
2.工程承包合同;
3.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4.與合同相符的資質證照(原件和復印件)
5.施工人員名單、特殊工種人員名單、安全管理機構;
第六條 按照安全生產轄區管理的原則,承包單位承擔的施工不論工程量大小、施工時間長短,一律要按照《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審批表》(見附件一),送院產業管理部處審查,并報安委會審批、備案。
《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審批表》一式四份。發包單位、承包單位、產業管理部、上級有關部門各一份。
第七條 承包單位將承擔的工作進行轉包,也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八條 對不服從本院安全生產管理的外來承包單位,發包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均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停工期間發生的損失一律由承包單位負責承擔。
第九條 各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大對外來施工隊伍的監管力度與抽查密度,經常性地進行現場檢查,發現隱患,立即責令整改,及時制止威脅本單位安全生產的違章、違規現象,各級安全專職人員在對外來施工作業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及違章、違規現象,要報院產業管理部,由安全環保部按照院部的獎懲規定,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罰款由安全環保部出具書面通知,由發包部門從工程款結算中扣除。
第十條 院內相關工程、項目發包部門必須執行本規定,凡因為發包部門未執行本規定給院部造成損失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一條 院屬個二級單位應參照本制度制訂實施細則。本制度若與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按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制度安環部起草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9篇 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安全質量進度管理辦法
生產目 標
安全生產目標:一般安全事故為年10‰以下,重傷安全事故為0.3‰以下,杜絕死亡事故和重大機械設備事故
質量進度目標:按合同約定
管理
規定
一、安全管理規定:
1、若建筑施工發生一般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不滿50000元,且無人身傷亡的安全事故),扣除1000元。
2、若建筑施工發生嚴重安全事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為嚴重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事故性質惡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傷的),扣除5000元;
3、若建筑施工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為重大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3人以上),公司將根據重大安全事故的等級不同進行如下處罰:
⑴、一級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扣5萬元;
⑵、二級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扣除3萬元;
⑶、三級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傷2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扣2萬元;
⑷、四級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傷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扣除1萬元;
二、質量管理規定:詳見附件
三、進度管理規定:詳見附件
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
建設單位
簽字:
(章)
簽字:
(章)
簽字:
(章)
眾美現代城對施工單位的安全質量進度管理辦法附件
為了促進眾美現代城的項目管理,規范現場對施工單位的質量、進度管理,保證工程按質按量的完成質量和進度目標,制定本規定。
質量方面
1、工程檢驗批驗收不合格,整改經監理驗收仍不合格的,罰款 500元。經監理驗收三次仍不合格的,罰款1000元,并返工至合格。
2、進場材料、機械、構配件經監理或甲方人員驗收不合格,未在限定期限退場,罰款500元。不聽勸阻仍在本工程使用的,所使用部位全部返工,并處1000元罰款。
3、施工單位未根據監理下發的《整改通知單》,進行整改。罰款1000元,如仍未執行,監理下發《工程暫停令》進行整頓,每停工一天罰款5000元,直到整改合格。
4、現場發現的質量問題隱瞞不報,或私自處理的,處罰1000元,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應書面上報處理方案至監理、甲方及質量監督部門認可,方可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施工單位負責,并處5000元罰款。
5、每月的質量檢查,存在的問題超過三項,每超一項罰款100元。
6、 無成品保護意識,對班組工人教育不到位,造成成品破壞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
經甲方、監理質監、安監部門檢查,獲得一至好評的獎勵500元,如能獲得政府職能部門頒發的證書或獎杯,獲市優工程獎獎勵2000元,獲省優獎勵5000元。
進度方面
1、施工單位按時上報周、月進度計劃。未按時間規定上報的每遲報一天罰款100元。
2、實際完成情況與所上報的周進度計劃不符滯后的,每滯后一天罰款100元,到月底能趕回工期(參考月計劃)的,本月所有罰款如數退還。
3、實際完成情況與所上報的月進度計劃不符滯后的,每滯后一天罰款500元,到工程進度節點(地下室節點、主體一半節點、主體驗收節點、竣工驗收節點)能趕回工期的 ,如數退還本節點的月進度款。對節點工期每延誤一天5000元。
4、工程進度控制節點實際完成情況滯后總進度計劃的,每滯后一天罰款10000元,超過20天,自20天以后20000元/天。
三、安全方面
序號
違章情況描述
處罰標準(元)
1
甲方、監理不定期組織的安全檢查評分達不到標的施工單位
500 元/次
2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
50元/次
3
甲、乙方、監理等經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
100 元/次
4
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者進入施工現場
50 元/次
5
高空作業人員無證、不系安全帶
100 元/次
6
酒后上班操作
50 元/次
7
所有設備必須定機、定人、持證上崗,非定機人員操作
100 元/次
8
沒有標明設備標明型號、使用單位、負責人、操作人、完好性
500 元/次
9
設備清理、保養沒有切斷電源等違章作業
200 元/次
10
臨舍內電源線路不符合安全要求
50 元/次
11
電工違章操作
100 元/次
12
高空施工現場工作嬉戲、打鬧。
100 元/次
13
腳手架不按規定搭設或偷工減料
500 元/次
14
吊藍乘坐人員、人貨梯超載
100 元/次
15
施工現場、倉庫吸煙
100 元/次
16
電、氣焊違章操作
100 元/次
17
塔吊超負荷使用
200 元/次
18
未嚴格使用“安全四保”(安全帽、帶、網、漏電保護器)
50 元/次
19
未按規定做好“四口五臨邊”(樓梯、電梯、預留洞、通道口,基坑、樓層外側、陽臺外側、外挑接料平臺外側邊)
100 元/次
20
現場施工違章指揮
200 元/次
21
安排高血壓、心臟病、精神等病人上崗責任經理人
100 元/次
22
在施工現場擺攤叫賣,門衛被罰款
100 元/次
23
施工現場隱瞞事故不報相關人員
500 元/次
24
隨意拆除、破壞安全防護設施人員、處罰款外,須承擔安全事故責任
500 元/次
25
倉庫違章堆放材料
100 元/次
26
施工單位臨舍、倉庫、裝修施工現場為配置滅火設施
100 元/次
27
發生打架、斗毆事件,當事人所在單位
500—1000 元/次
28
未按照集團要求在施工現場布置統一 ci 標示,須處罰施工單位
1000 元/次
29
高空拋物
500 元/次
30
工地泥頭車遭政府相關部門處罰,公司另外處罰
500 元/次
31
現場安全隱患問題遭政府相關部門處罰,公司另外處罰
500 元/次
32
以上規定由甲方工程師、監理負責實施
第10篇 某委外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 明確安全監管和協調責任。外委施工單位及外協作業人員按照“項目主管科室負責、所在車間安全監管、安全科督導監察”的原則納入煉鋼廠統一協調管理,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第二條 嚴把外委施工單位準入關。外委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檢維修資質,作業人員必須具備與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特種作業資質。施工、檢修單位要保證隊伍的穩定性,搞好崗前培訓,使現場作業人員有能力勝任所從事的工作。對于達不到相關要求的單位,一律進行整頓、清理。
凡進入煉鋼廠承攬工程施工和檢維修作業的單位,必須具備以下安全生產基本條件:
1、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取得相關行業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2、必須建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法人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及相應專業資格。
4、特種作業人員、從業人員取得安全資格證書或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
5、依法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或安全生產責任險的證明材料。
6、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或安全標準化作業指導卡)、應急救援預案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
第三條 準確界定雙方的安全職責。分廠必須與外委施工、檢修單位簽定安全管理協議,科學合理、明確界定雙方在施工、檢修作業過程中的具體安全管理職責。外委施工檢修單位是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所在車間是監管主體,雙方應共同落實好兩個主體責任。
第四條 搞好技術交底。所在車間必須與外委施工單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共同進行現場風險辨識,編制危險有害因素清單,明確雙方協作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并由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施工或檢修現場必須雙方指派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和協調。
第五條 搞好崗前培訓。所在車間必須將外委施工、檢修人員納入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范圍,定期對施工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進行本單位“三項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操作規程)培訓,以及與施工現場緊密相關的危險源辨識、安全施工方案、具體作業安全措施等內容的專項安全教育培訓。
第六條 審查安全防護用品。施工、檢修單位必須保證進入施工現場的各類工裝器具、設施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品符合相關安全標準,滿足工作需要。
第七條 搞好溝通確認。施工和檢維修作業必須組織編制安全措施方案,并經雙方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共同確認。施工、檢修過程必須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涉及臨時用電、交叉作業、煤氣作業、動火作業、高空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等危險作業的,必須嚴格遵守作業許可制度;現場作業期間,必須與施工或檢修項目主管科室、所在車間及時聯系溝通,涉及與生產交叉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三方(生產方、點檢方和檢修方)掛牌制度。
第八條 搞好工作銜接。施工單位要參加施工或檢修項目主管部門、分廠的調度會,隨時通報工作進度、搞好各項工作銜接,定期向檢修項目主管部門或安全管理部門匯報施工現場存在的隱患及問題。
第九條 搞好現場監督。所在車間要將施工、檢修現場列為本單位隱患排查的一項重要內容,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建立專門的臺帳。同時,施工、檢修單位也要建立本單位的隱患排查制度,做好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
第十條 實施獎優罰劣。主管科室應建立外委施工、檢修單位獎懲機制,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對施工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不執行安全規程制度的以及出現“三違行為”的要進行處罰和淘汰,對發生安全事故的,追究施工單位及監管人員責任。對施工單位積極主動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及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障施工、檢修項目安全順利完成的,可給予一定獎勵。
注明:本管理規定批準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職責范本
1 、各施工單位應對所承包工程建設中的施工安全負總責。
2 、各施工單位的法人代表是本單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面領導責任,應全面落實全員安全施工責任制。
3 、各施工單位應認真制定年度安全施工目標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反事故措施計劃。項目開工前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進行措施交底、簽證、督促實施。
4 、各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建立和健全安全監察機構,保證三級安全監督網的監控作用。
5 、加強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學習和考核,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施工作業做到持證上崗。
6、堅持安全檢查和安全例會制度。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定期組織聯合安全檢查和召開安全工作會議,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參加,根據檢查結果組織實施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7、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禁止與施工無關人員隨便進入施工現場。
8、現場電動工器具及起重用工器具必須進行檢測、檢查確認可靠方可使用,進場的施工機械須經過檢驗無損傷缺陷,建立臺帳,并根據規定進行定期檢驗,檢驗結果要記入臺帳。
9、 施工單位每月須向建設單位工程項目部報本單位特殊工種明細表。
10、對于項目管理單位或監理下發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通知單±,施工單位必須按期認真整改封閉。
11、各施工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施工協議,否則不得進場施工。
12、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須有出廠合格證及檢驗合格證,設備安裝前,須到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備案,其設計、安裝圖須交工程項目部一份。特種設備未經安全主管部門驗收,不得使用。
13、施工單位必須從有資質的制造廠家購置符合安全規定的安全工器具、防護用品、用具。使用前必須經過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14、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著裝,戴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安全帶。
15、 特種工作業必須佩戴相應安全防護用品、用具。
16、施工現場消防設施齊全,消防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齊全。
17、各施工單位應對所承包工程建設中的施工安全負總責。
18、加強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學習和考核,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施工作業做到持證上崗。
19、堅持安全檢查和安全例會制度。
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定期組織聯合安全檢查和召開安全工作會議,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參加,根據檢查結果組織實施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20、各施工單位應對所承包工程建設中的施工安全負總責。
21、加強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學習和考核,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施工作業做到持證上崗。
第12篇 建筑施工單位財務安全管理分析
描述:建筑施工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有許多不同的管理內容,下面,我們就來對建筑施工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進行簡要的分析
1 建筑施工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內容分析
建筑施工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有許多不同的管理內容,下面,我們就來對建筑施工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進行簡要的分析:
1.1 資金籌集管理
在建筑施工單位建立之時,要嚴格按照我國的相關法律、建設部的資質管理的規章制度與工商管理部門關于公司建立資本的規定,對單位的資金籌集工作進行核算。在這個過程當中,貨幣資金要按照規定存入到銀行當中,設置專人進行管理。對于那些不動資產與無形資產,應根據會計法及會計核算制度進行科學的計量,確保資產管理人員對單位的不動產及無形資產進行日常運行與管理。
1.2 債務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單位的財務管理存在特殊之處,債務管理工作正是因此而存在的。建筑施工單位要承擔組織工程施工的資金,又要進行產業的投資。在對本身所持有的資金進行充分運用之外,還要運用合作者的資金,也就是來自債權人的資金或者銀行的貸款等。債務管理是建筑施工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對債務進行吸納、化解與清償、運用是建筑施工企業得以生存與盈利的重要手段。所謂施工企業的債務,就是指建筑施工單位在生產運營的過程中產生的銀行貸款與交易行為中形成的財務債務。比如說原材料的采購行為與工程分包單位應付工程款中所產生的債務等等。這些債務的清償工作會使建筑施工單位的資金外流。
債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目的就是杜絕資不抵債的出現,也就是說將建筑施工單位產生的債務控制在企業所持有的資金之內,建筑施工單位財務管理安全對于建筑施工單位的生產有著重要的促進作用。因此,在日常的建筑施工單位債務管理工作中,主要包括以下三點內容:
第一,在債務產生之前,要進行科學的債務預測。預測的重點內容是債務可否為建筑施工單位帶來經濟效益,是不是可以為企業自身創造財富。如果不能,要堅持拒絕債務的產生。比如說利用債務對企業員工進行福利的發放就是極不科學的。
第二,進行科學的核算。在債務產生之時,財務管理人員要進行科學與準確的記錄與核算,積極對資金進行安排,清償已有債務,從而減少債務對于企業發展的不良影響。
第三,進行債務比例的壓縮。建筑施工單位要利用債務實現自身經濟效益的提高,因此,財務管理人員要力求本企業資金實力的提高,從而加強建筑施工單位企業信用度的提升,對債務比例進行有效的壓縮,節約債務產生的成本。
1.3 對外投資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企業在自己所持有資金與其他方面的資金充足之時,不僅可以滿足自身發展的需求,還會有資金的盈余。而這些資金便可以用來進行投資,利用企業資金進行投資,可以使建筑施工單位利用現有的資金獲得更高的經濟效益,利用合法資金進行合法的投資,是開拓建筑施工企業提高財富值的重要方法。在建筑施工單位資金條件允許的情況之下進行合理的投資,可以為建筑施工單位帶來額外的收益。但是,投資財務管理工作不到位,會使企業面對很大的資金風險。因此,在進行建筑施工單位對外投資管理工作之時,首先,要考慮到國家關于投資的大政方針,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開展投資行為。其次,要對建筑施工單位本身的投資能力進行分析,使投資力度與企業實力相匹配。另外,要考慮投資行為的成本與收入比是否合理。最后,在企業需要資金援助之時,要保證投資可以轉化為資金進行使用。
1.4 單位資產的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單位具有單位資產,比如說流動資產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與有形資產等等。這些資產的安全直接關系著建筑施工單位未來的發展。因此,單位資產的管理也是建筑施工單位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人員要對單位的資產進行合理與規范的管理。比如說在對固定資產進行折舊之時,要按照財政部門與稅務部門的規定嚴格進行。
1.5 利潤與結算資金的管理
利潤是建筑施工單位不斷開展經濟活動的重要目標,也是衡量建筑施工單位存在意義的重要指標。利潤管理工作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關鍵,更是貫穿于建筑施工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利潤管理工作對于建筑施工單位成本管理、費用管理與質量管理工作都有密切的聯系。只有對收入管理與財產管理等各個環節進行嚴格管理,才能使利潤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 建筑施工單位財務管理安全的重要性分析
2.1 順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
建筑施工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不僅僅只關系到建筑施工單位自身的發展,更與政府部門的管理工作、社會公眾知情權的維護與工程投資者的利益等有著重要的聯系。加強建筑施工單位的財務管理安全工作,有利于建筑施工單位的管理者了解企業發展的現狀,分析企業發展的前景,也是企業進行業績考核與分析的主要依據。只有建筑施工單位的財務管理安全水平提高,政府部門才能采取有效的對策對其進行宏觀調控,做出更科學的經濟決策,促進建筑施工單位的快速發展。建筑施工單位的財務管理安全要求財務管理者從真實的情況出發,準確無誤地進行財務信息的記錄,這都是順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重要實踐。
2.2 保障社會市場經濟穩定發展的重要因素
財務管理信息的真實性對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有著重要的影響。但是,因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身具有一定的缺陷,這就使得財務管理信息的失真現象較多地存在,財務管理工作也因此正面對著很大的挑戰。在財務管理工作相關法律制度出臺與實施的今天,加強建筑施工單位財務管理工作不僅是企業自身的要求,更是國家法律對于每一個企業的要求。加強建筑施工單位財務管理安全度的提高,提高財務管理信息的真實性,是保障建筑施工單位一切經濟活動正常進行的重要保障,更是保障社會市場經濟穩定發展的重要影響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