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小校園網安全管理辦法
陽羅二小校園網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護陽羅二小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系統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以及應用和服務軟件所構成的集成系統。
任何辦公室和個人,未經校園網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動網絡設備。
第二章 合法使用
維護、管理和使用網絡的任何合法使用人必須熟悉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的活動。
嚴禁任何用戶擅自連入校園網。入網用戶應辦理入網登記、備案手續,并簽署相應的責任書。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玩游戲。各辦公室負責人要進行監督。
各辦公室主要負責人應負責審查上網信息,必須確保信息準確、科學、嚴謹,力求文字簡潔通暢,畫面清晰、健康。
任何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微機上閱讀、錄制、轉發、傳送有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信息及軟件。
嚴禁任何用戶擅自更改連網微機的IP地址;嚴禁盜用他人的IP地址、密碼和電子郵件賬號。
任何人不得在網上干擾其他用戶,攻擊、破壞網絡服務和設備。
本網不允許任何人有軟件侵權行為,不得使用來路不明、能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
第三章 安全保護
校園網實行統一管理、分層責任制。學校信息中心確保機房設備使用安全、運轉正常、線路暢通;各辦公室責成專人負責二級設備的環境安全、清潔,確保設備、線路不受損壞。應有切實可行的防火、防盜措施。
根據公安機關要求,學校成立“網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國家有關網絡安全的法律、法規;落實各項網絡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對網絡用戶的安全教育,監督、檢查、指導網絡安全工作;查處違反網絡安全管理的違紀、違規行為;協助、配合公安機關查處網絡犯罪行為。
領導小組負責人由主管校長或學校黨委書記擔任。
第四章 處罰
對于違反本規定的用戶,學校應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停止網絡連接直至報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訴諸法律。
本管理辦法解釋權歸校長室。本管理辦法自2005年1月起執行。
陽羅二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