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的報告怎么寫
一、前言與背景 1.1 國有資產的重要性 闡述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在國家經濟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簡要介紹國有資產清查的目的和意義。
1.2 清查的必要性 說明當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可能存在的一些問題,如管理不規范、賬實不符等,強調進行清查的緊迫性。
二、清查工作流程 2.1 準備階段 詳細描述清查前的準備工作,包括成立清查小組、制定清查方案、準備相關資料等。
2.2 實施階段 列出清查的具體步驟,如資產盤點、賬目核對、異常情況處理等,確保每個環節都有明確的操作指南。
2.3 審核與確認 說明如何對清查結果進行審核,確保數據準確無誤,以及對發現的問題如何進行確認和整改。
三、清查內容與方法 3.1 清查內容 列舉事業單位可能涉及的各種國有資產,如土地、建筑物、設備、無形資產等,明確清查的范圍。
3.2 清查方法 介紹適合事業單位的清查方法,如實地盤點、賬面核對、市場價值評估等,并解釋其適用性。
四、清查結果的應用 4.1 數據分析與報告 講解如何對清查結果進行數據分析,形成清查報告,以及報告應包含的主要內容。
4.2 決策支持與改進 說明清查結果如何為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決策提供依據,以及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五、案例分析 5.1 典型案例 選取一個或多個成功進行國有資產清查的事業單位案例,分析其經驗與教訓。
5.2 案例啟示 從案例中提煉出可供其他事業單位借鑒的經驗和策略,增強實際操作的指導性。
開頭結尾怎么寫
開頭:
在當前經濟環境下,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面臨新的挑戰。為了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開展定期的國有資產清查顯得尤為重要。本報告將詳細介紹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的全過程,從清查的背景、流程、方法到結果的應用,旨在提供一套實用的操作指南。
結尾:
通過上述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的全面解析,我們認識到,有效的清查不僅是資產管理的基礎,也是提升事業單位運營效能的關鍵。各事業單位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參照本報告提供的建議,制定并實施科學的清查計劃,以實現國有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未來,隨著資產管理理念的不斷進步,我們期待看到更多事業單位通過國有資產清查,實現更為精細化、規范化的管理。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的報告范文
第一篇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的報告3350字
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業單位“家底”,進一步強化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夯實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健全適應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和公共財政需要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依據《______預算法》、《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的有關要求,財政部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財政部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組織開展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二)完善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建立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充實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財政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提供數據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為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準日和范圍
(一)清查基準日。
以2024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2024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企業,實行企業化管理并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
三、工作方法
(一)財政部組織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清查核實工作,各中央主管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組織所屬單位開展資產清查核實工作。地方財政部門按行政隸屬關系組織本級政府管轄范圍的行政事業單位開展資產清查核實工作。
對于近三年已經進行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地方和部門,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一政策和要求,對其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核并更新有關數據后,按要求上報。
(二)中央部門單位和各省(區、市)的資產清查結果按規定報送財政部,資產清查數據應與同年度資產報告數據、財務會計決算數據進行核對。
(三)經過清查核實后的資產,要按照財政部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規程》規定,將相關信息錄入信息系統。
(四)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可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復核。
(五)各部門(單位)、各地方應在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庫,對資產變化情況做到及時更新,按時上報,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防止“前清后亂”和“清管兩層皮”現象。
(六)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24〕1號)和實際情況,對資產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批復。
四、工作內容和步驟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做好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一)準備階段(2024年1月)。
1.研究制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2.組織開展宣傳及業務培訓。
(二)實施階段(2024年2月-9月)。
1.中央各部門(單位)自查。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必要時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業單位將申報文件、資產清查報表、專項審計報告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材料報送主管部門,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匯總后于2024年8月31日前報送財政部。其中,紙質材料應當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門資產清查匯總報表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電子材料除提供紙質材料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卡片、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匯總表、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等。
2024年9月30日前,財政部對中央部門(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審核,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按照屬地原則對二級及以下中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審核。財政部可以結合工作需要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結果進行檢查或抽查。中央部門(單位)根據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審核通過的資產清查結果開展資產核實工作。對于需要報送財政部審批的資產核實事項,單位應當將申報文件、資產核實申請表、資產清查報表、相關證據和經濟鑒證證明等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財政部審批。
2.地方各級行政事業單位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按照同級財政部門的有關要求開展資產清查核實工作。地方財政部門可以結合工作需要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結果進行檢查或抽查。
各省(區、市)于2024年9月30日前將本地區資產清查報表匯總報送財政部。其中,紙質材料應當包括正式文件、全省(區、市)資產清查匯總報表、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電子材料除紙質材料的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和資產清查匯總表。
(三)總結階段(2024年10月)。
1.財政部對全國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向國務院報告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情況,為下一步堅持問題導向、提出改進措施奠定基礎。
2.財政部將根據資產清查結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3.中央部門(單位)和地方要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完善具體的實施辦法。
五、組織實施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財政部統一組織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并組織開展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部的統一部署,結合各地實際具體負責組織開展管轄區域內的資產清查工作。
各單位法人代表是資產清查的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和單位要建立由資產、財務、紀檢、人事、基建、后勤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機構,負責領導和實施本部門、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
六、經費保障
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除財政部統一配發的資產清查軟件、資料等外,各級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七、操作系統
財政部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中開發了資產清查子系統。各部門(單位)、各地方應當為系統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網絡條件保障,利用系統完成資產清查及資產報表的錄入、審核、匯總、報送工作。使用財政部開發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的地方和部門,開發商將主動聯系,提供免費的系統升級服務。未使用財政部統一組織開發系統的地方和中央部門,可以單獨部署財政部組織開發的資產清查子系統,或主動與財政部組織開發的資產清查子系統實現無縫對接,確保資產清查電子數據順利上報,為下一步實現動態管理奠定基礎。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部門(單位)、各地方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單位)負責人應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分工明確,落實到人,配備強有力的領導班子,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各部門(單位)、各地方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肅紀律。各級行政事業單位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業。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四)工作督導。各部門(單位)、各地方要加強對本系統、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財政部將對全國資產清查工作情況予以通報,并組織監督檢查。
第二篇 2024年行政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報告3850字
烏龍鎮2024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鎮直各單位:
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業單位“家底”,進一步強化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夯實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國庫管理相結合,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2024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財資〔2024〕2號)和省、市、縣有關要求,決定組織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分級實施”的原則,組織開展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二)完善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充實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財政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提供數據支撐。
(三)實現三個結合。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資產管理與國庫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為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準日和范圍
(一)清查基準日。以2024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2024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企業,實行企業化管理并執行企業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
三、工作方法
(一)由財政分局組織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工作,各部門、單位認真、切實統計并上報本單位固定資產,對于近三年已經進行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部門和單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一政策和要求,對其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核并更新有關數據后,按統一要求上報。
(二)各部門、單位資產清查結果按規定報送財政分局,資產清查數據應與同年度資產報告數據、財務會計決算數據進行核對。
(三)經過清查核實后的資產,要建立健全資產賬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規程》規定,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五)各部門、單位應在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庫,對資產變化情況及時更新,按時上報,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防止“前清后亂”和“清管兩層皮”現象。
四、工作內容和步驟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做好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一)準備階段(2024年4月)
1.研究制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2.組織開展宣傳及業務培訓。
2024年行政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報告
為了進一步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力度,規范和整頓固定資產的管理秩序,我局緊密結合撤鄉并鎮后國有資產重組工作的現實需要,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從2024年2月開始,歷經8個月的時間,對全旗各蘇木鎮,各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進行了檢查清理。現將檢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各蘇木鎮固定資產的清理情況
根據呼倫貝爾市政府以及撤鄉并鎮工作的需要,我局成立了專門的檢查組,經過認真細致的工作,圓滿的完成了清產核資以及國有資產重組工作,使各蘇木鎮能夠順利地開展各項工作。
1、各蘇木鎮固定資產的情況:固定資產為2,894萬元、待核銷的固定資產為351萬元、暫付款為470萬元、暫存款為802萬元。
2、存在的問題:一是暫付款數額較大,應報帳沒有及時報帳。如因人員調動或死亡而形成暫付款和應收款。二是沒有建立固定資產帳,帳面實物不相符。三是固定資產管理不到位,管理意識不強,財會人員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不夠。
二、旗直各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情況
隨著我旗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的日溢完善,各行政事業單位的辦公設施、辦公用品、交通工具也隨之更新換代,從而進一步加快了陳舊資產的淘汰速度。
1、各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總額為9,716萬元,待核銷的固定資產為1,908萬元,新建未入帳的固定資產為3,872萬元,已變賣的固定資產為197萬元。
2、存在的問題:一是固定資產帳記錄不全,很多資產流失于帳外。二是固定資產買賣手續不全,變賣的資金未及時上繳財政專戶,已經坐支。主要是交通工具和房屋建筑。三是存在用固定資產抵頂單位欠債的問題。四是新建、擴建的工程沒有及時入帳,帳外資產量大,該入帳的沒有及時入帳,以各種途徑取得的資產在使用,但財務上沒有記載,形成帳外資產。五是資產損失流失嚴重,在資產處置過程中,隨意性很強,未經國有資產部門的審批就處置資產,給國家造成了嚴重損失。六是管理意識淡薄。
三、經過此次檢查各系統固定資產情況
1、教育系統:由于我旗執行集中辦學,拆除了一些房屋,同時新建了一些校舍,各蘇木學校并入阿鎮鎮區進行集中辦學,原蘇木學校房屋待處理,具體情況如下:
教育系統累計固定資產2,926萬元,待核銷的固定資產912萬元,其中旗直學校固定資產原值2,311萬元,待核銷的固定資產324萬元。蘇木各學校固定資產原值615萬元,待核銷的固定資產58萬元。
教育系統新建未入帳的固定資產1,300萬元。
2、社保口:固定資產總額為1,187萬元,待核銷的固定資產182萬元,新建未入帳的固定資產214萬元(由于拖欠工程款而未能辦理房產證,沒有正式交工,沒有在城建部門備案,沒有正式收據,所以未入帳)。
已變賣的固定資產為18萬元。
3、農牧系統:固定資產總額為881萬元,待核銷的固定資產283萬元,新建未入帳的固定資產17萬元(由于工程款沒付完,沒有正式收據,所以沒入帳)。
已變賣的固定資產為19萬元。
4、各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總額為4,293萬元,待核銷的固定資產466萬元,新建未入帳的固定資產1,677萬元(由于手續不全,沒有正式收據或因賒帳購入的所以沒有入帳)。
已變賣的固定資產為39萬元。
四、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采取的措施與對策
1、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應由本單位將核銷的固定資產以書面(文件)形式,上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核銷;對個別數額較大的待核銷固定資產應請示旗政府審批核銷。
2、新建未入帳的辦公樓各單位財會人員要督促經辦人員,按照規范的財會手續及時入帳;對新建辦公樓有部分帳沒有正式收據的要寫書面說明;對上級主管部門贈送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合法正規的收據入帳;對購置大型辦公用品掛帳、在職職工欠帳數額較大的要及時沖帳減少職工欠款。
3、對個別單位辦公樓轉讓的現象,要求財會人員按照正規手續(由現單位和交讓單位出具合法收據),及時入帳。
4、堅決杜絕自行變賣固定資產并使用資金的現象。經過此次固定資產的清理,如再次出現自行變賣固定資產使用資金的現象或出現不規范管理固定資產的現象,財政部門將采取相應措施給予處罰。
5、嚴格按照<新巴爾虎右旗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做好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
根據____區《關于開展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及資產清查工作的有關制度、政策,___單位已經按時完成資產清查工作,經過我單位資產清查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并承諾:我單位資產清查結果及上報的資產清查資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
(二)實施階段(2024年4月-7月)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要求,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必要時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自查工作完成后,由財政分局將申報文件、資產清查報表、專項審計報告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材料于2024年6月30日前報送縣財政局(國資委)。其中,紙質材料應當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門資產清查匯總報表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電子材料除提供紙質材料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匯總表、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等。
(三)總結階段(2024年8月-9月)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按照縣財政局(國資委)的指導,制定切合本鎮實際的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五、組織實施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按照縣財政局(國資委)的統一部署,組織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各部門、單位具體負責組織開展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列入預算。
鎮長是資產清查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負責具體實施,建立由財政分局、計生辦、農經站、文廣站、民政辦負責人組成的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機構,負責領導和實施本次資產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部門、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單位負責人應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分工明確,落實到人,配備強有力的領導班子,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各部門、單位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肅紀律。各單位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業。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四)工作督導。各部門、單位負責人要加強對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
第三篇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報告2850字
導讀:財政部發布通知,為了全面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資產清查于2024年1月—10月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是指各級政府及其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根據專項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經濟行為需要,按照規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對行政事業單位進行賬務清理、財產清查,依法認定各項資產損溢和資金掛賬,真實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占有使用狀況的工作。
本次資產清查以2024年12月31日為清查基準日,清查范圍為2024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資產清查將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分級實施”的原則,各級財政部門按行政隸屬關系分別組織開展本地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各主管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所屬單位資產清查。境外機構的資產清查由國內派出部門或單位組織開展。
財政部同時印發《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規范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工作。辦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能、保障政權運轉以及提供公共服務的物質基礎,是黨和政府執政能力的重要保障。通過資產清查,摸清行政事業單位“家底”,有利于夯實管理基礎,促進資產合理配置,實現資產動態管理;有利于盤活存量資產,提高資產使用效益。同時,開展資產清查能夠從資產的數量、價值、結構、使用狀況等多層面準確反映政府財務、資產情況,為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奠定基礎。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報告全文
__縣財政局:
為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確保我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單順利開展,縣政府、縣財政局于2024年3月23日召開了全縣行政事業資產清查動員暨培訓會議,對清查進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訓。根據縣政府、縣財政局的要求、《云南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清查暫行辦法〉的通知》的相關制度、政策,我鄉已完成資產清查的主體,基本數據已上報,現將有關清查的情況匯報如下:
一、資產清查總體狀況分析
(一)資產清查準備階段
根據縣政府、縣財政局要求,在資產清查動員暨培訓會議結束后,鄉三班子領導即刻召集各站所負責人,召開了鄉政府及各站所資產清查會議,對全鄉資產清查的各個環節都做了詳細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鄉長任組長,財政所長任副組長,各站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于2024年4月10日報縣財政局資產清查辦公室。由鄉財政所參加培訓人員為主,組織各站所財務人員對清查范圍、要求進行講解、培訓。自此,全鄉資產清查進入了摸清家底、數據收集的準備階段。
(二)資產清查基準日及清查范圍、內容
根據要求本次資產清查的基準日為2024年12月31日;清查范圍包括:忙丙鄉除九個村委會以外財政供養的各個單位(鄉政府、農經站、文化站、水利站、財政所、林業站、農村綜合服務中心、計生服務站)。內容包括:①清查范圍內各單位的基本賬戶清理,對不再用、不可用、違規開戶的賬戶按相關程續進行銷戶處理;②對清理范圍內各單位的戶數、編制和人員狀況全面清理;③對各單位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暫存款、暫付款在內的財務等進行核對、清查;④對清查范圍內各單位的各項資產(主要是指固定資產)進行清理、核對、查實。
(三)資產清查全體實施情況
忙丙鄉資產清查主要分兩個部分:一是行政單位資產清查,主要是指政府資產清查(農經站、文化站、水利站固定資產納入政府清查范圍);二是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即屬財政供養的其他單位(財政所、計生服務站、林業站、農村綜合服務中心、農經站、文化站、水利站)。1、單位戶數、人員編制清查。根據鎮編辦字〔2024〕12號文件《__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核定__縣鄉鎮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的通知》核定的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人員編制數,對鄉政府行政人員及工勤人員、各站所事業專技人員及事業工勤人員進行核對、查實;2、根據賬戶管理的相關規定,通過鄉農村信用合作社,對各單位在用的賬戶進行全面清理;3、密切配合鄉財政所,對各單位的現金、銀行存款、暫存款、暫付款等財務進行全面核對、清查;4、由鄉財政所統一印發各類固定資產清查卡片,分發各單位財務人員清查、核對、收集、整理,經站所負責人審核后,報鄉財政所錄入固定資產卡片系統。
二、資產清查結果
(一)行政單位資產清查結果。1、賬戶清查。通過對鄉政府基本在用賬戶進行清查,無違規賬戶;2、人員編制清查。根據縣編辦字〔2024〕12號文件,忙丙鄉行政編制25人(其中:鄉政府24人,鄉財政所1人),工勤編制3人,忙丙鄉實有行政人員23人,工勤人員4人(工勤超編1人),共計27人;3、財產清查。截止2024年12月31日止,忙丙鄉政府資產類現金賬面數為404770.78元,銀行存款賬面數為71601.28元,無清查變動數。暫付款賬面數2267887.07元,由于年限過長、借款人調出、死亡等原因,不可能收回的款項22272.61元已在清查減少欄內沖銷,清查數為2245614.46元。固定資產賬面數899453.99元,由于部分資產屬贈予資產,清查后,按市估價,盤盈固定資產29100元,固定資產清查數為928553.99元。負債類暫存款賬面數為1260830.39元,固定基金899453.99元,結余1483428.74,至清查基準日止,無清查變動數。行政單位資產清查數3643713.12元等于負債清查數3643713.12元。(二)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1、賬戶清查。通過各站所在用賬戶進行清查,無任何違規或閑置賬戶。2、人員清查。根據縣編辦字〔2024〕12號文件,忙丙鄉共核定事業編制36人。經過清查,忙丙鄉共有事業人員23人(其中:事業推公人員3人,事業工勤人員1人,事業專技人員19人),其它人員(臨時工)19人,事業單位實有人數52人。3、財務清查。至清查基準日為止,忙丙鄉事業單位資產類現金賬面數為32192.17元,銀行存款63877.47元,其他應收款賬面數194993.11元,無清查變動數。固定資產賬面數為1278561.41,事業單位多屬上級指導單位,部分資產屬上級配備或贈送,出現固定資產盤盈47422元,清查數為
1325983.41元,資產類清查數為1569624.16元。負債類其他應收款賬面數為203250.86元,事業基金為70711.45元,固定基金1278561.41元,專用基金17100.44元,無清查變動數,負債類清查數為1569624.16元。
三、存在的問題及相關措施
(一)經過清查,忙丙鄉政府按照縣編委辦核定的編制數,人員總數已飽和,但出現了工勤編制超編,行政編制未滿、事業單位占編等問題。為保證各單位總體效率不斷提高,合理用人,應著重考慮人員的配備問題,加強對臨日工的騁用、管理,做到各負其責、各占各編。
(二)行政及事業單位暫存、暫付、應收、應付款仍占資產負債的一定比例,嚴重影響財務正常運轉。各單位財務人員應不斷加強賬務處理能力,全力配合鄉財政所,每月定時對暫存、暫付、應收、應付款進行清理、收、付及相關賬務處理。
(三)通過清查,部分單位出現了固定資產盤盈、閑置現像,固定資產作為一項重要的資產,應加強對其的管理、使用,不斷提高單位效益。對外界贈予、配備的部分資產,應報鄉財政所備案,按市估價,以全面掌握各單位總體資產概況。
第四篇 2024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報告4250字
開展資產清查有利于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自身的資產管理,下面是整理的關于2024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報告全文:
今天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財政部、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4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安排我市資產清查工作。剛才,會議宣讀了《濮陽市財政局關于開展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稍后,還將組織有關業務培訓。下面,我根據上級對此次資產清查的總體要求,講三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認識開展資產清查的重要意義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各級黨委、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物質基礎。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和公共財政改革的不斷深入,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規模不斷擴大,管理矛盾日益突出,資產清查勢在必行。
(一)開展資產清查是提升資產管理水平,提高資產使用效益的需要。近年來,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制度體系逐步健全,管理機制不斷完善,重點改革穩步推進,資產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初步統計,截至2024年底,全市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總量已達到110多億元,這還不包括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等部門經管資產和資源性資產。隨著資產規模的快速增長,我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種類日益多樣、結構日趨復雜,對全面加強資產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一次全國性的資產清查工作是在2024年進行的,距今已近十年。這一時期,是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最快、各項改革推進最快、也是資產規模增長最快的時期。由于缺乏全面的清查統計,當前,我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基礎還比較薄弱,尤其對非經營性資產投入生產經營活動的管理更為弱化,部分資產處置不規范,使用效率低。這些問題的存在,既浪費了政府資源,又增加了政府運行成本。在這種情況下,開展一次全面的資產清查,摸清資產存量及其使用狀況,不僅是建設節約型政府、節約型社會的必然要求,也有利于下一步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促進存量資產的整合、調劑與共享共用,從而更好地控制資產配置和處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二)開展資產清查是推進預算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財政體制的需要。對照上級對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我市的資產管理改革還較為滯后,與部門預算等各項財政改革之間缺乏有效的銜接,影響了財政改革向縱深發展。從預算管理的角度看,開展資產清查有利于實現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主要是由財政預算資金形成的,預算資金安排的規范性、科學性,直接決定了資產配置的合理性與公平性。因此,預算管理是規范和加強資產管理,通過增量來調控資產存量的有效手段,只有將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緊密結合起來,才能真正抓好資產管理工作。同時,資產管理也是預算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有效開展資產管理工作,及時提供準確、完整的資產統計報告、資產清查和財務管理有關數據資料,作為編制部門預算、配置資產的依據,有利于深化部門預算管理改革,細化預算編制。因此,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既是加強資產管理、從源頭上控制資產形成的客觀需要,也是細化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的有效手段。
(三)開展資產清查有利于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自身的資產管理。此次資產清產,一方面表明了國家全面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決心,另一方面也說明了當前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我市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還存在數據不完整、不準確,而且多是靜態數、賬面數,實際資產變動狀況沒有得到準確反映,家底不清、賬實不符的問題還比較突出。有的資產實際已經報廢、損失或完全失去使用價值,卻長期掛賬,未作處理;有的單位存在著大量的賬外資產,沒有及時入賬;有的基建項目完工多時,但遲遲未辦理竣工決算等。由于賬外資產長期游離于有效監管范圍之外,導致資產處置更加隨意,流失更具隱蔽性。通過資產清查,可以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物量和價值量等信息進行全面的了解,尤其是對基建項目、往來款項、帳外資產進行全面清理,不僅可以摸清家底,也可以進一步理順資產財務關系。
總的來說,開展資產清查工作的意義,不僅在于弄清現有資產存量情況,做到賬實相符,更重要的是要通過資產清查,找出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各個環節的管理真空和漏洞,研究出臺針對性強、措施切實有效的政策,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國有資產管理使用效益。同時,獲取資產管理的初始化信息,實行動態監管,也有助于實現資產管理的透明化和信息資源的共享、共用,為部門預算管理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支持,對于進一步提高部門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扎實做好資產清查工作,是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義不容辭的責任。
二、明確任務,把握重點,扎實推進資產清查工作
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要按照上級統一部署和本次會議的安排,嚴格落實各項要求,明確責任分工,確保清查工作取得實效。
(一)把握基本原則。財政部、省財政廳明確要求,此次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分級實施”的原則,各級財政部門負責組織開展本地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門按照預算管理關系,負責所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經過清查核實后的資產,要建立健全賬、卡,完善管理信息,建立完整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庫,強化資產動態管理。
(二)把握清查基準日和清查范圍。此次資產清查的基準日統一確定為2024年12月31日。資產清查的范圍是,2024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需要說明的是: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企業,實行企業化管理并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
(三)把握重點環節。本次資產清查主要分為五個環節,分別是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資產核實和完善制度。這五個環節相互促進、相互關聯。其中,基本情況清理和賬務清理是基礎,財產清查和資產核實是重點,完善制度是保障。具體工作中,我們一是要做好基本情況清理。對納入資產清查范圍的單位戶數、機構編制、人員狀況等基本情況進行認真清理,為做好資產清查工作奠定基礎。二是要做好賬務清理。對行政事業單位各種銀行賬戶、各類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各項資金往來和會計核算科目等基本賬務情況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確保單位的賬務完整、準確和真實。三是要做好財產清查。在賬務清理的基礎上,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各項資產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財產清查過程中,要按照實物盤點同核實賬務相結合、清理資產同核查負債與凈資產相結合的原則,重點關注長期以來管理的薄弱環節和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切實做好固定資產、對外投資、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資產收益等方面的清查工作。四是要做好資產核實。各單位對清查出的各種資產盤盈、損失和資金掛賬,要按照資產清查的要求進行分類,提出相關處理建議,由中介機構進行審計鑒證后,出具資產清查專項審計鑒定報告,并按規定權限上報;財政部門要據此按照資產清查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對資產盤盈、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等進行核實批復。五是要完善制度建設。針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全面總結,認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進一步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
(四)把握時間節點。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分準備、實施和總結三個階段進行,全國范圍從3月1日開始,9月底前結束。具體到我省,則要求8月15日前結束各項工作,考慮到審核、匯總上報的實際需要,我市清查工作的完成時間也必須提前。其中,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自查工作完成后,務必于6月15日前上報市財政局;各縣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由縣區財政部門負責,務必于2024年7月20日前,將資產清查結果報市財政局。由于全省資產清查工作會議3月23日才召開,操作軟件上周剛剛測試完畢,所以,我市今天才對資產清查工作進行安排。需要強調的是,此次清查工作是全國統一行動,時間緊迫,責任重大,各縣區財政部門、市直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迅速行動,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全市資產清查工作進度,決不能因一個部門或單位不按時上報而影響全市、全省乃至全國進度。
此外,明確一下聘請中介機構的問題:財政部、省財政廳在文件中均指出,“各行政事業單位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必要時可委托中介機構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據此,各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工作的實際需要,自行確定是否委托中介機構,工作量大、情況復雜可以委托中介機構幫助清查,出具專項審計鑒定報告,并根據審計情況填報各種報表。
三、周密組織,密切協作,確保資產清查任務圓滿完成
各部門、各單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積極組織協調好各方面的關系,妥善處理好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此次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開展。
(一)加強領導,完善機制。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資產清查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資產清查工作協調機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清查責任;要認真組織學習相關文件,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制定可行方案,做好動員部署和業務培訓;要把握工作進度,強化檢查督促,確保按期完成資產清查任務。
(二)嚴格要求,確保質量。本次資產清查,對應納入清查范圍的單位必須全部納入,對單位所有的國有資產必須全部清查入賬,對發現的問題必須全部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如實填報各類資料,做到賬表、賬賬、賬卡、賬實相符,確保清查數據準確無誤、清查結果真實可靠,并對此負法律責任。各單位上報的材料,必須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門隨部門資產清查結果上報市財政局審批。資料不齊全的,財政部門將不予審批。
(三)強化應用,改進管理。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要以此次資產清查為契機,進一步夯實管理基礎,完善基礎數據,對資產變化做到及時更新、按時上報,為推進資產管理與財政預決算管理緊密結合、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等提供基礎數據保障。要認真梳理清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要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對閑置和低效使用的資產實行調劑或共享共用,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同志們,此次全國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工作難度大。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擔當意識,精心組織、扎實推進,共同把資產清查工作做細、做實、做好,為不斷提高我市資產管理水平,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第五篇 2024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報告3550字
【2024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為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確保我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單順利開展,縣政府、縣財政局于2024年3月23日召開了全縣行政事業資產清查動員暨培訓會議,對清查進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訓。根據縣政府、縣財政局的要求、《云南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清查暫行辦法〉的通知》的相關制度、政策,我鄉已完成資產清查的主體,基本數據已上報,現將有關清查的情況匯報如下:
一、資產清查總體狀況分析
(一)資產清查準備階段
根據縣政府、縣財政局要求,在資產清查動員暨培訓會議結束后,鄉三班子領導即刻召集各站所負責人,召開了鄉政府及各站所資產清查會議,對全鄉資產清查的各個環節都做了詳細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鄉長任組長,財政所長任副組長,各站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于2024年4月10日報縣財政局資產清查辦公室。由鄉財政所參加培訓人員為主,組織各站所財務人員對清查范圍、要求進行講解、培訓。自此,全鄉資產清查進入了摸清家底、數據收集的準備階段。
(二)資產清查基準日及清查范圍、內容
根據要求本次資產清查的基準日為2024年12月31日;清查范圍包括:忙丙鄉除九個村委會以外財政供養的各個單位(鄉政府、農經站、文化站、水利站、財政所、林業站、農村綜合服務中心、計生服務站)。內容包括:①清查范圍內各單位的基本賬戶清理,對不再用、不可用、違規開戶的賬戶按相關程續進行銷戶處理;②對清理范圍內各單位的戶數、編制和人員狀況全面清理;③對各單位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暫存款、暫付款在內的財務等進行核對、清查;④對清查范圍內各單位的各項資產(主要是指固定資產)進行清理、核對、查實。
(三)資產清查全體實施情況
忙丙鄉資產清查主要分兩個部分:一是行政單位資產清查,主要是指政府資產清查(農經站、文化站、水利站固定資產納入政府清查范圍);二是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即屬財政供養的其他單位(財政所、計生服務站、林業站、農村綜合服務中心、農經站、文化站、水利站)。1、單位戶數、人員編制清查。根據鎮編辦字〔2024〕12號文件《__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核定__縣鄉鎮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的通知》核定的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人員編制數,對鄉政府行政人員及工勤人員、各站所事業專技人員及事業工勤人員進行核對、查實;2、根據賬戶管理的相關規定,通過鄉農村信用合作社,對各單位在用的賬戶進行全面清理;3、密切配合鄉財政所,對各單位的現金、銀行存款、暫存款、暫付款等財務進行全面核對、清查;4、由鄉財政所統一印發各類固定資產清查卡片,分發各單位財務人員清查、核對、收集、整理,經站所負責人審核后,報鄉財政所錄入固定資產卡片系統。
二、資產清查結果
(一)行政單位資產清查結果。1、賬戶清查。通過對鄉政府基本在用賬戶進行清查,無違規賬戶;2、人員編制清查。根據縣編辦字〔2024〕12號文件,忙丙鄉行政編制25人(其中:鄉政府24人,鄉財政所1人),工勤編制3人,忙丙鄉實有行政人員23人,工勤人員4人(工勤超編1人),共計27人;3、財產清查。截止2024年12月31日止,忙丙鄉政府資產類現金賬面數為404770.78元,銀行存款賬面數為71601.28元,無清查變動數。暫付款賬面數2267887.07元,由于年限過長、借款人調出、死亡等原因,不可能收回的款項22272.61元已在清查減少欄內沖銷,清查數為2245614.46元。固定資產賬面數899453.99元,由于部分資產屬贈予資產,清查后,按市估價,盤盈固定資產29100元,固定資產清查數為928553.99元。負債類暫存款賬面數為1260830.39元,固定基金899453.99元,結余1483428.74,至清查基準日止,無清查變動數。行政單位資產清查數3643713.12元等于負債清查數3643713.12元。(二)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1、賬戶清查。通過各站所在用賬戶進行清查,無任何違規或閑置賬戶。2、人員清查。根據縣編辦字〔2024〕12號文件,忙丙鄉共核定事業編制36人。經過清查,忙丙鄉共有事業人員23人(其中:事業推公人員3人,事業工勤人員1人,事業專技人員19人),其它人員(臨時工)19人,事業單位實有人數52人。3、財務清查。至清查基準日為止,忙丙鄉事業單位資產類現金賬面數為32192.17元,銀行存款63877.47元,其他應收款賬面數194993.11元,無清查變動數。固定資產賬面數為1278561.41,事業單位多屬上級指導單位,部分資產屬上級配備或贈送,出現固定資產盤盈47422元,清查數為
1325983.41元,資產類清查數為1569624.16元。負債類其他應收款賬面數為203250.86元,事業基金為70711.45元,固定基金1278561.41元,專用基金17100.44元,無清查變動數,負債類清查數為1569624.16元。
三、存在的問題及相關措施
(一)經過清查,忙丙鄉政府按照縣編委辦核定的編制數,人員總數已飽和,但出現了工勤編制超編,行政編制未滿、事業單位占編等問題。為保證各單位總體效率不斷提高,合理用人,應著重考慮人員的配備問題,加強對臨日工的騁用、管理,做到各負其責、各占各編。
(二)行政及事業單位暫存、暫付、應收、應付款仍占資產負債的一定比例,嚴重影響財務正常運轉。各單位財務人員應不斷加強賬務處理能力,全力配合鄉財政所,每月定時對暫存、暫付、應收、應付款進行清理、收、付及相關賬務處理。
(三)通過清查,部分單位出現了固定資產盤盈、閑置現像,固定資產作為一項重要的資產,應加強對其的管理、使用,不斷提高單位效益。對外界贈予、配備的部分資產,應報鄉財政所備案,按市估價,以全面掌握各單位總體資產概況。
關于開展2024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
財資[2024]2號
___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民主黨派中央,有關人民團體,有關中央管理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全面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依據《______預算法》、《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的有關要求,財政部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以下簡稱資產清查)。為了保證資產清查的順利開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資產清查的重要意義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能、保障政權運轉以及提供公共服務的物質基礎,是黨和政府執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是貫徹落實黨的__大和__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關于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要求的有效舉措;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履行公共財政職能,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系和國有資產監管職能的客觀要求;是降低行政事業單位運行成本,推進厲行節約的具體體現。
通過資產清查,摸清行政事業單位“家底”,有利于夯實管理基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利于促進資產合理配置,為預算編制和審核提供可靠依據;有利于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庫,實現資產動態管理;有利于盤活存量資產,提高資產使用效益。同時,開展資產清查能夠從資產的數量、價值、結構、使用狀況等多層面準確反映政府財務、資產情況,為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奠定基礎。
二、認真組織開展好本部門、本地區的資產清查
本次資產清查以2024年12月31日為清查基準日,清查范圍為2024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分級實施”的原則,各級財政部門按行政隸屬關系分別組織開展本地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各主管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所屬單位資產清查。境外機構的資產清查由國內派出部門(單位)組織開展。
本次資產清查于2024年1月-2024年10月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各中央部門應當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將清查結果按要求報送財政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應當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將清查結果按要求報送財政部。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按照《2024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方案》(附件1)和財政部有關要求進行。
行政事業單位可以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財政部門或者主管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直接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或復核。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除財政部統一配發資產清查軟件、資料等外,各級開展資產清查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資產清查時間緊、任務重,各地方、各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到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由相關部門組成的資產清查工作協調機構,負責指導和實施本地區、本部門的資產清查。各有關方面要通力合作,精心組織,克服困難,狠抓落實,按期完成資產清查,保證清查結果真實、可靠,有關數據準確無誤,切實做到賬表、賬賬、賬卡、賬實相符。
資產清查結束后,財政部將組織對本次資產清查進行總結、通報。
第六篇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報告3450字
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扎實推進
自財政部下發《財政部關于開展2024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1月至10月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以來,全國很多省市結合自身特點,扎實推進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全國各級財政部門按行政隸屬關系分別組織開展本地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各主管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所屬單位資產清查。
湖南省首先召開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動員會,積極部署資產清查核實工作,要求能夠從資產的數量、價值、結構、使用狀況等多層面,準確反映政府財務、資產情況,為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奠定基礎。
山西省早動手、早準備、早安排,清查工作認識到位、政策法規學習到位、監督責任落實到位和監管工作服務到位,“四到位”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實施。據介紹,陽泉市在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動員部署會議上提出要求,此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將一直持續到今年8月,清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資產核實和完善制度。
為建立一個全市統一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重慶市政府也將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重慶市財政局要求,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庫,實現資產動態管理,從而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為防止清查工作在執行中變形走樣,夯實整個財政管理基礎組織專項監督檢查,對違規違法行為按照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目前,全國大部分地區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也已逐步展開。
___黨校國際戰略研究院副院長周天勇對記者說,“在清查過程中,要注意將資產按照不同歸屬類別進行分門別類,而且可以把資產清查工作當作是國家政策性改革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將不必要的建筑、服務設施等出租或賣出,同時也是一種資產基礎的積累,有利于盤活存量資產,提高資產使用效益。”同時,為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開展,財政部還同時印發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明確了資產清查核實的工作內容和各方管理職責,規范了資產清查核實的工作流程。
2024年馬店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為了規范和加強我鎮國有資產管理,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相結合,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防止資產流失,根據霍政辦〔2024〕62號和霍邱縣人民政府財政局財資〔2024〕39號霍邱縣財政局(國資委)關于轉發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通知和縣政府及財政局有關要求,我鎮決定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結合我鎮實際情況,我鎮財政分局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分步實施”的原則,組織開展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鎮直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二)完善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建立健全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充實和完善全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財政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提供數據支撐,真實的反映我鎮國有資產的占有和使用情況。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為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準日和范圍
(一)清查基準日。以2024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2024年12月31日以前經縣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企業,實行企業化管理并執行企業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
三、工作方法
(一)我鎮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和財政分局及鎮直單位負責人組織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工作,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組織所屬行政事業單位開展資產清查核實工作。
對于近三年已經進行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部門和單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一政策和要求,對其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核并更新有關數據后,按統一要求上報。
(二)各部門、單位資產負責人將清查結果按規定報送鎮財政分局,資產清查數據應與同年度資產報告數據、財務會計決算數據進行核對。
(三)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財政部門、鎮直單位可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復核。
(四)經過清查核實后的資產,要按照縣財政局(國資委)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資產賬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規程》規定,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五)各部門、單位應在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庫,對資產變化情況及時更新,按時上報,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六)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鎮財政分局根據財政部印發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和實際情況,對資產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上報登記。
四、工作內容和步驟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做好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一)準備階段(2024年3月)
1.研究制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2.組織鎮直各單位開展宣傳及業務培訓。
(二)實施階段(2024年4月-7月)
1.鎮直各部門、單位自查。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要求,各單位部門負責人應指導本單位制定資產清查實施方案,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必要時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業單位將申報文件、資產清查報表、專項審計報告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材料報送鎮財政分局,各單位負責人進行審核匯總后于2024年6月30日前報送鎮財政分局。其中,紙質材料應當包括正式文件、本單位資產清查匯總報表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電子材料除提供紙質材料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本單位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匯總表、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等。
2.2024年7月31日前,鎮財政分局對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審核,并可結合工作需要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結果進行檢查或抽查。
3. 2024年7月31日前鎮財政分局按照財政部和省、市縣的要求,編制全鎮資產清查匯總報表,連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報送上級財政部門。
(三)總結階段(2024年8月-9月)。
1. 鎮財政分局對全鎮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向縣政府報告全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情況,為下一步堅持問題導向、提出改進措施奠定基礎。
2. 鎮財政分局將根據資產清查結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3.鎮直各部門、單位負責人要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完善資產管理實施辦法。
五、組織實施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鎮財政分局按照縣財政局統一部署,組織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鎮直各部門、單位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開展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列入預算。
各單位負責人代表是資產清查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領導和實施本部門、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鎮直各部門、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單位負責人應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分工明確,落實到人,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鎮直各部門、單位負責人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肅紀律。鎮直各行政事業單位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業。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四)工作督導。鎮直各部門、單位負責人要加強對本部門、本系統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