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職業衛生投入保障制度
一、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職業危害防治系統,列入煤炭生產安全費用,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年度結余資金允許結轉下年度使用。主要包括在以下項目內:
1、礦井主要通風設備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礦井瓦斯監測系統支出;
3、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滅火支出;
4、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治水支出;
5、完善和改造礦井綜合防塵系統支出;
二、為消除職業危害事故隱患,必須加大在“一通三防”方面的投入,主要在通風設備、瓦斯監測、礦井防治水、礦井防滅火及綜合防塵方面的支出。
三、計劃下達后,資產類由供應公司集中負責采購,物資計劃科催貨,費用類、工程方面主要由企管部門負責。
四、根據上級文件要求、每年度下達的計劃、具體項目,分輕重緩急做到合理安排。
第2篇 職業學院餐飲中心衛生管理制度-6
職業學院餐飲中心衛生管理制度6
一、廚房衛生管理制度
(一)非餐廳工作人員未經管理人員允許不得進入廚房。
(二)廚房應與廁所等不潔處有效隔離,廚房內不應有廁所,而且廚房的門窗均不得面對廁所。
(三)廚房應有良好的供水系統與排水系統,以保證原料洗滌及方便廚房沖洗。
(四)地面、天花板、墻壁門窗應堅固美觀,所有孔隙應予填實密封,并保持整潔,以免蟑螂、老鼠隱身躲藏或出入。
(五)應裝置抽油煙機,抽油煙機的油垢要定時清理,排出的污油,應適當處理,切勿直接噴泄干擾鄰居。
(六)工作廚臺、廚柜下內側及廚房死角應特別注意清掃,以防止食物遺留腐爛。
(七)食物應在工作臺上料理操作,并將生、熟食品分開處理。刀、砧板及抹布等必須保持干凈。
(八)要注意保持食物新鮮,食物存放應生、熟分開。放入冰箱內的食物取用處理要迅速,以免反復解凍而影響新鮮度。
(九)應備置有蓋的泔水桶,泔水桶周圍應保持清潔,殘羹剩飯應及時處理。
(十)員工工作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工作時避免讓手接觸或沾染食物,要用夾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十一)不得在食物、食器的附近抽煙,不面對食物、食器咳嗽、吐痰、打噴嚏。
(十二)工作人員不留長指甲,工作前、便后應徹底洗手,保持一雙清潔的手。
(十三)廚房每天至少應清潔一次,清潔完畢,清掃用具應集中處置。
(十四)不得在廚房內躺臥或住宿,不準隨意懸掛衣服及放置鞋屐,或亂放雜物。
二、餐廳衛生制度
(一)不隨地吐痰。
(二)餐桌上用后的餐具應馬上收回清潔,餐桌應及時清擦干凈。勿將制服當抹布,保持制服整潔。
(三)用餐后的殘渣應立即收拾,用容器盛裝收進洗滌處處理,不可直接掃到地上。
(四)勿置任何東西在干凈的餐具上,以免造成污損,溢出的食物、飲料應馬上清理,不用手觸摸任何食物。
(五)餐廳內須保持清潔干凈。
(六)餐具應洗滌干凈并按要求消毒。
(七)生病時立即請醫師醫治。
三、環境衛生制度
(一)墻壁、天花板、門窗衛生由專人定期清擦。
(二)下水道應保持暢通。
(三)衛生間每天應清潔干凈。
(四)垃圾應及時清運,三餐開餐前應清運干凈,以杜絕蒼蠅、蚊子、蟑螂、老鼠等。
(五)單獨存放清潔的用具和藥品。
(六)餐廳范圍內的周邊衛生要經常清掃,保持干凈。
四、個人衛生制度
(一)每天起床后漱口、刷牙、洗臉(整齊儀容)。
(二)每天至少沐浴一次(避免汗臭)。
(三)每天工作前或飯前洗手一次,并注意手指甲的衛生。
(四)工作服要經常更換,并力求保持整潔。
(五)頭發梳洗干凈,女性工作時應附戴發網。
(六)工作時不穿拖鞋與木屐。
(七)不用濃味的香水及發油。
(八)男性不留胡須及長發。
(九)打噴嚏時應用手帕遮住,并離開工作地方洗手一遍。
(十)工作時不用手挖鼻孔、牙縫以及耳朵。
(十一)上廁所后,必須用香皂洗手、并擦拭干凈。
五、食品衛生制度
(一)廚房工作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做出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各類菜點,保證就餐者的健康和安全。
(二)購進的原料,在進行質量檢驗的同時,首先要對其衛生狀況進行檢查,確保進入廚房的原料新鮮衛生,并在有效保質期以內。
(三)廚房在對原料進行加工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生產規程、食品原料保藏制度和衛生制度的規定或要求進行,準確把握菜點的成熟度,保證各類食品符合殺菌標準及其他質量要求。
(四)品嘗各菜點要用勺、筷,不得用手拿取,冷菜制作必須嚴格按冷菜制作衛生要求進行。
(五)用于銷售的菜點成品,必須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服務于師生,要防止不潔物品與熟食接觸,防止生熟交叉污染,確保師生食用的菜點營養衛生。
(六)用剩的各類原料和食品要隨時進行相應的保藏,保證再生產及銷售的衛生和安全。
(七)器皿、器具如不慎掉落地上,應先清潔后再使用,工作時不準吸煙、飲食,非必要時不可交談。
六、餐具、設備衛生管理制度
(一)所有設備、餐具都應洗滌干凈,經消毒處理后方可使用。
(二)加工食物原料用的設備、廚具,由于它們直接與生料接觸,消毒應更加嚴格。
(三)餐廳內的冷藏設備的清潔衛生工作應由專人負責。
(四)消毒設備要有專人定期進行清潔。
(五)烹調設備和工具要注意及時清理油垢和殘渣。
七、配餐間(售菜間)衛生管制度:
(一)門窗、墻壁、天花板、配餐臺、售飯窗口要保持干凈清潔,無灰塵、無油污。地面干凈,無垃圾、無四害蹤跡。
(二)傳送口未使用時必須關閉。
(三)出售、制作食品的鍋、碗、瓢、盆、刀具經嚴格消毒后,方能進入配餐間;配餐間內不得存放生活用品、生食物及半成品;
(四)工作人員應在二次更衣室內穿戴整潔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進入配餐間;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配菜間。
(五)出售菜品前應檢查色、香、味、形是否正常,菜品中是否混有異物。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六)配餐間每日使用后應對臺面,地面進行清理,空氣用紫外線照射30分鐘消毒。每餐收市后,要對配餐間內的環境設施,配售餐用具進行清潔衛生、消毒密閉保存。
八、衛生檢查制度
(一)員工必須保持個人衛生,衣著整潔。上班首先自我檢查,餐廳經理對所屬員工進行復查,凡不符合要求者,應及時予以糾正。
(二)對工作崗位、食品、食具、環境衛生及其它衛生場所,每天由上級對下級進行逐級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三)每次檢查都應有記錄,結果予以公布,成績與員工獎懲掛鉤。
(四)員工應積極配合,認真接受定期健康檢查,被檢查認為不適合從事飲食服務工作的,應自覺服從調離決定。
九、食物中毒緊急報告、應急制度
(一)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逐級上報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按教育
部、衛生部有關文件精神規定;1―30人中毒,應在6小時內報同級衛生部門和教育部門;30-100人中毒應在6個小時內報上級衛生部門和教育部門;100人以上或死亡一人的,6小時內應上報衛生部、教育部。并應就近向醫療機構求助和報告情況。
(二)報告時應講清如下內容:時間,地點,可能中毒的人數,可能引起中毒的食品,中毒病人的癥狀等。
(三)中心主任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接到中毒事故報告后,應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并采取急救措施,一面組織搶救,一面控制事態擴大,具體措施如下: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向上級、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聯系、協助衛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并積極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第3篇 z企業職業衛生日常管理責任制度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根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的規定“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1.企業職業衛生管理機構主要有哪些職責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根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的規定“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下列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職業危害告知制度;職業危害申報制度;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進行預評價,以及在竣工驗收前的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進行評價,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申報制度;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與應急救援制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制定年度職業衛生工作計劃與實施方案。對職業衛生管理責任制等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計劃與實施方案的落實,進行全過程的管理。對本企業的職業衛生工作進行年度總結。全面掌握本企業從原料、中間體及成品等生產全過程、生產各環節存在的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
2.什么是企業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企業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是根據我國《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等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及其配套法規規章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生產勞動過程中,對職業危害防治層層負責的制度。企業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是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責任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中最基本的一項職業安全衛生制度。實踐證明,凡是建立、健全了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的企業,各級領導重視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在認真負責地組織生產的同時,積極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控制職業病危害,改善勞動條件,職業病的發病率就會降低。反之,就會因職責不清,互相推諉,職業危害防治無人負責,而導致職業病危害嚴重,職業病不斷發生。
3.什么是職業健康檢查
《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位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該法還規定,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為了使職業健康檢查工作進一步規范化,《職業病防治法》頒布后,衛生部頒發了與該法配套實施的《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明確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用人單位發生分立、合并、解散、破產等情形的,應當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職業病病人。用人單位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體檢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通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用人單位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的費用,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
職業健康檢查應當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類別,按衛生部頒布的《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周期》的規定確定檢查項目和檢查周期,需復查時可根據復查要求相應增加檢查項目。
職業健康檢查應填寫《職業健康檢查表》,從事放射性作業的勞動者的健康檢查應填寫《放射工作人員健康檢查表》。體檢機構應當自體檢工作結束之日起30日內,將體檢結果書面告知用人單位,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應說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發現健康損害或者需要復查的,體檢機構除及時通知用人單位外,還應當及時告知勞動者本人。體檢機構應當按統計年度匯總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并將匯總材料和患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名單,報告用人單位及其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
4.什么是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職業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規章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當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勞動者有權查閱、復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5.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應如何報告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規章《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2002年衛生部令第25號)的規定,按一次職業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嚴重程度,職業病危害事故分為三類:①一般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下的;②重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下的;③特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上的。放射事故的分類及調查處理按照衛生部制定的《放射事故管理規定》執行。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重大與特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安全生產監管等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職責進行調查處理。
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報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后,應當實施緊急報告:①特大和重大事故,應當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部報告;②一般事故,應當于6h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接收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勞動者的首診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發病情況、死亡人數、可能發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發展趨勢等。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衛生監督統計報告管理規定》,負責管轄范圍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并應當定期向有關部門和同級工會組織通報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情況。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情況,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對外公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瞞報、虛報、漏報和遲報。
6.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應如何處理
企業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應當根據情況立即采取以下緊急措施:①停止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控制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②疏通應急撤離通道,撤離作業人員,組織泄險;③保護事故現場,保留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設備和工具等;④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⑤按照規定進行事故報告;⑥配合衛生、安監部門進行調查,按照衛生、安監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事故發生情況、有關材料和樣品;⑦落實衛生、安監部門要術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4篇 煤礦職業衛生規章制度范本
業衛生責任制
為更好地貫徹實施《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加強職業衛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推動煤礦安全生產特制定如下職業衛生責任制度:
一、成立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
由礦長任組長;安全生產副礦長副組長;成員由勞動人事、安全、生產、技術、通防、企管、供應、財務、工會、醫院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職業衛生日常事務和工作指導、協調,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科。
二、管理職責
職業衛生工作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相關部門相互協作,分工負責。各部門主要管理職責如下:
1、領導小組辦公室:
①主要負責對各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參與職業衛生檢查、監督和考核。
②具體負責組織召開職業衛生會議,對職業衛生工作進行定期檢查、考核與獎勵及相關制度的制定與實施,并定期上報有關資料。
③負責制定和完善職業衛生與健康管理責任制度、管理辦公會議制度、目標管理制度、管理考核獎罰制度。
2、安監站:
①主要負責監督檢查職業衛生、安全健康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②負責職業危害事故隱患排查、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及對職業衛生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
③做好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等因素的監測評價和資料的檔案建立。
④負責制定及完善職業危害事故隱患排查制度、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制度、職業危害監督檢查制度。
⑤參與對職業衛生工作進行定期檢查、考核、獎罰和相關制度的實施。
3、人力資源科:
①負責組織煤礦作業場所接塵作業人員、有毒有害場所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的教育培訓工作,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發放和使用管理。
②依據健康監護的資料和勞動者的申請履行職業病的診斷與認定工作中的相關職責。對被診斷為職業病的人員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和崗位調換。及時向地方政府勞動保障部門提出職業病待遇的認定。
③對勞動者上崗前、更換崗位時履行職業危害告知義務,制定職業衛生培訓計劃,并建立相關培訓檔案。
④參與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參與職業危害監測設備、防護設施、個人(勞動者)防護用品的使用管理。
⑤建立職業衛生健康監護檔案。
⑥負責制定職業衛生、健康教育培訓制度。
4、生產、技術、通防科:
①負責井下粉塵濃度的測試、建立觀測點、定期監測。
②對主要生產工藝流程的產塵點進行監控,并制定降塵措施。
③把職業衛生工作納入標準化檢查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管理。
5、企管科:
①負責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防治設施“三同時”制度的制定和實施。嚴格執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防護設施“三同時”的規定,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涉及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②嚴格執行職業衛生與健康投資計劃,保證新增或更新職業危害防治系統、設施設備的添置,需要投入的具體項目做到輕重緩急、合理安排。
③負責制定及完善職業衛生與健康的投資計劃、職業衛生與健康工作標準化檢查標準的制定、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防治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
6、供應科:
①主要負責職業衛生投入保障,保證新增或更新職業危害防治系統、設施設備的添置。
②消除職業危害事故隱患,改善作業場所勞動條件等計劃的實施。根據每年度提出的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計劃、需要投入的具體項目分輕重緩急做到合理安排。
7、財審部門:
①負責建立穩定的職業衛生投入資金渠道,對公司提出的職業衛生投入項目積極落實資金,確保職業衛生資金投入及時到位,做到職業衛生投入實行專款專用。
②負責制定職業衛生與健康的資金管理制度。
8、區隊:
①負責在職業危害作業場所設置醒目的職業衛生、職業危害告知公告;參與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參與職業衛生工作的考核獎罰;依法組織員工代表對職業衛生工作進行督查;及時糾正侵犯員工享有職業衛生保障的行為;對職業衛生工作提出建議和改進意見;對員工(勞動者)反映的職業衛生問題積極與行政領導溝通和協調,以維護員工的合法權力和企業的發展。
②負責制定職業危害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告知制度。
9、醫院:
①負責職業危害事故、職業病統計資料和匯總報告、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職業病管理(包括職業病人的治療管理)、職業衛生健康監護、職業危害事故應急醫療救護工作。
②依據職業衛生健康監護資料、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等監測資料的結果,及時提出職業衛生工作意見或改進建議,提交領導小組辦公室。
③做好職業衛生健康監護、職業病診斷前的準備工作;建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員工健康監護檔案。
④做好職業危害事故、職業病統計資料的匯總報告。依法向上級疾病控制、衛生監督部門如實申報職業危害項目、職業危害事故。
⑤負責制定:職業危害事故醫療救援制度(預案)、職業危害監督檢查制度、職業病病人住院管理制度、職業危害及職業病統計報告制度。
要正確處理好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工作的關系,充分認識職業衛生工作的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做好職業衛生工作。要把職業衛生工作納入標準化檢查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管理,控制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努力降低、減少各種職業病的發病率和死亡率,確保安全生產和廣大員工的職業健康。
要根據本單位部門的職責要求,正確履行本部門的工作職責,建立健全職業衛生工作管理制度,相互協作,主動配合,落實專兼人員,確保職業衛生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二節職業衛生目標管理制度
一、目標:加強職業衛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障員工健康。
二、目標分解:
1、針對職業危害的各種影響因素,將其分解到不同職能部門進行監測和管理,各部門制定并落實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規劃措施和管理制度,將考核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做到指標分解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
2、各單位分別將職業危害因素的各項考核結果進行匯總,報辦公會討論進行獎罰。
三、目標管理強調以目標為中心,通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目標分解過程,充分發揮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和自我激勵的作用,實現企業職業衛生的良性循環和整體目標。職業目標管理示意圖
第三節職業衛生辦公會議制度
一、每月召開一次職業衛生健康工作辦公會議,及時學習和貫徹上級有關職業衛生健康的管理方針、政策。
二、職業衛生健康辦公會議由分管職業衛生管理工作的副礦長長主持,副總以上領導參加,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
三、職業衛生健康辦公會議前必須做好充分準備,會議要抓住重點,講究實效。
四、職業衛生健康辦公會議,要研究分析當前本礦在職業衛生健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解決的措施辦法,并落實到有關部門、人員。
五、要認真做好職業衛生與健康辦公會議記錄,存檔備案,并下發會議紀要。
六、要認真落實職業衛生與健康工作辦公會議的各項決議,對沒有落實的單位,追究該單位黨政負責人的責任。
七、每季度初召開由各單位職業衛生負責人和有關職能部門參加的職業衛生辦公會議,對各單位每月匯總的考核結果進行討論,根據各基層單位在職業衛生工作中的表現給予獎罰。
八、每年初要召開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各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年度職業衛生辦公會議,對上一年度職業衛生工作進行總結,對在職業衛生工作表現較好的單位根據其貢獻給予獎勵;對于表現較差的單位,給予批評和處罰。
九、年度會議要在總結上一年度職業衛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制定本年度職業衛生管理目標,并將目標進行層層分解。在分解過程中,廣泛征求員工意見,并對目標分解的不足之處進行修改,在此基礎上,制定本年度職業衛生工作分解計劃。
第四節職業衛生投入保障制度
一、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職業危害防治系統,列入煤炭生產安全費用,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年度結余資金允許結轉下年度使用。主要包括在以下項目內:
1、礦井主要通風設備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礦井瓦斯監測系統與抽放系統支出;
3、完善和改造礦井綜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支出;
4、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滅火支出;
5、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治水支出;
6、完善和改造礦井綜合防塵系統支出;
二、為消除職業危害事故隱患,必須加大在“一通三防”方面的投入,主要在通風設備、瓦斯監測、礦井防治水、礦井防滅火及綜合防塵方面的支出。
三、計劃下達后,資產類由供應公司集中負責采購,費用類、工程方面主要由企管部門負責。
四、根據上級文件要求、每年度下達的計劃、具體項目,分輕重緩急做到合理安排。
第五節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制度
一、職業衛生教育培訓是安全教育培訓系統工程,同時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必須納入企業安全培訓計劃,建立健全培訓教育長效機制。
二、堅持辦班授課與開展講座相結合,把預防措施、保健知識、操作技能、創新工藝、現場管理、崗位責任、制度紀律、安全文化作為講座內容,集知識性、趣味性、科學性融為一體,每年不得少于2次。
三、培訓內容:包括職業衛生及職業危害防治知識;《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塵肺病防治條件》、《煤礦安全規程》、《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本崗位安全責任制、崗位責任制、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知識、急救互救知識;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等各項內容。
四、職業衛生培訓對象:企業新工人、轉崗工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監管人員、特殊作業人員,從事井下現場施工接觸粉塵、有害氣體及與危害人身健康的場所的工作人員。
五、教育培訓形式:利用辦班、講座、班前班后會、自學與集中輔導進行講授,同時利用信息網絡、黑板報、廣播電視廣泛宣傳職業衛生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積極開展職業衛生知識競賽活動,在員工中開展職業衛生調查問卷,采取多層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訓方法進行教育培訓,使職業衛生、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及有關法律法規深入人心,成為員工遵章守紀、自保互保的自覺行動。
第六節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防治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護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施工生產單位。
二、術語和定義
建設項目――是指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
職業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場所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相伴隨,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造成健康損害或者影響的各種危害。
三同時――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管理職責
1、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必須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2、企管科是建設項目職業危害控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建設項目“三同時”各項管理工作。
3、安全監察站是職業衛生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對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進行監督和檢查。
4、各施工生產單位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發給員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個人衛生防護用品。
5、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的權利。
四、一般規定
1、對可能產生一般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落實建設項目職業危害設施“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危害預評價的衛生審核,設計階段應當進行防護設施設計的衛生審查,竣工驗收時進行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及職業防護設施的衛生驗收。
2、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預評價、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由依法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
3、礦屬施工生產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和培訓。
4、礦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對從事有害作業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和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合同制工人、農民合同工應當在解除合同前進行職業病健康檢查。
5、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與禁忌相關的有害作業。
6、嚴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
7、施工生產單位必須采取綜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揚塵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無毒材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
第七節職業危害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一、按照“企業負責、國家監督”的原則,對職業危害事故隱患進行排查。
二、礦長對事故隱患排查全面負責;礦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對礦長負責,負責組織分管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各業務部門實施本責任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事故隱患排查每月進行一次,匯總到安監站,月底將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反饋到安監站,并記錄在隱患排查表內。
三、礦井職業危害事故隱患系指在煤礦生產現場、技術管理、裝備設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1、事故隱患按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解決不了,必須由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區隊解決不了,必須由礦解決的隱患。
c級:區隊、業務部門職責范圍可以解決的隱患。
2、事故隱患按種類分:通風、瓦斯、煤塵、火災、頂板、機電、運輸、放炮、水害以及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噪聲、高溫等。
四、礦在日常檢查的基礎上,每月必須組織一次礦井事故隱患等級的確定。按級別和類別逐級上報。事故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到隱患整改完成。
五、事故隱患的整改要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礦長全面負責,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進行事故隱患的整改,做到項目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治理標準達到規程規定和有關標準要求。
六、安全監察部門負責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監督檢查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事故隱患的統計和報告。
七、事故隱患排查必須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場所,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無措施的不準生產。
八、因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導致事故發生,應在事故隱患排查責任內確認事故責任者。
第八節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一、目的和范圍
1、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為防止職業危害事故的發生,并在一旦發生事故時,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擴大和迅速搶救受災遇險人員,控制礦井潛在的事故隱患可能造成的影響,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礦井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的處理。
二、事故匯報
1、生產現場發生事故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礦調度室接報后應及時向礦值班領導和礦長匯報。并通知安監、生產和醫療等部門。
2、接到重傷以上和一級非傷亡事故報告后,在兩小時內,礦調度室必須向公司調度室匯報,安監站必須向公司安監部匯報。
3、事故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類別、傷害程度、損壞程度以及事故簡要經過,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斷等。
4、事故報告要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對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和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一經查清,除責成補報外,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凡工作范圍內的人身傷害,無論是否構成工傷級別,均應立即報告調度室和安監站,并在24小時內到安監站登記。超過期限的按照故意遲報、瞞報處理。
三、應急救援
1、井下發生緊急情況時,發現人應當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發生地點、性質及遇險人員情況。礦調度室值班人員接到電話后,立即向值班礦長匯報,并根據災害情況實施搶救措施或起動相應的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2、在發生重大災害事故后,必須立即成立救災指揮部,救災指揮部設在調度室,礦長
任總指揮;處理事故時,應在災區附近選擇安全地點設立基地,基地指揮由指揮部選派具有救護知識的人員擔任;基地設有通往指揮部和災區的電話,并有必要的救護裝備及器材。
3、各職能部門和區隊主要負責人要在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好本部門人員積極參加救災工作。
4、應急救援的指導原則和措施:
4.1災害處理的指導原則和處理措施
⑴任何地點發現火災、透水、沼氣或煤塵爆炸、冒頂、提升運輸等事故時,都必須及時匯報調度室和通知附近工作人員撤至安全地點。
⑵礦調度室值班人員迅速通知和引導災區及受威脅人員按避災路線撤出,并清點人數,同時通知下列有關單位和領導:礦救護隊、礦醫院、礦長、總工、黨委書記、各分管副礦長、副總工、公司調度室、安監站、人力資源科、礦燈房、通防科(工區)、生產科、技術科、機電科、運輸工區、保衛科、供應科、工會等有關單位,采取防治事故的措施。
⑶對火災、沼氣或煤塵爆炸事故,員工自救除正確使用自救器外,還應根據現場具體情況,充分利用峒室或獨頭巷道作為避難場所,創造自救條件;避災時,應在避難所前留有衣物、礦燈等明顯標志,以便搶救時發現,要保持冷靜,避免不必要的體力消耗,借以延長時間待救,并可間斷地敲擊鐵器、巖石等發出呼救信號。對小范圍的片幫、冒頂、運輸傷人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自救和互救,最大限度降低傷情。
⑷發生各種大災害事故的針對性處理措施基本要求如下:
ⅰ發生火災時:
①應設法查明火災性質、地點和范圍。
②發現火災,應切斷災區電源,盡量采取措施直接滅火。電器設備著火,應設法切斷災區電源,然后迅速將其撲滅在初始狀態,防止災情擴大。若火勢較大或老空區煤層自燃無法直接滅火時,應采取隔絕滅火法封閉火區,并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③根據已控制的火區地點和范圍,確定井下通風制度,其中在井口、井底車場范圍內,可考慮反風或使用風流短路等措施;在井下其它地點一般要保持事故前的風流方向;在進風的下山巷道,必須有防止由火災造成風流倒轉的措施;有沼氣涌出的采掘工作面要正常通風,必要時可考慮調節風量。
④無論是采用正常通風或增減風量、反風、風流短路、隔絕風流以及停止主扇等都必須有利于防止災害擴大、抑制火勢,不致使危及井下人員的安全,不使瓦斯積聚、煤塵飛揚,防止爆炸發生。
⑤封閉火區時,必須在保證安全情況下,盡量縮小火區范圍,建立臨時或永久密閉墻,如有瓦斯爆炸危險時,應先用沙土設置防爆墻(厚度不小于5米),然后封閉進風側、建立永久密閉墻;待火區氣體沒有爆炸危險時,再密閉回風側。
ⅱ礦井主要大巷及采區皮帶發生火災時處理的基本原則是:
①若主要進風巷道,則可以優先考慮全礦井性反風的方法,其次再考慮風流短路法。
②若火災發生于進風巷,火源之后有與回風巷通道時,則應用短路法,直接將煙霧排到回風道,同時采取調壓法控風。
③若火災發生于進風、且為下行通風巷道,如果發火點有通回風巷通道,則可以采用上風側短路法;否則應控制火風壓,則可以采用下風側短路法。
④若火災發生于進風、且為上行通風巷道,則可以采用下風側短路法與控制火風壓相結合的方法控制風流。
⑤若火災發生于回風、且為平巷或上行通風巷道,則一方面防止其下風側與進風相連的旁側分支風流逆轉而使煙流流入進風流中,另一方面采取措施控制火風壓。
⑥若火災發生于回風巷,應盡可能將其回風流中的所有障礙物都清除,以保證暢通的排煙路線。
ⅲ礦井發生瓦斯、煤塵爆炸時:
①除全力以赴搶救遇難人員外,同時切斷電源,組織救護隊探明事故的地點和范圍,發現火源立即撲滅,防止二次爆炸。
②對充滿沼氣巷道要引入回風道排出,受災范圍內及排放瓦斯路線區段采取停電和撤人措施。
③處理事故時嚴禁使用災區的電話和電氣設備。
④處于回風側人員,應佩帶好自救器,盡快撤到新鮮風流中。
ⅳ礦井發生透水、潰砂(漿)事故時:
①要撤出災區和下方受威脅的作業人員。
②針對具體情況進行堵截(阻),防止二次透水事故。
ⅴ發生冒頂事故時:
①積極恢復冒頂區域的正常通風,如一時不能恢復,可利用管路向被埋人員輸送新鮮空氣。
②處理時必須堅持由外向里,先易后難,并加強支護,防止二次冒頂,必要時掘巷救人。
4.2救護組織和有關人員
職責
ⅰ礦成立以礦長、總工程師為首的救護指揮部。
ⅱ有關人員職責如下:
⑴礦長和總工程師: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礦長任總指揮,總工程師任副總指揮,公司經理、公司總工程師和(公司)礦山救護隊隊長協助礦長,井下基地指揮由指揮部派出具有救護知識的人員擔任,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⑵各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處理事故所必須的人員待命,保證調集救災必需的設備器材和嚴格控制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專用的特別許可證。
⑶礦副總工程師:根據指揮部命令,負責指揮某一方面的救災工作。
⑷礦山救護隊隊長:是指揮部成員,領導礦山救護隊和輔助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作戰計劃所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營救和事故處理。
⑸礦黨委書記:在救災和事故處理過程中,組織黨委部門,做好員工穩定思想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⑹礦安監站站長:根據批準的事故災害應急救援預案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對搶救工作和入井人員的控制實行有效的監督工作。
⑺通防科(區長)長: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制度,監測主扇的工作狀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并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⑻礦調度室主任:負責迅速召集人員,根據救災指揮部命令組織協調搶險救災工作。
⑼生產、技術(副)科長:根據指揮部命令,負責提供災區及救護所需要的生產技術資料,并執行生產技術方面有關措施和指定工作。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和資料,并根據總工程師的命令完成測量打鉆任務。
⑽有關采掘區隊長、班長:負責查明在本區域或工作面的人數,聽從調度室的指令,并采取措施將他們有組織帶領撤退到安全地點或地面,將現場所掌握的事故性質、范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詳細報告礦調度室,并隨時接受指揮部的命令,完成有關的搶救任務。
⑾礦值班調度員:負責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礦山救護隊、礦長、總工程師和其他有關領導,及時向下傳達作戰指揮部的命令,通知有關人員到調度室報到待命,隨時統計和掌握入井人數和井下各采掘區隊人數。
⑿人力資源科和礦燈房負責人:根據下井考勤和燈牌號碼查清在井下的人數和姓名,并迅速報告調度室,立即準備足夠的礦燈供救災人員使用,嚴格控制礦燈的發放,對不持有特別許可證的人員不得發給礦燈。
⒀供應科科長:及時準備好必要的搶救器材,并根據礦指揮部命令迅速發運救災地點。供應科必須備足處理各種災害事故的物資,井下非常倉庫器材按標準配備。
⒁機電科科長: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負責改變礦井主扇工作制度并掌握礦井停送電工作和完成其它有關任務。
⒂運搬工區區長:按指揮部命令,迅速調集井下車輛,保證救災人員和器材及時運送到事故地點,滿足救災需要。
⒃醫院院長:負責組織對傷員的救護和組織藥品供應。
⒄保衛科負責突發事故時的秩序維護工作。
5、在消除了事故危害后,由救災總指揮下令解除緊急狀態,各單位按礦統一部署組織恢復生產工作。
四、培訓、演習及記錄管理
1、已審批的《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和事故應急救援制度應向員工傳達貫徹,并熟悉避災路線。
2、特殊崗位人員(救護隊員、危險品管理員等)應在學習后組織相應的訓練。
3、《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和事故應急救援制度,如有修改補充還應組織員工重新學習。
4、在條件可行時應進行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后要進行適應性和可行性評審,并做好評審記錄;對演習中發現的問題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
5、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緊急事件發生后的記錄管理,調度室負責緊急事故發生后的指揮記錄管理。
第5篇 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一、 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提高員工對職業危害因素的認識與預防技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廠生產特點,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三、職責
1.本廠主要負責人負責落實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資金。
2.專職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制定年度職業衛生培訓教育計劃;
3.專職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培訓職業衛生培訓教育計劃的組織實施、考核;
四、 控制程序
1.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編制和審批
專職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在每年年底編制年度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工作的目標、任務及具體培訓項目。
2.人員培訓
(1)本廠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由市級以上安監部門組織的培訓,提高其職業衛生管理能力,并經考核合格,取得職業衛生管理資質證書,方可上崗。
(2)新從業人員職業衛生培訓
新進人員入廠時,由專職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廠級職業衛生培訓并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3)“四新” 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
如果有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投產,相關部門應組織相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操作規程等適應性培訓。相關人員未接受專門培訓并考核的,不能上崗操作。
3.職業衛生宣傳教育檔案
(1)職業病危害因素信息卡(毒物信息卡msds);
(2)本廠負責人職業衛生培訓證明;
(3)勞動者職業衛生宣傳培訓(培訓通知、培訓教材、培訓記錄、考試試卷、宣傳圖片等紙質和攝錄像資料);
(4)職業病危害告知(包括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勞動合同中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結果、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結果等的告知憑證)。
第6篇 職業衛生危害管理制度
1、新工人上崗前,醫療部門必須進身體健康檢查,不適于從事礦山井下作業時,不得錄用,患有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疾病者不得從事接觸有毒有害氣體的作業;
2、對職業病和其他病患者,應調離原工作崗位;
3、在淋水的井筒內作業,要設防水圈,井下巷道內淋水,要導入排水溝,人員來往的巷道經常清掃雜物和污泥,定期清洗巖壁,保持井下衛生:
4、地面和井下各作業地點附近必須設飲水站,及時供應清潔開水,并設專人供應飲水,飲水容器必須有保溫裝置并加蓋上鎖,送保健食品的器具要經常消毒,巷道內的空氣必須新鮮不受污染;
5、每一個中段應在項板巖石穩定,回風巷道處設置廁所,經常清掃和消毒,保持井下衛生:
6、井上和地面各作業地點的噪聲水平,不得超過90 分貝(a聲級);
7、各坑口應設保健站或醫務室,并備有電話、急救藥品箱和擔架,班組長應學會急救知識,醫務部門每年要進行培訓;
8、井下鑿巖必須濕式作業,不能出干貨,爆破后要洗· 刷巷道:
9、必須搞好礦區環境衛生,作到文明生產;
10、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要提交職業病危害預防評價報告;
11、每年要對職業病重點人員進行醫療診斷,對接觸危害人員進行普查,必須對職業病重點人員建立健康監護擋案;
12、井下空氣中氧氣含量不得低于20%,空氣溫度不得超過28℃;
13、對井下通風、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溫度、濕度、噪聲等應定期檢測,發現超標,應及時采取措施。
第7篇 職業學院餐飲中心衛生管理制度怎么寫
職業學院餐飲中心衛生管理制度
一、廚房衛生管理制度
(一) 非餐廳工作人員未經管理人員允許不得進入廚房。
(二) 廚房應與廁所等不潔處有效隔離,廚房內不應有廁所,而且廚房的門窗均不得面對廁所。
(三) 廚房應有良好的供水系統與排水系統,以保證原料洗滌及方便廚房沖洗。
(四) 地面、天花板、墻壁門窗應堅固美觀,所有孔隙應予填實密封,并保持整潔,以免蟑螂、老鼠隱身躲藏或出入。
(五) 應裝置抽油煙機,抽油煙機的油垢要定時清理,排出的污油,應適當處理,切勿直接噴泄干擾鄰居。
(六) 工作廚臺、廚柜下內側及廚房死角應特別注意清掃,以防止食物遺留腐爛。
(七) 食物應在工作臺上料理操作,并將生、熟食品分開處理。刀、砧板及抹布等必須保持干凈。
(八) 要注意保持食物新鮮,食物存放應生、熟分開。放入冰箱內的食物取用處理要迅速,以免反復解凍而影響新鮮度。
(九) 應備置有蓋的泔水桶,泔水桶周圍應保持清潔,殘羹剩飯應及時處理。
(十) 員工工作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工作時避免讓手接觸或沾染食物,要用夾子、勺子等工具取用。(十一)不得在食物、食器的附近抽煙,不面對食物、食器咳嗽、吐痰、打噴嚏。(十二)工作人員不留長指甲,工作前、便后應徹底洗手,保持一雙清潔的手。(十三)廚房每天至少應清潔一次,清潔完畢,清掃用具應集中處置。(十四)不得在廚房內躺臥或住宿,不準隨意懸掛衣服及放置鞋屐,或亂放雜物。
二、 餐廳衛生制度
(一) 不隨地吐痰。
(二) 餐桌上用后的餐具應馬上收回清潔,餐桌應及時清擦干凈。勿將制服當抹布,保持制服整潔。
(三) 用餐后的殘渣應立即收拾,用容器盛裝收進洗滌處處理,不可直接掃到地上。
(四) 勿置任何東西在干凈的餐具上,以免造成污損,溢出的食物、飲料應馬上清理,不用手觸摸任何食物。
(五) 餐廳內須保持清潔干凈。
(六) 餐具應洗滌干凈并按要求消毒。
(七) 生病時立即請醫師醫治。
三、 環境衛生制度
(一) 墻壁、天花板、門窗衛生由專人定期清擦。
(二) 下水道應保持暢通。
(三) 衛生間每天應清潔干凈。
(四) 垃圾應及時清運,三餐開餐前應清運干凈,以杜絕蒼蠅、蚊子、蟑螂、老鼠等。
(五) 單獨存放清潔的用具和藥品。
(六) 餐廳范圍內的周邊衛生要經常清掃,保持干凈。
四、 個人衛生制度
(一) 每天起床后漱口、刷牙、洗臉(整齊儀容)。
(二) 每天至少沐浴一次(避免汗臭)。
(三) 每天工作前或飯前洗手一次,并注意手指甲的衛生。
(四) 工作服要經常更換,并力求保持整潔。
(五) 頭發梳洗干凈,女性工作時應附戴發網。
(六) 工作時不穿拖鞋與木屐。
(七) 不用濃味的香水及發油。
(八) 男性不留胡須及長發。
(九) 打噴嚏時應用手帕遮住,并離開工作地方洗手一遍。
(十) 工作時不用手挖鼻孔、牙縫以及耳朵。(十一)上廁所后,必須用香皂洗手、并擦拭干凈。
五、 食品衛生制度
(一) 廚房工作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做出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各類菜點,保證就餐者的健康和安全。
(二) 購進的原料,在進行質量檢驗的同時,首先要對其衛生狀況進行檢查,確保進入廚房的原料新鮮衛生,并在有效保質期以內。
(三) 廚房在對原料進行加工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生產規程、食品原料保藏制度和衛生制度的規定或要求進行,準確把握菜點的成熟度,保證各類食品符合殺菌標準及其他質量要求。
(四) 品嘗各菜點要用勺、筷,不得用手拿取,冷菜制作必須嚴格按冷菜制作衛生要求進行。
(五) 用于銷售的菜點成品,必須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服務于師生,要防止不潔物品與熟食接觸,防止生熟交叉污染,確保師生食用的菜點營養衛生。
(六) 用剩的各類原料和食品要隨時進行相應的保藏,保證再生產及銷售的衛生和安全。
(七) 器皿、器具如不慎掉落地上,應先清潔后再使用,工作時不準吸煙、飲食,非必要時不可交談。
六、 餐具、設備衛生管理制度
(一) 所有設備、餐具都應洗滌干凈,經消毒處理后方可使用。
(二) 加工食物原料用的設備、廚具,由于它們直接與生料接觸,消毒應更加嚴格。
(三) 餐廳內的冷藏設備的清潔衛生工作應由專人負責。
(四) 消毒設備要有專人定期進行清潔。
(五) 烹調設備和工具要注意及時清理油垢和殘渣。
七、 配餐間(售菜間)衛生管制度:
(一) 門窗、墻壁、天花板、配餐臺、售飯窗口要保持干凈清潔,無灰塵、無油污。地面干凈,無垃圾、無四害蹤跡。
(二) 傳送口未使用時必須 。
(三) 出售、制作食品的鍋、碗、瓢、盆、刀具經嚴格消毒后,方能進入配餐間;配餐間內不得存放生活用品、生食物及半成品;
(四) 工作人員應在二次更衣室內穿戴整潔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進入配餐間;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配菜間。
(五) 出售菜品前應檢查色、香、味、形是否正常,菜品中是否混有異物。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六) 配餐間每日使用后應對臺面,地面進行清理,空氣用紫外線照射30分鐘消毒。每餐收市后,要對配餐間內的環境設施,配售餐用具進行清潔衛生、消毒密閉保存。
八、 衛生檢查制度
(一) 員工必須保持個人衛生,衣著整潔。上班首先自我檢查,餐廳經理對所屬員工進行復查,凡不符合要求者,應及時予以糾正。
(二) 對工作崗位、食品、食具、環境衛生及其它衛生場所,每天由上級對下級進行逐級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三) 每次檢查都應有記錄,結果予以公布,成績與員工獎懲掛鉤。
(四) 員工應積極配合,認真接受定期健康檢查,被檢查認為不適合從事飲食服務工作的,應自覺服從調離決定。
九、 食物中毒緊急報告、應急制度
(一) 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逐級上報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按教育部、衛生部有關文件精神規定;1―30人中毒,應在6小時內報同級衛生部門和教育部門;30-100人中毒應在6個小時內報上級衛生部門和教育部門;100人以上或死亡一人的,6小時內應上報衛生部、教育部。并應就近向醫療機構求助和報告情況。
(二) 報告時應講清如下內容:時間,地點,可能中毒的人數,可能引起中毒的食品,中毒病人的癥狀等。
(三) 中心主任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接到中毒事故報告后,應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并采取急救措施,一面組織搶救,一面控制事態擴大,具體措施如下:
1、 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向上級、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 聯系、協助衛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 配合衛生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并積極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四)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中毒或疑中毒事故的報告。
第8篇 勞動者職業健康體檢及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1、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公司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公司車間承包戶各自承擔。
2、公司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由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3、公司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避過那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勞動者應當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有限公司
第9篇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職業危害的防治工作。
3. 職責
3.1 辦公室負責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分類,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檔案。
3.2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職業危害因素的安全檢測工作,督促落實職業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職業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
3.3 辦公室負責建立職業衛生檔案,組織有毒有害崗位人員的健康查體和職業病的醫治工作。
3.4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職業危害因素的整治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崗位和人員的確定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按照職業危害因素和國家有關標準,確定公司內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和人員,并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個人檔案。
4.2 培訓與教育
對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組織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遵守職業病防治的各項規定,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
4.3 健康檢查
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職業健康檢查,有職業禁忌的不得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在崗期間要組織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作業相關的健康損害人員,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同時要妥善安置;離崗時也要按規定組織健康檢查。每次的檢查結果要告知作業人員。
4.4 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測與整治
按照確定的職業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組織對危害因素進行檢測,粉塵、噪音、有毒有害物質等每年檢測一次。檢測數據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徹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也要不斷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4.5 危害告知
職業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檢測結果要如實地告知員工,公司采用廣播、簡報、宣傳欄、有毒有害物質周知欄、安全教育培訓、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等多種有效形式,對員工進行宣傳,使員工了解所從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
4.6 安全防護
具有職業危害因素的部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預防控制,做好安全防護:
1)采用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場所安裝通風機、通風帽、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報警儀,通風廚、隔離操作室等。
2) 加強防護、減少職業傷害,公司為消除或降低職業危害因素所安裝的設施、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必須按規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規定使用。
3) 加強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在作業時處于上風側,工作完畢講究個人衛生,洗浴換衣,盡可能不在通風不暢的場所作業,必要時應開啟強制通風設施,在有危害的場所不得飲水進食。
4) 加強管理,規范作業行為,在作業時應認真遵守公司的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職業衛生規程,各部門要嚴格檢查,嚴肅查處。
4.7 防護用品和設施管理
公司按計劃購進合格的安全防護器材、用具;各部門要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工作場所設置警示標志、報警設施、沖洗設施和應急撤離通道,配置防護裝置,配備必要的現場急救用品,并對防護用品、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和定期檢測,保證其正常運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8 急性職業病事故的處理
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各部門要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情況,采取正確的處理措施,迅速組織救援人員進行搶救,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送醫院治療。
4.9 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
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按照該法規定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進一步提高公司的職業病防治水平和員工的自我防護能力。
第10篇 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6
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六)
1.目的和依據
1.1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預防職業病,保護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2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車間、部門、合作合資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3定義
3.1職業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職業病:指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國家公布的職業病名單的疾病。
4機構設置
公司成立職業衛生管理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主管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車間及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安全保衛部為職業衛生的日常管理機構。
5職責
5.1職業衛生領導小組職責:
5.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規,并將此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
5.1.2審定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方案,并定期監督檢查方案的落實情況,解決各部門關系協調、所需資金落實等問題。
5.2安全保衛部職責:
5.2.1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并監督實施。
5.2.2確定公司的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協助煙臺市工業衛生監測站對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進行監測,并對監測結果進行公示;對超標場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監督整改。
5.2.3負責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負責企業勞動衛生檔案的建立工作;
5.2.4負責組織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查體和應急時的健康檢查工作;為接觸職業危害因素職工辦理《職業健康監護證》;
5.2.5負責組織進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5.2.6負責在職員工職業病檔案的歸檔工作。
5.2.7會同人力資源部聯合開展職業衛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體員工的職業衛生知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資源部
5.3.1負責新入廠員工上崗前的健康查體和員工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查體工作。
5.3.2負責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
5.3.3負責退休退養職工的職業病管理工作。
5.4各單位(各車間、部門、合作合資公司)職責
負責本單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工作。
6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6.1安保部根據公司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及時如實地向上級主管部門申報,接受監督。
6.2申報的主要內容有: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產生職業危害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7職業防護(防塵、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勞動者享有下列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7.1.1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權力;
7.1.2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的權力;
7.1.3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的權力;
7.1.4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的權力;
7.1.5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的權力;
7.1.6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的權力;
7.1.7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權力。
7.2塵、毒、噪場所規定
接觸石棉絨場所,生產、儲存、使用氯氣場所,產生酸、堿霧場所,產生噪音的場所。
7.3職業防護(防塵、防毒、防噪)
7.3.1預防措施
7.3.1.1對存在塵、毒等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進行衛生預評價。衛生預評價的全過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施工設計階段的衛生審查,施工過程中的衛生監督檢查,竣工驗收以及竣工驗收中對衛生防護設施效果的監測和評價。
7.3.1.2新建、改建、擴建及技術引進、技術改造的建設項目,都必須有防塵防毒設施,實行“三同時”管理,即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投產使用。
7.3.1.3要根據預防為主、全面規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編制防塵、防毒、防噪規劃,并納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逐步消除塵、毒、噪危害。
7.3.1.4進入有毒有害崗位作業人員,必須事先進行防毒知識教育,掌握有毒物質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識、防護器材的使用知識,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7.3.2生產過程中的控制
7.3.2.1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過程,應采用密閉的設備和隔離操作,以無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藝,實行機械化、自動化、連續化。
7.3.2.2對作業場所散發出的有害物質,應加強通排風,并采取回收利用、凈化處理等措施,未經處理不得隨意排放。
7.3.2.3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和管道,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
7.3.2.4若改變產品原材料或工藝流程,可能使塵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預防性措施,按照變更管理的要求進行管理。
7.3.2.5防塵防毒設施,必須加強維修管理,確保完好和有效運轉。
7.3.2.6對塵毒危害嚴重、測定超過國家規定衛生標準的作業場所,應當及時給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業現場必須配備必要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并對其進行經常性維護、檢修,定期檢測防護效果,確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3.2.7要認真做好防塵、防毒、防噪聲工作,采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噪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7.3.2.8有毒、
有害物質的包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7.3.2.9為接觸塵、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員工配備適宜有效的個體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使用。
7.3.2.10在具有酸、堿等腐蝕性物質或化學燒傷危險的場所應設沖洗設施。
7.3.3職業衛生管理
7.3.3.1必須貫徹執行有關保護婦女的勞動法規,安排工作要充分考慮婦女的生理特點。
7.3.3.2對工作場所存在的各種職業危害因素進行定期監測,工作場所各種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7.3.3.3對疑似職業病的員工需要上報職防機構診治的,由安全保衛部和人力資源部提供職業接觸史和現場職業衛生情況,到具有職業病診療資格的職防部門進行檢查、診斷。
7.3.3.4對接觸塵毒等職業危害的員工進行醫學監護,包括上崗前的健康檢查、在崗時的定期職業健康檢查、離崗及退休前的職業健康檢查。沒有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的員工不得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不得從事所禁忌的作業。
7.3.3.5工作場所發生危害員工健康的緊急情況,應立即組織該場所的員工進行應急職業性健康檢查,并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7.3.3.6存在職業危害的崗位要制定出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專兼職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嚴格監督崗位操作人員按章操作。
7.3.3.7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的醒目位置應設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崗位名稱、有毒有害因素名稱、國家規定的最高允許濃度、監測結果、預防措施等。
7.3.3.8除按要求對國家規定的職業病進行報告外,發生急性中毒事故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在規定時間內寫出書面現場調查報告書,報告書內應有分析、有結論、有改進措施。
7.3.3.9定期進行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培訓和實際演練,發生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程序實施現場救援。
8生產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檢測制度。
8.1安全保衛部進行檢測的項目為作業場所毒物(氯氣)指標和噪聲指標,檢測點的分布見氯堿公司危害因素分布表,檢測頻次為每月一次。
8.2衛生監督部門對公司確定的危害因素分布點進行監測,監測頻次每半年一次。
8.3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超標時,安全保衛部與超標單位應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
第11篇 建設、施工現場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加強對建設、施工現場職業衛生的監督管理,預防職業危害事故的發生,根據建設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建設項目環保安全部負責對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實行統一的綜合、監督管理,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和事件進行教育、批評,嚴重的除承擔相應法律、行政責任外,報公司環保安全部、以及相關部門進行相應經濟處罰,并責令其整改。
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未通過衛生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前,不得擅自開工建設。
3、各施工單位需配備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職業衛生工作,明確職責。
4、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5、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經費應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6、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設計單位應當按照職業衛生規范要求,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取得衛生行政部門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批文。
7、建設項目施工完后,在試運行12個月內須做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8、在發包合同的簽訂中,應當有職業衛生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9、各部門、各施工單位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職業衛生教育,督促作業人員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指導、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
10、建設項目工程部對發包的項目,應要求施工單位與施工人員簽訂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告知合同。施工單位應將施工過程中,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等如實告知職工,并以書面寫明。
11、各部門、施工單位必須為本單位人員提供符合防止職業危害防護用品(安全帽、防護服、防護眼鏡、防塵口罩、絕緣鞋、防毒面具等)。施工中作業人員應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建設項目環保安全部負責不定期檢查防護用品的佩戴、使用情況。
12、對易發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作業單位應設置報警設施,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制定專項施工措施、應急措施。
13、若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向建設項目工程部、環保安全部提出申請,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得到同意后,方可按批準的計劃進行;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個人防護用品,盡可能遠距離操作;在安裝放射源處,劃定范圍,拉好警戒線、懸掛醒目的警示標志。
在建設有放射性物質的工作場所中,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運輸、貯存過程中需配置防護設備和報警裝置,保證接觸放射線的施工人員佩戴個人劑量計。
14、在采購設備和材料時,采購單位應優先采用有利于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工藝、新技術和新材料,對確實需要使用存在有職業病危害設備和化學材料的,應該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規程、維護和使用方法,并應提供相應的防護和應急措施。
15、各部門、施工單位應加強機電設備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要采取通風法、排毒、降噪、隔離等技術性措施來降低或消除生產性有害因素。
16、對施工、試生產現場易產生粉塵、焊接弧光、噪聲、苯、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氨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各作業單位在作業時應及時監測,配備個人防護用品,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杜絕違章作業,采取輪流作業,杜絕作業人員超時作業。
17、施工單位應加強水泥等易揚塵的材料存放處、使用處和道路的揚塵防護,在易揚塵部位設置警示標志,道路及時灑水,清理路面。給施工作業人員提供防塵口罩等防護用品,杜絕施工人員超時作業。
18、各施工單位應將建筑垃圾及時清除,施工現場機件、物品擺放規范,施工項目結束后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不得將建筑垃圾堆放在工業垃圾池,不得隨意傾倒建筑垃圾,保持現場整潔。
19、生產布局應符合《工業企業衛生設計標準》gbz1-2002,有毒與無害作業須分開。
20、該工程設計單位應嚴格按衛生行政部門審批通過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設計;項目工程部應嚴格按照設計專篇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與設計相符,項目檢驗部、生產準備部和監理公司應當檢驗、核對職業病防護設施、措施是否有效。
21、在土建、安裝、試車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設置其產生職業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及應急救援措施等警示標識、標牌和中文說明。
22、作業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未經崗前體檢、有職業禁忌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
23、高溫季節施工單位應合理安排,避開高溫施工,并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用品。女職工在孕期、經期、產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體力作業。
24、建設項目試生產前,試生產準備部應對該項目工作崗位職業危害暴露情況進行評估,并建立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預案,防止事故發生。
25、在該項目試運行階段,生產準備部應將試運行中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及時通報項目各部門,對試產中存在的問題項目部應及時整改。
26、施工單位在施工時,未采取相應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項目部將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各施工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應予以整改回復;對查出存在職業衛生隱患的單位,下發整改書后仍不整改的,將根據股份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27、項目計劃協調部負責提供相關職業衛生資料,交檔案管備案。
28、各部門、施工單位應將職業衛生管理資料統一成冊,分類管理、逐一歸檔。
第12篇 某職業學院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職業學院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一、飲食衛生
1、食堂服務人員上崗前必須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規定》和相關制度,方可持證上崗;
2、食堂衛生管理誰承包、誰負責,責任層層到人,食堂承包人負責全面衛生管理工作。各食堂服務人員負責本區域衛生工作,消除食品不衛生、不安全隱患;
3、食堂必須板塊衛生許可證,服務人員持有效健康證,與食堂有業務往來的營業戶要求必須持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證等,并將全部證件的復印件送食堂主管人員保存備查;
4、在食品制作加工過程中,必須做到生熟分開、葷素分開、成品與半成品分開,嚴禁生產銷售腐爛變質、摻雜摻假食品;嚴禁使用有異味、有毒食品;嚴禁使用病死、毒死和死因不明或沒有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查合格的肉類及其它食品;
5、嚴禁使用被污染的食品和蔬菜。食品、蔬菜必須分類且離地面30cm存放。加工時,必須先洗干凈,后再加工;
6、泡發食品(如面粉)用多少泡多少;蔬菜及肉類用多少切多少;牛奶豆漿隨進隨用,一旦發現腐爛變質杜絕使用;
7、炊具必須嚴格清洗消毒。洗碗間設有蒸氣柜等消毒設施,操作間配有消毒柜;冷葷制作嚴格按照“五專”操作:(1)專人加工;(2)設專室加工;(3)專業工具(如刀、板、抹布等);(4)專用消毒設施;(5)專用紫外線消毒燈;
8、面點人員必須用消毒工具銷售食品。機械廚具使用后清洗干凈,擺放整齊,抹布用后洗凈晾干;
9、加工場所必須干凈,地面無積水、垃圾,必須最好防塵、防腐、防蠅、防鼠等工作;
10、每天銷售的飯菜從制成到出售不得超過2小時,并設防塵、防蠅設施。
二、環境衛生
1、衛生區域及設備分片負責,責任到人;
2、每天開飯后,售飯臺、卡機、爐臺、鍋碗瓢盆、菜墩、刀具等清洗干凈、擺放整齊;收餐具車、工作臺要擦洗干凈,垃圾及時清除,保持餐廳、操作間地面干凈,不打滑、不油垢;
3、堅持每天清潔,做到鍋臺、案板、機械、桌凳、卡機、售飯臺、門簾、門窗玻璃、煙罩、墻壁、地面無死角,徹底清洗干凈,整潔光亮;
4、對下水口及地漏前臟物及時清理干凈,保持上下水暢通;排油煙機隨用隨開,確保操作間無蒸氣、無油煙;
5、剩飯菜桶、垃圾桶放在偏僻處隨用隨蓋,并及時清理干凈;拖把、簸箕保持干凈,放在指定的地方;
6、更衣室保持干凈整潔;
7、衛生間墻壁、地面保持干凈;
8、寵物不許帶進食堂。
三、個人衛生
1、服務人員必須認真學習,《食品安全法》,嚴格執行“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發、勤洗工作服),隨臟隨換洗,保持干凈。男同志每月理發一次,女同志發不過肩,所有從業人員每周洗澡一次;
2、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每年年檢一次,持有效健康證上崗;
3、上班時必須衣帽整潔,著裝上崗;不戴戒指,不染指甲,不涂脂抹粉;
4、上廁所時不準穿工作服,便后必須洗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