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環境安全檢查制度
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環境安全檢查制度
①、項目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根據'一標準、五規范'的要求對工地進行評分,得分在85分以上為優良,得分在75分以上為合格,得分在75分以下為不合格。
②、工地每天進行一次重點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并要有記錄。
③、項目安全員每天都要進行巡回檢查,特別是施工用電,各種機械設備的狀態,萬無一失。
④、工地管理人員要輪流進行安全值班,值班人員對當天整個工地的安全負責,排查安全隱患,進行安全監督,并填寫安全值班記錄。









